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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片区组团发展指南
Development Guidelines for Rural Area Clusters
浙江省乡村建设促进会发布
目次
前言..引言 Ⅱ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 3.1乡村片区组团(rural area cluster)3.2强团公司(strong union group)3.3 村两委(the village Party branch mite and village mite) 13.4乡村CEO(ruralCEO)4总体原则 4.1共性与个性相融合 14.2政府与企业相协同4.3效率与公平相兼顾 24.4短期与长期相统一 4.5传承与创新相并重 .25组织共建 2 .25.1搭建组织架构. ..5.2明确成员构成, .26规划共绘 5.3制定运行规则 .2 .26.1编制整体规划 .26.2开展精细设计 ..7品牌共创 6.3强化实施管理 .3 .37.1打造统一品牌 .37.2制定品牌策略 .38资产共营 7.3推动品牌落地 .38.1确立运营主体 ..3 .38.2明晰运营职责 ..8.3完善运营机制 49产业共兴 9.1延伸产业链路 .49.2建设产业集群 ..4 .49.3提升产业质量 ..410生态共护 ..410.2深化环境整治. 10.1加强生态保育 .4 .410.3培育生态产业 .510.4推动生态变现. .511文化共认 11.1打造文化IP. .5
11.2构建文化认同 .511.3放大品牌IP. .512服务共享 12.1统筹设施联建 .512.2优化服务供给 .5 .513社区共治 ..613.1优化治理架构 .613.3强化考核评价. 13.2创新治理机制 .6 .614人才共育 .614.1明确人才引育目标 614.2分类支持入乡青年 615数智共联 14.3制订保障激励机制 6 .715.1整合数据资源. 715.2应用数据服务 .7参考文献. 15.3保障数据安全 .7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及GB/T20004.1-2016《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乡村建设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禹上稻乡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乡村建设促进会、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乡村振兴研究院、绍兴市农业农村局、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嘉兴市农业农村局、衢州市农业 农村局、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南平市“武夷百村”工作专班、庐山市农业农村局、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办事处、腾讯SSV、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立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国美术学院望境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向正科技 有限公司、浙江宇联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干村运营有限公司、安徽干村运营有限公司、浙江千匠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千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千村运营有限公司、杭州千村乡村发展有限公司、浙江芒种乡村运营有限公司、浙江芒种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芒种数字乡村(杭州)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玉风、袁康培、郑勇、顾黎斌、娄火明、任强军、吕田、熊兴军、吴炜、倪利峰、卢勇军、胡小飞、胡丹宁、王宇飞、刘永安、股小依、徐旱增、鲍力、傅培江、陈新、王振、季翔、吴伟光、劳立江、余伟忠、郑樟银、张晓生、杨健、缪泽瑛、朱海洋、周卫庆、甘建安、李杰、诸 葛振、庄庆超、刘松、朱跃武、朱振昱、陈青松、吕绍、马菀艺、应那、孙策、徐茹愿、孙建强、陈溜、黄博伟.
引言
随着乡村发展进入新阶段,以片区为单位开展组团协同已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模式.为规范和引导乡村片区组团发展模式,本文件基于实践研究,确立了乡村片区组团发展的总体原则,并明确了其在组织、规划、产业、治理等领域的共性要求.
本文件的制定与实施,旨在提升乡村片区发展的协同性与可持续性,为乡村片区组团建设与运营提供标准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