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7506-2011
机械称量式烘干法水分测定仪
Mechanical weighing moisture analyzer of oven drying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实验室仪器分会、上海舜宇恒平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沈阳龙腾电子有限公司、长沙湘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良平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上海菁海仪器有限公司、上海民桥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沈阳计量研究所、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常州市富月砝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莉、周凌崃、金丽解、王家龙、吴群、张志、熊一凡、李沪仓、张柏荣、归剑刚、杨秀英、朱俊、钟小军、忻秀月、邓爱群、冯晓升、张光荣.
机械称量式烘干法水分测定仪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称量式烘干法水分测定仪的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对0℃C~200C物理形态和化学形态相对稳定的样品进行游离水分含量测定的机械称量式烘干法水分测定仪(以下简称水分仪).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1SO780:1997.MOD)GB/T2829一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9969200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11606-2007分析仅器环境试验方法JJG98-2006机械天平
3基本参数
3.1水分仪衡量装置的分度值
3.1.1衡量装置的实际分度值
以质量单位表示的水分仅衡量装置相邻两个示值之差为水分仪的衡量装置的实际分度值,用d表示,
3.1.2衡量装置的检定分度值
以质量单位表示的水分仪的衡量装置用于划分等级与进行计量检定的值为检定分度值,用e表示.
3.1.3实际分度值d与检定分度值e的规定
负整数或零. 实际分度值d等于检定分度值e它应当取1×10或2×10或5×10的形式,其中:k为正整数、
3.2准确度级别
3.2.1水分仪按其衡量装置的检定分度值和检定分度数(衡量装置的最大释量与检定分度值之比),划分成下列两个准确度级别:
a)特种准确度级符号为:b)高准确度级符号为
3.2.2准确度级别与检定分度值和检定分度数的关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准确度级别 分度值 分度数e≤0 001 g 50 000 最小 不限制 最大0 001 g~p≤0 05 g 1000. 1 g 5 000 100 000
GB/T 27506-2011
3.3正常工作条件
3.3.1室内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3.3.2电源电压:220V.具有-15%和10%的允许偏离额定值:频率:50Hz,具有士2%的允许偏离额定值.
3.3.3水分仅周围应无腐蚀性气体,无影响水分仪性能的振动和气流的存在.
表2
准确度级别 温度范围 温度波动度不大于 相对湿度不大于C/h %15~30 10~32 1 2 75 80
4要求
4.1外观及结构
4.1.1水分仪表面镀层或涂层,色泽应均匀,不应有露底、起层、起泡、水渍(水迹)、斑痕、毛刺、裂纹及 明显的擦痕.
4.1.2水分仅的各个开关应定位准确,运用自如.
4.1.3水分仅的光学衡量装置投影窗中的微分标尺的刻线应清晰,不应有显见的歪斜,读数视准线的宽度不应大于投影窗中显见的微分标尺的刻线宽度,视准线应与该标尺的刻线相平行.
4.1.4烘干装置内的温度计分度值不应大于2℃.
4.2衡量装置
水分仪衡量装置的示值误差、重复性、分度值误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准确度级别 示值误差 重复性 分度值误差±e 2/1±e Se
4.3烘干装置
水分仪的加热装置的湿度显示允差、水分测定准确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加热装置温度显示允差 水分测定准确度准确度级别 %±2 ±0.2±0 5
4.4其他重要部件
4.4.1标尺
刻度线分度的间距应相等或按一定规律变化(不小于1mm),刻线宽度应均匀(不大于0.3mm).
4.4.2指针
针尖宽度不应大于分度线的宽度,指针与标尺之间的距离不大于2mm.
4.4.3阻尼
指针偏离平衡位置5个分度时,在阻尼器的作用下,其摆动不应超过3周期.
4.4.4试样盘
同一台水分仪中试样盘之间的质量差值不应大于该水分仅的分度值.
4.4.5水准器
水准器灵敏度不应低于10'.注:水准器灵敏度不大于水准器中水准泡公称角值的15%.
4.5电压变化
在220V,具有一15%和10%允许偏离额定值的交流电网供电时,水分仪基本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4.6安全要求
4.6.1介电强度
在采用规定值的介电强度电压试验时,水分仪不应出现击穿或重复飞弧(电晕效应和类似现象可忽略不计).
4.6.2保护接地连续性
(电源线的阻抗除外).
4.6.3接触电流
水分仪的接触电流是正弦波电流有效值,为0.5mA.
4.7运输、贮存适应性
试验结束后打开包装进行测试,其结果应符合4.1~4.4的规定. 水分仪在包装条件下,模拟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进行高温、低湿、湿热、跌落和碰撞试验.每次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水分仪的试验条件应符合3.3的规定.
5.2试验设备
5.2.1应配备一组标准硅码,其扩展不确定度(k=2)不应大于被检水分仪在该载荷下最大允许误差的三分之一
5.2.2应配备分度值不大于0.1mg的天平.
5.2.3其他有关试验用的器具如下:
a)灵敏度不小于10'的水准仪;b)最大允许误差为土0.6%的5mL移液器;c)准确度为0.1s的秒表:e)氯化钠国家标准物质(以下简称氯化钠标物),编号:GBW06103b. d)玻璃纤维滤纸:
5.3外观及结构试验
用目视和手动操作的方法进行检测,其结果应符合4.1的规定.
5.4衡量装置试验
5.4.1衡量装置的示值误差试验
在水分仪的试样盘内加入相当于标尺全长所对应质量的标准硅码打开并调整衡量装置使指针与标尺零位分度线相重合或微分标尺零线与基准线相重合,然后按照标尺全长较均匀分为5个称量点(应包括:空载、标尺最大载荷点、最大秤量),分别依次减去称量点上的标准硅码,每个称量点上所产生的示值误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5.4.2衡量装置的重复性及分度值误差试验
水分仪衡量装置的重复性、分度值误差试验按JJG98-2006中5.3.4.2进行,其结果应符合表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