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480-2010
仪器仪表运输、贮存 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Basic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ing methodsfor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of instrument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4)归口
检验测试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明华、章慧贤、蔡闻智.
仪器仪表运输、贮存 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仪器仪表运输和贮存的基本环境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带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各类仪器仪表产品.对于有特殊贮运要求的产品,可由其产品标准另行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2423.12008 IEC 60068-2-1:2007 IDT)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423.22008 IEC 60068-2-2;2007 IDT)
GB/T2423.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GB/T 2423 4-2008 IEC 60068-2-30 :2005 IDT)
GB/T2423.4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振动、冲击和类似动力学试验样品的安装(GB/T 2423.43-2008,IEC 60068-2-47:2005,IDT)
IEC60068-2-27:2008环境试验第2-27部分:试验Ea和导则:冲击
IEC60068-2-31:2008环境试验第2-31部分:租鲁搬运冲击(主要用于设备型样品)
3基本环境条件
仪器仪表的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应按产品标准的要求,从表1中选用分级额定值.
表1仪器仪表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分级额定值
基本环境条件 分级额定值序号 项目 单位 运输 贮存1 高温 40 552 低温 40 -25 40,25 53 相对度(25C时) 95 75.85 954 平 峰值加速度 m/s* 100脉冲持续时间 ms 16
表1(续)
序号 基本环境条件 分级额定值项目 单位 运输 贮存包装件质量≤15kg时 自由跌落高度 1 000自由 15kg~包装件质量≤40kg时 自由跌落高度 500跌落 40 kg100 kg时 自由跌落高度 自由跌落高度 200 100平尚 包装件底面边长<500mm时,底面与试验台面的夹角 30跌落 包装件底面边长≥500mm时.底面与试验台面的最高间距 mm 250 4试验方法 4.1总则 首先应进行冲击试验,平面跌落与倾倒试验和自由跌落试验的顺序可由产品标准自行规定.需要在现场组装验收的产品,允许用组装部件进行试验. 试验后产品性能的检验可以逐项进行,也可在全部试验完成后一次进行. 4.2高温 4.2.1试验严酷等级 试验温度:40℃,55℃;持续时间:16h. 4.2.2升温速率 试验箱(室)内温度变化速率在5min内平均不超过1C/min. 4.2.3试验方法 本试验应按GB/T2423.2规定的方法进行. 试验时,将室温下的包装件放入同样处于室温下的试验箱(室),按4.2.1和4.2.2规定的条件进行试验.试验后,包装件仍保留在试验箱(室)内,直至其温度逐渐降至室温后取出.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放 置至少24h,然后检验产品的性能是否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4.3低温 4.3.1试验严酷等级 试验温度:-40℃C,-25℃,5C;保持时间:16h. 4.3.2降温速率 试验箱(室)内温度变化速率在5min内平均不超过1℃/min. 4.3.3试验方法 本试验应按GB/T2423.1规定的方法进行. 试验时,将处于室温下的包装件放人同样处于室温下的试验箱(室),按4.3.1和4.3.2规定的条件进行试验.试验后,包装件仍保留在试验箱(室)内,直至其温度逐渐升至室温后取出.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放置至少24h,然后检验产品的性能是否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4.4湿热 4.4.1试验严酷等级 高温温度:40C,55℃; 试验周期:2个周期,每周期24h 4.4.2试验方法 试验应按GB/T2423.4规定的方法进行. 在温度为25℃士3K、相对湿度为45%~75%的条件下,使包装件达到温度稳定. 温度稳定后,在1h内将试验箱(室)内的相对湿度升高至不低于95%. 在3h土30min内,将试验箱(室)内的温度升至40C士2K(或55C土2K).升温期间,相对湿度应不低于95%,在最后15min应不低于90% 试验箱(室)温度维持在40℃士2K(或55℃土2K),直至从开始升温算起满12h土30min.在此恒温期间,除最初15min和最后15min相对湿度应维持在90%~100%之间外,其余时间应保持在(93±3)%. 降温阶段有以下两种变化方式: 变化1: 度在3h土15min内降至25℃土3K,相对湿度在前15 min应不低于90%,其余时间应不低于95%. 在3h~6h内将温度从40℃士土2K(或55℃土2K)降至25℃C±3K,前1.5h的降温速率应使温 变化2: 在3h~6h内将温度从40℃士2K(或55C土2K)降至25℃±3K.相对湿度应不低于80%. 注:由于变化1需要严格控制前90min的降温速率需采用专门设计的试验箱.变化1适用于内部有空腔内表 面可能发生凝露的样品.变化2能满足其他各类样品的再现性要求. 试验箱(室)的温度维持在25℃土3K,相对湿度不低于95%,直至第1个周期24h结束,然后重复开始第2个周期的试验. 要求, 4.5冲击1 4.5.1试验严酷等级 峰值加速度:100m/s²±20m/s²;相应标称脉冲持续时间:16ms土2ms;脉冲重复频率:60次/min~100次/min;连续冲击次数:1000次土10次; 脉冲波形:半正弦波. 4.5.2安装 试验时,包装件应直接或借助试验夹具或过渡结构刚性地固定在试验机台面上,以避免引起附加的共振.安装要求应符合GB/T2423.43的规定. 4.5.3试验方法 本试验应按1EC60068-2-27: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 如果能确定包装件在运输时的安装姿态,应在包装件的垂直方向上施加规定的冲击次数.如果不能确定包装件在运输时的安装姿态,应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向上施加规定的冲击次数. 试验后检验产品的性能是否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4.6平面跌落与倾倒 4.6.1试验台面 试验台面应为平滑、坚硬的水平刚性水泥或钢板台面,其水平度应在2以内,布氏硬度为HB90~ 1)当试验台不能满足产品的体积和重量要求时,该试验可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采用相应的试验方法(如车载模拟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