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829-2010
高温合金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Permissible variations for chemical position of superalloy product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治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群、戴强、谢伟、夏万勇、俞信霞、张捷频.
高温合金成品化学成分充许偏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温合金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本标准适用于高湿合金产品的成品化学成分分析.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3(部分)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11261钢铁氧含量的测定脉冲加热情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GB/T20066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20123钢铁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GB/T20124钢铁氮含量的测定情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GB/T20127(部分)钢铁及合金痕量元素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成品分析product analysis
即成品化学成分分析指在成品上取样进行的化学成分分析.
3. 2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permissible variations for chemical position of products成品化学成分分析的实测值与超出标准规定界限值之间的允许差值.
4要求
4.1成品分析用试样取样及制样方法
成品分析用试样的取样及制样应按GB/T20066规定的方法或按供需双方协商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
4.2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4.2.1化学成分分析方法按GB/T223、GB/T20123和GB/T20127或按供需双方协商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4.2.2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GB/T223和GB/T20127或按供需双方协商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
4.3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4.3.1高温合金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