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B
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编码:4-02-02-01
客运车辆驾驶员
(202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说明
技能评价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交通运输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客运车辆驾驶员国家职业标准(2025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客运车辆驾驶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杭州技师学院、宁波交通高级技工学校.主要 起草人有:邵小进、尚迪、卫婧茹、胡依杰、陈鸿兴、金罐.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山东省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北京公共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审定人员有:郝鹏玮、警建峰、 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滴滴出行鹿俊峰、谢静、王志甫、史超、范立.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张灵芝,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李辉、王英,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关笑楠、席锦池,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张杰等 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
职业编码:4-02-02-01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客运车辆驾驶员 国家职业标准
(2025年版)
1.职业概况
客运车辆驾驶员①
1.1职业名称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驾驶客运机动车,运送乘客并提供服务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外,随季节、地区变化接触低温、高温、异常天气条件,因
职业编码:4-02-02-01
工作环境接触粉尘、噪声、振动、汽车尾气等.
1.6职业能力特征
四肢灵活,动作协调:色觉正常,双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对数视力表5.0:有形体知觉和空间感.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无学历要求.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4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4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30标准学时. 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3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30标准
1.8.2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 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其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培训场所设备
设备的场地(所)进行.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在具有相应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