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8676-2012
Remanufacturing of automotive ponents-Classification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11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东风汽车公司、奇瑞汽车股份公司、玉柴再制造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集团公司技术中心、上海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建明、黄铁、周正兵、胡纪宪、高菊珍、刘彦戎、晏一平、李中兵、刘立炳、陈启、孔晓丽、吴益文、范东英.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分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再制造零部件的术语和定义、零部件的分类、一般要求和常用的分类检测技术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分类,其他机动车辆的再制造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989汽车回收利用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2698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文件.
3.1
可直接使用件directly usable parts
经检测确认,不需要修复加工,仅通过清洗、喷砂等表面处理工艺,即可满足再制造使用要求的旧零部件.
3.2
可再制造件remanufacturableParts
经检测确认,可通过加工修复过程使之满足再制造使用要求的旧零部件.
弃用件disused parts
除可直接使用件和可再制造件之外的旧零部件.
4零部件的分类
旧汽车零部件依据其使用特性分为三类:可直接使用件、可再制造件和弃用件.
5一般要求
5.1旧零部件在分类前需通过检测确认,常用的分类检测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测、测量检测、压力检测、磁粉探伤、荧光探伤、超声波检测、电涡流检测、X光检测、渗漏检测和磁记忆检测等.5.2经检测确认满足再制造设计要求的零部件,可依据检测结果和产品功能归类至可直接使用件或可5.3零部件分类过程应做好档案记录,记录可包含零部件的状态、主要尺寸、原制造企业信息和配套机 再制造件:经检测确认不满足再制造设计要求的零部件,归类至弃用件.型等.
GB/T 28676-2012
5.4分类完成后的零部件应按要求进行存放,存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得对环境造成破坏;对于弃用件,其处理和存故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6常用的分类检测技术
6.1外观检测
对表面存在沟槽、裂纹、刮伤、剥落、折断、缺口、破润、重大变形、严重磨损和烧蚀等缺陷的零部件,可通过目测、触摸等外观检测确定其类别.
6.2测量检测
对可能存在尺寸、粗糙度、形位公差和配合间隙等缺陷的零部件,可通过测量检测确定其类别.
6.3压力检测
对可能存在裂纹、贯通、疏松等内部缺陷的腔体类零部件,可通过压力检测确定其类别.
6.4磁粉探伤
对可能存在表面裂纹缺陷的钢铁类零部件,可通过磁力探伤确定其类别.
6.5荧光探伤
对可能存在表层裂纹的精密零部件,可通过荧光探伤确定其类别.
6.6超声波检测
对可能存在焊缝或内部缺陷的铸件,可通过超声波检测确定其类别.
6.7电涡流检测
对可能存在表面和近表面处缺陷的导电材料,可通过电涡流检测确定其类别.
6.8X光检测
对可能存在焊缝或内部缺陷的零部件,可通过X光检测确定其类别.
6.9渗漏检测
对表面可能存在内部缺陷的金属材料,可通过渗漏检测确定其类别.
6.10磁记忆检测
对可能存在表面和近表面处缺陷的铁磁性材料,可通过磁记忆检测确定其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