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BSC
T/NBSC 001-2026
可口革囊星虫养殖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ultivation of EdiblePeanut Worm
T/NBSC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仍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宁波市水产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波大学、宁波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象山县水产技术推广站、温岭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宁波市鄞州三湾水产种苗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竺俊全、丁理发、黄呈炜、王建平、刘长军、唐道军、陈飞、高心明、冯彬彬、洪松才、王晗栋、顾沈威、程鑫、陈亨亮、陈博.
可口革囊星虫养殖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可口革囊星虫(Phascolosoma esculenta)养殖的环境条件,池塘养殖与滩涂养殖的场地条件、养前准备、苗种放养、养殖管理及收捕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宁波地区的可口革囊星虫养殖,其他邻近地区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DB33/1384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不涉及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环境条件
4.1场址
选择远离污染源、交通便利、通讯畅通、供电有保障的沿海地区建场.
4.2水质
水质应符合GB11607的规定,盐度10~30,pH7.8~8.6,溶解氧=5mg/L.
5池塘养殖
5.1场地条件
选择海堤内建造的池塘,底质为泥质或泥沙质,面积以2000m²~3000m²为宜,堤宽0.6m~0.8m、堤高0.5m~0.6m:池底四周离堤0.5m挖环沟,沟宽0.8m~1.0m、深0.3m~0.4m:池底滩面划块做成埕,每块捏宽2.0m~2.5m,埕与埕之间留沟作为排水与操作的通道,沟宽0.3m~0.4m、深0.2m~0.3m:每口池塘设进排水口各1个.
5.2养前准备
5.2.1埕面整建
先翻耕池塘内的埕面,捣碎土块,耙烂梳匀,再将埕面压平抹光,并做成中间略高的“马路形”.对底质较硬的埕面应增加翻土、耙土、平埕的次数.
5.2.2清塘除害
放养前7d~10d,进水过面0.05m~0.1m,用漂白粉15kg/亩~20kg/亩或生石灰80kg/亩~100kg/亩化水后进行全池泼酒除害.
5.2.3施肥培饵
清塘1周后排干池水,进注新水至埕面水位0.1m,然后均匀施发酵有机肥100kg/亩~130kg/亩或施尿素3kg/亩及过磷酸钙1kg/亩培育底栖硅藻.养殖多年或由老塘改造的池塘可减少施肥量.
5.3苗种放养
5.3.1苗种质量
苗种体色呈浅褐色,规格整齐,体表无伤,活力强,吻伸缩自如,以当日采捕的为佳.
5.3.2放养时间
3月~11月均可放养,春夏季4月~6月或秋季9月~10月放养为佳.
5.3.3放养方法
晴天、阴天的上午或傍晚放养为宜,避开大风、大雨天气放苗.采用撒播法均匀播放苗种于埕面,让其自然钻入泥中.放苗后3d内应检查苗种成活率,密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补放苗种.
5.3.4放养密度
规格2000条/kg~1000条/kg的苗种,适宜放养密度600条/m²~800条/m².
规格3000条/kg~2000条/kg的苗种,适宜放养密度800条/m²~1000条/m².
规格小于3000条/kg规格的苗种,宜先以1000条/m²~1500条/m²的密度培育,待规格达1000条/kg~500条/kg时疏苗分养,分养后的密度以300条/m²~500条/m²为宜.
5.4养殖管理
5.4.1 投饲
从苗种放养后3d~5d开始投喂黄豆粉、蚕豆粉、玉米粉、米糠、麸皮、鱼粉或配合饲料,单一或混合投喂,每隔15d~20d投饲1次,在排水露出埕面后将饲料均匀撒于捏面,每次投饲量春季100kg/亩为宜、夏秋季130kg/亩为宜,根据气候变化、虫体规格及摄食情况调整,冬季少投或不投.
投饲的饲料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
5.4.2蓄水与干露
苗种放养后3d~5d,进水至埕面上水深达0.1m~0.2m,次日排水露出埕面,仅在沟中留有积水:此后埕面蓄水与干露每隔1d~3d重复1次.进水时应通过
引海水、淡水调节好池水盐度,大雨或暴雨来临前应抬高水位,雨后及时排干池水,重新进注盐度适宜的海水.水温低于10℃时延长蓄水时间,减少干露频次.养殖前期池水盐度15以上为宜,中后期可适当降低盐度至10.
5.4.3整埕与除害
根据埕面涂质情况,适时露滩整涂、疏通排水沟,将沟内淤泥及有机沉积物推至埕面,并及时清除鱼、虾、蟹及浒苔等敌害.
5.4.4养殖尾水处理
养殖池排出的尾水应净化处理.尾水排放应符合DB33/1384的规定.
5.4.5巡塘与记录
养殖期间勤巡塘,观察虫体的摄食与生长,记录水温、盐度、进排水情况及投入品的名称、用量、使用时间等,填写养殖日志.
5.5收捕
5.5.1规格
虫体规格达250条/kg~150条/kg时,可收捕上市.
5.5.2方法
养殖埕面干露后人工挖捉,宜在上午进行.第1次收捕大部分后重新蓄水,然后再次干露后收捕剩余部分.
6滩涂养殖
6.1场地条件
选择地势平缓的中高潮区泥质或泥砂质滩涂,挖沟筑埂,将涂面围隔成小区块,每块面积2000m²~3000m²,涨潮时可蓄水、退潮时可排水:在滩面挖沟建埕,埕宽2.0m~2.5m,捏和埕之间以沟相隔,沟宽0.3m~0.4m,沟深0.2m~0.3m.
6.2养前准备
退潮时干露埕面,清理杂物:将埕面涂泥翻耕、耙细、耙烂、推平:用漂白粉或生石灰清涂除害,方法按5.2.2规定执行.
6.3苗种放养
养时间及方法按5.3.2、5.3.3规定执行.
6.4养殖管理
6.4.1投饲
在退潮干露埕面时,将黄豆粉、蚕豆粉、米糠、麸皮等均匀撒于埕面上,每15d投喂1次,投喂量按5.4.1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