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6-25-04-08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 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 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专家,制 定了《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 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 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 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 想,对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 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 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本次修 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根据军工电子行业和民用电子设备调试操作人员的工作现 状,对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等重新梳理,增加了五级/初 级工级别。
将职业活动内容要求按照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作对象和 设备功能单元,从小到大、从简单到复杂、从单机到系统划分成功 能单元、整机、复杂整机和大型设备系统等概念。
其含义如下: 功能单元:由材料、零件、元器件或部件等经装配连接组成的 具有独立结构和一定功能的产品。
图样管理中将其称为部件、整件, 是构成广电和通信设备的基本单元。
功能单元的划分通常取决于 结构和电气要求,因此,同一类型的设备划分很可能都不一样, 或大或小,或简单或复杂。
常见的功能单元大致有电源和电源模 块,调制电路,放大电路,滤波电路,领相环电路,自动频率控制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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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matic Frequency Control,AFC)电路,自动增益控制(Automatic GainControl,AGC)电路,变频器,线性、非线性校正电路,视、 音额处理电路,解调器,数字信号处理电路,单板机等。
整机:由功能单元组合成设备的产品。
将其定位为含功能单元 较少、电路相对简单、功能较为单一的产品,或功能虽然相当复杂, 但尺寸较小、电平极低的产品。
复杂整机:由若干功能单元相互连接并共同构成能完成某种完 整功能的整套产品。
这些产品的连接一般可在使用地点完成。
大型设备系统:由若干整机和功能单元组成的大型系统。
三、本《标准》的编制工作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 建设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司的指导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的。
本《标准》起草 单位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十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有: 马鸿炜、黄建国。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 十八研究所部件装调分厂、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十研究 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五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第十研究所、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南 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北广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审定人员有:梁永刚、王伟、王斌、付虹、吴军、 王燕君、赵洪山、苏天禹、翟惠敏、冯跃跃、陈强、徐卫人。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 业技能鉴定中心葛恒双、陈蕾、王小兵、张灵芝、贾成千、宋晶梅 等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 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①2019年1月14日,本《标准)以《人力资额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 部办公厅关于暖布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等1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9]9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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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使用示波器、万用表、矢量网络分析仪等仪器、仪表,调试广 电和通信设备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 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计算、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形体感、空间想象 力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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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电子信息类相关职业,下同。
②本专业:通信类专业。
下同。
③相关专业:电子,机电、白动化控制、计算机类专业,下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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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其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 (含)以上单数。
1.8.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20min,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