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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重金属便携式XRF检测仪技术要 求和现场应用
Technical guidelines and on-site applications of portable XRF analyzers
for heavy metal detection in soil
中华环保联合会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仪器原理与组成5仅器技术要求6仪器性能指标.7检测方法 58现场应用附录A(资料性)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01附录B(资料性)元素谱线重叠干扰与校正示例. 11附录C(资料性)分析仪器参考条件. 12附录D(资料性)方法的精密度和正确度 1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提出.
本文件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信息技术研究中心、江苏萤火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佳谱科技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治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龙华、李柱、毕德、刘孝阳、部允兵、师华定、郭观林、赵亚楠、宋础、高志帆、王晶晶、刘瑞平、魏楠、王宏、刘小彦、焦银河、何宇宁、郭腾飞.
土壤重金属便携式XRF检测仪技术要求和现场应用方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土壤重金属便携式XRF检测仪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检测和现场应用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土壤中镍、铜、锌、铅、砷、汞、铬、镉等重金属便携式XRF检测仪的设计、生产和现场检测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仪器检出限 instrument detection limit
仪器在给定的置信度内可从样品中定性检出待测物质的最小浓度.
3.2
定量测量重复性quantitative mcasurcment repcatability
在一组重复性测量条件下,基于待测组分仅器示值的测量精密度,用仅器连续多次测量同一标准物质时基于某一或多个待测组分仅器示值的相对标准偏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