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7663-2011
全站仪
Total st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 次
前言 1r1范围3等级及基本参数 规范性引用文件4要求5试验方法6检验规则 7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7参考文献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3)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上海理工大学、北京博飞仅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鼎光电仪器有限公司、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晨雁、周敏秀、王爱华、付晓平、黄卫佳、阙江、赵保卫、李晞.
全 站 仪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站仪的等级及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全站仪(以下简称仪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7247.1-2001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 GB/T3161光学经纬仪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25480仪器仪表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3等级及基本参数
仪器的等级按其标称的角度测量标准偏差来划分,见表1.不同的等级对测距标准偏差又有相对应的要求,见表12.
表1
等级m范网/() m≤1.0 1 1. 0<m≤2.0 2 0<m≤6. 0 6 0<m ≤10 0 4要求 4.1电子测角部分要求 4.1.1一测回水平方向标准偏差 一测回水平方向标准偏差应不大于表2的规定. 表2 等级及限差 I Ⅱ0 5° 1.0° 2.0* 5.0* 10 0°测回水平方向标准偏差/() 0.5 0.7 1 6 3 6 7.0 4.1.2一测回竖直角标准偏差 一测回竖直角标准偏差应不大于表3的规定. 表3 I等级及限差 0 5° 1.0 2 0 5.0* 10 0°测回竖直角标准偏差/() 0 5 1 0 2 0 5 0 10 0 4.1.3一测回水平方向二倍照准差变化 一测回水平方向二倍照准差变化应不大于表4的规定. 表4 I I等级及限差 1 0° 2.0° 5 0 10 0°测回水平方向二倍照准差变化/() 5 8 10 16 4.1.4竖直度盘指标差 竖直度盘指标差应不大于表5的规定. 表5 等级及限差 I IⅡ I1.0° 2.0* 5 0 10. 0°竖直度盘指标差/() 10 16 20 30 4.1.5竖直度盘指标差变化 竖直度盘指标差变化应不大于表6的规定. 表6 等级及限差 1 Ⅱ1 0° 2.0* 5 0 10.0*竖直度盘指标差变化/() 5 8 15 30 4.1.6横轴相对于竖轴的垂直度误差 横轴相对于竖轴的垂直度误差应不大于表7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