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7591-2011
纸
碗
Paper bowl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纸制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397/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国家纸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造纸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君、邱文伦、高风娟.
纸 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纸碗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淋(覆)膜纸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5009.60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78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968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10342纸张的包装和标志GB/T10739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GB11680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3要求
3.1外观
纸碗碗口及碗底不应凹陷、起皱:淋膜层应均匀.纸碗印剧图案应轮廓清晰、色泽均匀、无明显色斑.纸碗清洁无异物,且不应有异味.
3.2使用性能要求
纸碗使用性能应满足表1或合同的规定.
表1
指标名称 V≤500 ml. 单 % 规定 ±4.0容量偏差 V>500 ml % ±4.5渗漏性能(95C±5C水、油) 不应有渗漏现象V500 N
3.3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中重金属、荧光性物质和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11680规定,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
GB/T 27591-2011
和脱色试验应符合GB9687规定.
3.4原材料
3.4.1纸碗原材料使用添加剂应符合GB9685的规定.3.4.2纸碗不应使用回收原材料.
3.4.3聚乙烯膜应符合GB9687的规定.
4试验方法
4.1试验条件
一每个样品应为同种规格、同一批次的纸碗;一试验应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纸碗应在符合GB/T10739规定的条件下放置至少4h,并在该条件下进行物理性能测定.
4.2外现
上(含2只)的纸碗不符合规定,则判定该项不合格.
4.3容量及容量偏差
4.3.1容量
4.3.1.1重量法
用天平称量每个空碗的质量m,准确至0.1g,并记录.将温度为23℃士1℃的水加人空碗内,至碗内水面最高处与碗口平面相平,称其质量m,并记录.
按式(1)计算纸碗的容量V,每个样品测定5只纸碗,记录测定结果,其平均值即为纸碗的容量.
.( 1 )
式中:
m纸碗盛满水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 V纸碗的容量,单位为毫升(mL);m空碗质量,单位为克(g);p-水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
4.3.1.2容量法
碗口平面相平,然后小心地将水倒人量简内,读数并记录,每个样品测定5只纸碗,记录测定结果,其平 根据纸碗的大小,取相应容量的量简.将温度为23℃士1C的水加入碗内,至碗内水面最高处与均值即为纸碗的容量.
4.3.2容量偏差的计算
按式(2)计算纸碗的容量偏差.
*..( 2 )
式中:
D一纸碗的容量偏差,%;V:纸碗容量的平均值,单位为毫升(mL): V:-纸碗容量的标识规定值,单位为毫升(mL).
4.4渗漏性能
4.4.1水的渗漏性能
将95C土5℃C的水加人纸碗内,水加至离碗口平面约6mm处,然后将纸碗放在一块干玻璃板或平板上.静置30min后,观察玻璃板或平板上是否有渗漏出的水印.每个样品测定5只纸碗,若有一个纸碗出现渗漏现象,则判该项不合格.
4.4.2油的渗漏性能
试样口平面约6mm处.盛油纸碗放在一块干玻璃板或平板上,静置25min后,观察试样是否有渗漏的油印.同种规格测定5个纸碗,其中若有一个纸碗出现渗漏现象,则判该项为不合格.
4.5抗压强度
抗压强度按附录A测定.
4.6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中重金属、荧光性物质和微生物指标按GB/T5009.78的规定测定,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和脱色试验按GB/T5009.60的规定测定.
4.7原材料
聚乙烯膜按GB9687的规定测定.
5检验规则
碗一次交货数量为一批,每一批应不超过50万只,
5.2纸碗的卫生指标和原材料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性能、渗漏性能AQL=4.0;外观、容量偏差AQL=6.5.抽样方案采用正常二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一般检查水平I.见表2.
表2
正拿检验二次抽样方案 检验水平I批量 AQL4. 0 AQI6.5箱或提 样本量 Ac Re Ac Re2~25 2 0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