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7947-2020代替GB/T27947-2011
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
Hygienicrequirements for phenol disinfectant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27947-2011《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本标准与GB/T27947-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范围中主要原料增加了二甲酚(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 -一修改了不适用范围为“本标准不适用于以其他酚类化合物为主要杀菌成分的单方或复方消毒剂”(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27950、GB27951、GB27952和GB27954(见第2章);删除了术语”酚类化合物”:修改了术语“酚类消毒剂”的定义(见第3章,2011年版的第3章): 删除了产品感官要求(见2011年版的5.1);增加了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要求为应符合标示值的要求”(见5.1);一修改了产品pH值范围要求为"应符合产品企业标准或质量标准要求”(见5.2,2011年版的5.2);"删除了无现行国标、规范等规定的应用液中成分的限值要求(见2011年版的5.2); 修改了产品的pH值要求(见5.2 2011年版的5.2);一增加了铅、砷、汞杂质限量及禁、限用物质要求(见5.3);于产品标示值的下限”(见5.5,2011年版的5.3);一删除了“安全性指标”即卫生毒理学相关的指标,实际应用时可参考其他应用类消毒剂标准的 要求(见2011年版的5.5):修改了应用范围(见第6章,2011年版的第6章);修改了附录A中硫代硫酸钠、溴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方法,与GB/T601《化学试剂标准滴一修改了附录B中的计算公式,增加了校准因子f、f:的计算方法,修改了样品中甲酚异构体 定溶液的配制》的配制及标定方法一致(见附录A,2011年版的附录A);的含量计算公式(见附录B,2011年版的附录B).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 军特色医学中心、浙江省卫生健康监测与评价中心、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兰芬、李涛、陆烨、陆龙喜、林军明、张流波、胡国庆、徐燕、廖如燕、陆群、刘运喜、曹晋桂、朱仁义、徐浩行、孙建荣、傅剑云、孙文胜、苗大娟、朱汉泉、马明洁、王裕荣、戴彦榛、刘俊峰、王忠权、俞致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79472011.
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酚类消毒剂的原料和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运输、贮存和包装、标识要求、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苯酚、甲酚、二甲酚、对氯间二甲苯酚、三氯羟基二苯醚等酚类化合物为主要原料,采用适当表面活性剂作增溶剂,以乙醇、异丙醇、水作为溶剂、不添加其他具有条菌成分的消毒剂.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其他酚类化合物为主要杀菌成分的单方或复方消毒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600焦化二甲酚GB27950手消毒剂通用要求GB27951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GB27952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要求GB27954黏膜消毒剂通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四部,2015年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卫生部(卫监督发(2009)53号)]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282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耐类消毒剂phenol disinfectant
苯酚、甲酚、二甲酚、对氯间二甲苯酚、三氯羟基二苯醚酚类化合物为主要原料,采用适当表面活性剂作增溶剂,以乙醇、异丙醇、水作为溶剂、不添加其他杀菌成分的消毒剂.
4原料要求
4.1苯酚(CHO)
苯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2015年版)的要求,含量≥99.0%.
4.2甲酚(CHO)
甲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2015年版)的要求,在190℃~205C榴出的量≥85%(mL/mL) .
GB/T 27947-2020
4.3二甲耐(CHO)
二甲酚应符合GB/T2600的要求,纯度≥95%
4.4对氯间二甲苯酚(CHOC1)
对氯间二甲苯酚的纯度≥98%,硫化灰分≤1%.
4.5三氯经基二苯醚(CHCIO)
原料纯度应在97%~103%(以不含结晶水计),2,4-二氯酚含量应≤10mg/kg、3-氯酚及4-氯酚含量应≤10mg/kg、2.3.7,8-四氯代二并苯-p-二曝英<1.0ng/kg、2,3,7,8-四氯映喃5 00 3 00钢绿假单胞菌(ATCC15442) 5.00 3.00白色念珠菌(ATCC10231) ≥4 00试样稀薄状或稀释后使用者宜采用悬液法进行实验室定量系菌试验.试样黏状或原液使用及冲洗消毒者宜采用载体法进行实验室定量杀菌试验.
5.4.2模拟或现场消毒效果
按照产品消毒对象,选择表1中抗力较强的微生物,进行模拟现场消毒效果测试,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作用剂量下,对微生物的条灭或灭除对数值不应低于3.00;或根据说明书要求,对不同的处理对象 进行现场消毒效果测试,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作用剂量下,对自然菌的杀灭或灭除对数值不应低于1.00
5.5稳定性
6应用范围
6.1苯酚、甲酚为主要杀菌成分的消毒剂应用于物体表面和织物等消毒,不宜用于皮肤、黏膜消毒.6.2对氯间二甲苯酚为主要杀菌成分的消毒剂应用于卫生手、皮肤、黏膜、物体表面和织物等消毒,其中黏膜消毒仅限于医疗机构诊疗处理前后使用.6.3三氯羟基二苯醚为主要杀菌成分的消毒剂应用于外科手、卫生手、皮肤、黏膜、物品表面等消毒,其 中黏膜消毒仅用于医疗机构诊疗处理前后使用.
6.4产品应仅用于低水平消毒,不能用于医疗器械的高、中水平消毒.
7使用方法
7.1总则
按照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使用方法使用.
7.2含苯酚、甲酚的消毒剂
对物体表面、织物的消毒擦拭后作用时间不应超过15min,浸泡消毒作用时间不应超过30min.
7.3含对氯间二甲苯酚的消毒剂
7.3.1卫生手消毒:对手涂抹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应超过1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