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 CCS B 05
团 体 标 准
T/ZLGL 102-2026
甜龙竹栽培技术规程
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发布
前言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西双版纳港埠农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质量管理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双版纳港埠农业有限公司、西南林业大学、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西双版纳州林业技术服务中心、景洪市嘎酒街道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洪、孙茂盛、刘强、王忠、曾章浩、张青、苏晓东、刘圆圆、刘婷姣、刘星、王锋、沐桂梅、罗成继、许宏春、山伟、李优、张顾芬.
甜龙竹栽培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勃氏甜龙竹(Dendrocalamus brandisii)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竹林营造、竹林管护、病虫害防治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笋用勃氏甜龙竹的裁培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NY/T39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525有机肥料 DB53/T487云南翻龙竹有苗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勃氏甜龙竹Dendrocalamusbrandisii
是大型丛生竹类牡竹属的竹种,其鲜笋肉质脆嫩可口.
4产地环境
4.1基本要求
宜选择海拔150m~1400m,立地条件适宜、地势平缓,排灌条件好、交通便利的区域,应避开污染源.
4.2土壤环境质量
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的规定.
4.3灌溉水质要求
灌溉水质应符合GB5084的规定.
4.4空气质量要求
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GB3095的规定.
5竹苗培育
T/ZLGL 102-2026
按照DB53/T487的规定执行.
6造林技术
6.1造林地选择
选择低山、浅丘、山谷和缓坡适宜造林的地块,土层厚度≥50cm,pH值4.5~6.5,土壤为砖红壤、赤红壤、红壤等.
6.2整地
6.2.1整地时间
于每年秋冬季至次年3月进行.
6.2.2整地方法
清除造林地杂草、灌丛、石块:可结合地块实际条件选择带状、块状、点状或全面整地.
6.2.3挖塘
挖塘规格可根据不同竹苗类型而定,塘的规格一般为80cm×80cm×60cm.挖塘时应将表土和生土分开放置.
6.3造林密度
在无立木林地造林时,初植密度一般为22丛/667㎡,株行距5mX6m:若造林地立地条件较差的地块初植密度可为33丛/667m,株行距4mX5m.
6.4造林季节
宜在每年6月~7月南季造林.
6.5造林
6.5.1定植方法
切口处紧贴植穴的下侧壁,竹秆应保持端正,分层回土和灌水进行打浆定植,使竹苑和根系与土壤充 在定植塘穴底部施关约10cm厚的有机肥,回填约20cm厚的土壤,然后将竹苗直立于穴中,分接触.先回填表土,再回填生土,适当踏实,并浇透定根水.
6.5.2定植要求
深挖塘(60cm~80cm)、浅栽竹(定植面低于定植塘口20cm)、打泥浆(种苗根部浆根或种植坑打浆)、浇透水(定根水)
6.5.3定植管护
将其根部周围覆盖:若持续超过5d不下雨应及时浇水保持土壤湿润. 定植后可用杂草或其宅枯落物覆盖在竹苗周围:若在早季定植造林,应浇透定根水后用塑料薄膜
7抚育管理
7.1幼林抚育管理
7.1.1除草
定植后3年内的竹林每年应进行中耕除草3次~4次,其中6月~9月应全面除草:10月~11月应全面除草后深翻压青.
7.1.2松土
新造竹林每年应松土3次,分别于3月~4月、8月~9月、11月~12月进行.
7.1.3施肥
每年施有机肥或益生菌肥2次,施用的有机肥质量应符合NY/T525的规定.于每年5月~6月雨季前施有机肥或益生菌肥800kg/667m~1000kg/667m㎡,11月~12月施有机肥或益生菌肥1000kg/667m”.施肥前先把竹苑附近发笋位置的土壤适当扒开,晒2d~4d后再施肥.施肥 方式可采用沟施或穴施,施肥后覆土,有灌溉条件的竹林适时浇水,保持土壤温润.
7.1.4疏笋、留笋养竹
疏去小弱病害的竹笋,保留生长健壮的竹笋.
7.1.5补植补造
对较大空穴林地在春季或雨季进行补植补造,要求补植竹龄>1a生袋苗,分苑苗年龄1a~2a.母竹1株~2株成丛挖起,切去梢部,留3盘~5盘竹枝.补植宜当年进行.
7.2成林抚育管理
7.2.1竹林环境调控
清除病、腐、枯立竹和老竹苑,清理林内茶涯藤蔓.
7.2.2郁闭度调整
每年采笋期结束后将竹林都闭度调整至30%~40%.郁闭度大的适当间伐或砍伐部分枝丫.
7.2.3秆龄结构调整
通过选留母竹,保留幼龄暂、准龄竹,及时砍除受损、倒伏或有病虫害的成龄竹,逐步砍除老龄竹和全部砍除过熟竹来实现合理的秆龄结构.秆龄结构比例宜为:一年生幼龄竹占70%~90%, 二年生壮龄竹占10%~30%
7.2.4留笋
结合秆龄结构调整,留筹与竹林培育选留母竹目标一致且选择健壮的竹笋留作母竹,要求在竹林中分布基本均匀:第密度调整在每年6月~9月进行.
7.2.5断稍
断稍在新竹抽枝展叶前进行,断稍后保留竹高3m~5m断口应平滑,竹秆不能破损、撕裂:断口应紧靠保留的顶盘枝丫,避免最后一节节秆积水:应保持竹冠在同一个受光平面.
8病虫害防治
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综合治理,提倡物理和生物防治,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农药使用应符合NY/T393的规定.采雾期禁止使用化学农药.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参照附录A,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