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MS010-2025
集装箱码头企业自动化设备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规程
Investigation and treatment code for safety production hazards ofautomation equipmentin container terminal enterprise
中国工程机械学会 发布 出版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工程机械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广州南沙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江苏中泰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广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文卫、卫孝聪、代强、张宇欣、方志华、陈化贵、彭晓光、李树沛、陈鹏飞、陈建军、蔡彤、龚林、刘政刚、周兴奎、陈龙、郑林田.
集装箱码头企业自动化设备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规程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集装箱码头企业自动化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集装箱码头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自动化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的基本规定、隐患分类与分级、计划制定、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和文件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JT/T1180.1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部分:总体要求JT/T1180.12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2部分: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JT/T1180.13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3部分: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T/CPASEGT008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级分类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自动化设备automation equipment
具有远程操作、自动化操作的集装箱码头设备.
3.2
安全生产隐惠safetyproductionhazard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以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注:以下简称“隐患”.
隐患排查hazard investigation
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对照隐患分级管控措施,对自动化设备隐患进行排查的过程.
3.4
隐患治理hazardmanagement
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对照隐患分级管控措施,对自动化设备的隐患整改的管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