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004-2010
Special conductive coatings on surface spraying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本标准由昆明贵金属研究所、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谢明、杨有才、张健康、黎玉盛、朱武勋、张春荣.
表面喷涂用特种导电涂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表面喷涂用特种导电涂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通讯、计算机、电子、电气、航空、航海、军工等行业用导电胶、电磁屏蔽材料、电子加热元件、电极材料、印刷电路板材料、微动涂层开关等用的表面喷涂特种导电涂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072(部分)贵金属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17473.1微电子技术用贵金属浆料测定方法固体含量测定GB/T17473.2微电子技术用贵金属浆料测定方法细度测定GJB950(部分)贵金属及其合金微量元素分析方法
3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树脂类等五类物质组成的满足表面喷涂的浆状物质. 由高导电金属粉末(如:Ag、Ag/Cu、Ag/Ni、Cu、Ni)和聚氨酯类、环氧树脂类、丙烯酸树脂类、酚醛
4要求
4.1产品分类
4.1.2产品的牌号表示方法由以下5部分组成: 4.1.1产品按主成分不同分为:银导电涂料、银铜导电涂料、银镍导电涂料、铜导电涂料、镍导电涂料.
b)用大写的英文字母S表示表面喷涂, a)用大写的英文字母C表示导电涂料;
示例1:CS-Ag90Cu表示含90%银,添加元索为钢的表面喷涂用特种银钢导电涂料:
示例2:CS-Ag99.99表示银纯度为99.99%的表面喷涂用特种导电涂料.
4.2化学成分
产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牌 号 主要成分 Cu 杂质元素,不大于 总量CS-Ag99 99 5666 Ag Ni - 0 002 Pb 0 002 Sb 0 002 Bi 0. 002 Fe 0.0ICS-Ag90Cu 90±0.5 10±0.5 1 0 004 0 004 0 004 0 004 0.3CS-Ag80Cu S°008 20±0 5 0 004 0 004 0 004 0.3CS-Ag70Cu 70±0.5 0.005 0 004 0. 005 0 00590±0.5 10±0.5 0 005 0 004 0.3CS-Ag90Ni INgV-S 0 004 0 004 0.004 0 380±0.5 20±0.5 0 004 0 004 0 004 0.004 0.3CS-Ag70Ni 70±0 5 30±0 3 0 005 0 005 0 005 0 005 0.3CS-Cu99 95 99 95 0 004 0 004 0 004 0 004 0 05CS-Ni99 95 >99 95 0 004 0 004 0 004 0 004 0 05注:化学成分若需方有特殊要求可在订货合同中注明.
4.3性能
产品的粒度范围和粉末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黏度及附着力参见附录A.
表2
号 粒度范围/pm 粉末含量/%CS-Ag99 99 0.1~20 30~50(根据具体用户要求来定)CS-Ag90Cu 0 1~30CS-Ag80Cu 0. 1~30CS-Ag70Cu CS-Ag90Ni 0 1~30 40~70(根据具体用户要求来定)CS-Ag80Ni 0. 1~30 0 1~30CS-Ag70Ni 0 1 ~30CS-Cu99 95 0 1~30CS-Ni99 95 0. 1~30 50~70(根据具体用户要求来定)
4.4外观质量
产品应为色泽均匀的浆状物质.产品不允许有结块物质出现.
5试验方法
5.1化学成分中的主要分析的测定按GB/T15072的规定进行:杂质元素的测定按GJB950的规定进行.5.2粉末含量的测定按GB/T17473.1的规定进行.5.3粒度的测定按GB/T17473.2的规定进行.
5.4产品外观质量采用目视进行检查.
6检验规则
6.1检查与验收
6.1.1产品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6.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复验.如复验结果与本标准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6.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批投料生产出的产品组成.
6.3检验项目及取样
检验项目、取样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条号 检验的章条号化学成分 每批在10瓶以下时随机抽取1瓶未开封的产品作为 4.2 5.1粉末含量 检验样品:每批产品在10瓶以上时,每增加10瓶(不 4 3. 1 5.2粒度 足10瓶时以10瓶计)检验样品增加1瓶 4 3.1 5.3外现质量 逐瓶检查 4 4 5 4
6.4检验结果的判定
6.4.2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瓶产品不合格. 6.4.1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6.4.3当其他性能指标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允许从同一生产时间、同一牌号、同一粒度、同一粉末
含量的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7.1标志
在已检验合格的产品上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并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