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B
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工种)编码:6-06-04-00-01
家具制作工 (木质家具制作工) (试行)
(2026年版)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评价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家具制作工(木质家具制作工)国家职业标准(试行)(2026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家具制作工(木质家具制作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做了明 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工种)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江西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南康家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立鼎家具有限公司、南康区城发家具产业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张付花、刘军、刘军胜、谢庚福、吴玉明、陈玉杰、郑海涛、 初帅、李蓉、钟全斌、杨瑞平、郭小华、柳献忠、马涛、廖云辉、黄响亮.
四、本《标准》审定人员有:郭洪武、曾斌、赵宁、注义亚、周大勇、罗春辉、曹春森、刘建军、曹永宏、邱葵剑、杨剑、张小龙、张智栋、唐旭华.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
职业(工种)编码:6-06-04-00-01
能力建设司的大力支持,得到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葛恒双、王小兵,以及中国家其协会屠祺等同志的指导和帮助,在此一并感谢.
试行.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
家具制作工 (木质家具制作工) 国家职业标准
(试行)(2026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工种)名称
木质家具制作工
1.2职业(工种)编码
1.3职业(工种)定义
操作设备或使用工具,对木材进行锯、创、铣、车、钻、磨等加工,制成木质家具零部件并进行装配的人员.
1.4职业(工种)技能等级
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本职业(工种)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噪声,部分有粉尘.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般智力和表达、计算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形体知觉
职业(工种)编码:606040001
和色觉;手指和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96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6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其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 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培训场所设备
内配备必要的照明设备、网络环境、计算机(配备相应的软件系统)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或具备相应条件的培训场所进行,室等设备:操作技能培训在配备相应的工具、专用设备、检测仅器、本质材料及辅料,符合检测要求的室内进行,室内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