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区管发〔2022〕39号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商品住宅类项目设计方案审查补充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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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宁新区管发[2022]39号

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商品住宅项目 设计方案审查补充意见》的通知

各委部局,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京江北新区商品住宅类项目设计方案审查补充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江北新区商品住宅类项目设计方案 审查补充意见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进一步提升江北新区商品住宅品质,优化房地产市场开发环境,提高商品住宅产品的体验感和群众获得感,促进江北新区新主城高质量、高标准建设,结合江北新区实际,制定本补充意见.

第二条【部门职责】江北新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应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双区叠加”优势,按照本补充意见完善商品住宅类项目的图审、验收和日常监管等相关工作,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三条【总体要求】江北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建筑应对建筑平面布局、建筑形体、立面效果、色彩管控、天际线等方面进行重点设计,长江大桥至长江五桥的滨江沿线、七里河沿线、城南河沿线以及其他重要视线走廊沿线,应塑造丰富的城市界面和具有滨江特色的城市风貌.

第四条【平面布局】当建筑之间形成对角布局(建筑在另一建筑的正向及侧向延长线之外),遮挡建筑与被遮挡住宅建筑的间距应同时满足以下规定:

(一)商品住宅建筑为被遮挡建筑时,水平距离不小于3米(计算基准面为阳台飘窗等构筑物)

(二)满足错角布置间距要求的同时需进行日照分析,日照

计算需满足南京市现行规范要求.

(三)遮挡建筑与被遮挡住宅建筑的最小间距(米)应符合附件1要求.

第五条【竖向设计】场地整体标高应高于相邻规划道路中心线标高0.6米-1.0米之间,同时应处理好与周边道路、相邻地块的竖向关系,营造良好的沿街步行空间感受.因地块条件有限制的,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第六条【立面设计】立面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商品住宅建筑的色彩应遵守《江北新区中心区色彩专题规划》,采用温馨、舒适、有归属感的色彩景观氛围,根据片区特色,合理选用多样化的建筑立面色彩.

(二)核心区(具体范围详见附件2)内的商品住宅建筑立面应以铝板、石材等高品质材料为主,核心区外的商品住宅建筑立面不得采用真石漆、质感涂料等外墙外保温薄抹灰系统;局部凹槽、设备平台、立面构件、装饰线条等因施工困难部位除外.

(三)当商品住宅层数不大于18层时,不得采用外廊内天井户型.当商品住宅层数大于18层需设置外廊时,应选用玻璃栏板优化北立面效果.

(四)立面上露明的雨水管、冷媒管等设备管道应设置在立面的阴角,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燃气管应隐蔽设计,以与建筑立面效果统一.

第七条【架空层设计】鼓励商品住宅底层设置视线通透、

空间开、无围护结构的架空层.架空层应只作为公共开敲空间使用,不得作为停车或车行交通空间使用:

(一)核心区内的商品住宅单体底层除设置物业用房、养老用房、单元门厅等必要的服务用房外,应进行架空设计(低层、多层商品住宅除外),其层高不应低于3.6米.

(二)商品住宅建筑的底层架空部分及其分摊的面积均不计入地块容积率.

第八条【建筑层高】核心区内新建商品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应低于3.15米,其他区域不应低于3米.若因地块条件对层高要求有限制的,经论证后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第九条【单元首层入户大堂】商品住宅单元首层入户大堂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层高不应小于3.6米.

(二)面积:多层不应小于8平方米、中高层(18层及以下)不应小于12平方米、高层(18层以上)不应小于20平方米,大堂面积不包括电梯厅面积.

(三)穿越单元首层入户大堂的管线,应采用隐蔽设计,避免管线外露.

第十条【空调设置核心区内商品住宅应采用集中式空调,不得采用分体式空调,鼓励新区其他区域采用集中式空调.采用集中式空调的,应统一预留设备平台,其水平投影面积应为3-5平方米.设备平台应与商品住宅立面进行整体设计.为方便设备

安装和检修,设备平台可设置与室内空间联通的检修门.

第十一条【复式户型设计】商品住宅标准层可设置复式挑空户型,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套内建筑面积应大于150平方米,挑空区域的面积不大于套内建筑面积的20%

(二)挑空区域位于门厅、餐厅或起居室范围,且层高不超过7.2米.

(三)挑空区域至少有一个长边与上层的公共空间(连廊或起居厅等)连通.

(四)挑空区域无其他结构构件.

第十二条【阳台设计】阳台设计应兼顾实用与适配的原则,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阳台面积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建筑面积(容积率):

(一)阳台结构底板投影面积之和不应大于该户套内建筑面积的20%

(二)阳台最大进深不大于2.4米,且不压占室内空间,阳台进深与相邻功能空间进深的比例不得超过3:4.

第十三条【飘窗设计】鼓励商品住宅飘窗设计与商品住宅立面设计统一,保持公建化外立面整齐美观,报审图件中应该提供大样详图.

第十四条【风雨连廊设计】鼓励在商品住宅场地内设置有盖走廊,为小区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当其支撑结构外围宽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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