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534-2013
温锻冷锻联合成形锻件 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s of bined warm-cold forging part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锻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交通大学、江苏太平洋精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森威精最有限公司、北京机电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震、庄新村、董义、黄泽培、徐祥龙、龚爱军、金红、魏巍.
温锻冷锻联合成形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温锻冷锻联合成形锻件(以下简称"锻件")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交付条件.本标准适用于经温锻冷锻联合成形的钢质锻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一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99优质碳素结构钢GB/T700碳素结构钢GB/T1220不锈钢棒GB/T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3077合金结构钢GB/T5216保证淬透性结构钢GB/T6478冷镦和冷挤压用钢JB/T9180.1钢质冷挤压件公差
3技术要求
3.1原材料
3.1.1锻件所选用的原材料应符合GB/T699、GB/T700 GB/T1220、GB/T1591、GB/T3077、3.1.2锻件的原材料应有质量保证书,保证材料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锻件生产企业应按顾客需要进 GB/T5216、GB/T6478的规定,亦可采用原材料供方与顾客双方商定的材料.行复验.3.1.3根据最件表面质量要求,按需决定是否对原材料进行剥皮处理.
3.2温锻后冷锻前热处理要求
3.2.1温锻后冷锻前一般应对工件进行热处理,热处理工艺一般包括退火、正火、等温正火、控温冷却和调质.3.2.2温锻后冷最前一般应在少、无氧化保护气氛中对工件进行软化热处理.
3.3锻件的形状和尺寸
锻件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锻件图和技术文件的规定.锻件冷成形部分的公差应符合JB/T9180.1的规定;如有特殊要求,由锻件供方与顾客协商确定.
3.4锻件质量要求
3.4.1嵌件表面质量应符合锻件图的规定,无裂纹、折叠等缺陷.
GB/T 29534-2013
3.4.2锻件硬度及其测量位置等可由供方与顾客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技术文件上注明.3.4.3锻件的纤维组织在顾客有要求时,可由供方与顾客双方协商确定.3.4.4锻件有力学性能试验要求时,需在最件图中作出规定.
4检验项目和验收方法
4.1检验项目
4.1.1锻件应由质检部门按锻件图和技术文件检查.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方能出厂.4.1.2锻件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验、尺寸检验、组织检验和硬度检验.
4.2验收方法
按需可进行抽检或全检.抽检方法可按GB/T2828.1的规定执行.
5交付条件
5.1锻件应做标记,无需作标记时供方与顾客双方商定.
5.2锻件质量合格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a)最件名称、最件零件号: b)材料牌号、数量、出厂日期;c)对特殊要求进行补充检验的结论:d)质量检验及合格标记:e)制造企业名称.
5.3锻件的防锈、包装、运输方法与要求,应与顾客在订货协议或合同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