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6-18-02-03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金属热处理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 导思想,对金属热处理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 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本次修 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按照本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由准入类改为评价类的性质变 化,进行了内容调整,以技能鉴定为中心,取消了原标准中关于培 训期限、培训教师的要求。
增补了从事工程热处理人员的技能鉴定要求。
一为适应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对金属热处理工的职业要求, 对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鉴定,进行了工种细 分。
一根据以上的调整需要,对相应的理论知识要求进行了拓展。
一对各技术等级的鉴定时间进行了压缩。
对参与鉴定考试的考评人员、监考人员、综合评审人员的 相关专业技术背景做出了规定。
对鉴定权重表进行了调整。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 了
职业编码:6-1802-03
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站焊接专业委员会、苏州热 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 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 司、天津诚信达金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电力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有:杨建平、陈忠兵、葛兆祥、范玉 然、金桂莲、高洁安、杨建军。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中国电 机工程学会电站焊接专业委员会、中油管道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石化装备行业协会、中国 能源建设集团安微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 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国电科学技术研究 院有限公司、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建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
审定人员有:段斌、李卫东、李玉卓、郝雪峰、王平、 赵军、万天明、赵棣、肖德铭、常建伟、徐义明。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 业技能鉴定中心荣庆华、葛恒双、张灵芝,辽宁省人社厅职业技能 鉴定中心刘洪涛、赵东旭、王新宇、林征、罗辑、王慧丽、叶放、 王伟、刘、张文超、周博,鞍山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孔祥 春、李振涛,相关单位周宝龙、包月等专家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 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南京市三达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 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 起施行。
①2019年3月26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额布劳动关 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7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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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热处理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金属热处理工①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操作热处理设备,进行金属材料、坏件或工件的退火、正火、 调质、表面淳火、回火、渗碳、渗氮等热处理加工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具有高温、低温、热/电磁辐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粉尘 噪声等危害及高空、受限空间、室外环境作业。
①本职业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不细分工种。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 高级技师细分为机械零部件热处理工、表面(化学)热处理工、工程热处理工三个工种。
②金属材料,还件或工件具体包括铸造、锻压、轧制/冲压、剪切、焊接,粉末冶 金制零部件,构件或大型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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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一般的计算能力和空间感,知觉、色觉及味觉正常,四肢 灵活,动作协调。
1.7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①相关职业:铸造工、造工、焊工、机械加工材料切割工、粉末治金制品制造工 等机械热加工人员。
金属材料热处理人员,下同。
②本专业:金属热处理,金属材科分析与检测,下同。
③相关专业;铸造技术,锻造技术、焊接技术应用、特种加工技术,下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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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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