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0056-2013
国际货运代理拼箱服务质量要求
Requirement on container consolidation services of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er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新景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福建金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深圳市联合纵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惠尔通物流有限公司、重庆美联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会通华联物流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海运(集 团)总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锦程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钢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重庆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新疆托木尔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忠、何瀚伟、陈静、冯建萍、李金华、胡荣、景洪德、陈智勇、陈金发、任中伟、裴蕾、刘露、王文、包红武、刘军、杨希江.
国际货运代理拼箱服务质量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拼箱业务的服务质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及其行业有关的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151-2008国际货运代理作业规范 GB/T22154-2008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质量要求GB/T26318物流网络信息系统风险与防范GB/T26319国际货运代理单证标识符编码规则GB/T26320国际货运代理信息交换规范 GB/T26321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数据元GB/T28530国际货运代理系列单证单证数据项GB/T28532承运人标识符编码规则GB/T28831国际货运单证制规范GB/T28832国际货运单证制质量要求 GB/T28838本质包装热处理作业规范GB/T28839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申报规范GB/T30055国际货运代理报关服务质量要求GB/T30838契约承运人服务质量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22151-2008、GB/T22154-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拼箱container consolidation:less than container load(LCL)
由承运人分别承揽并在集装箱货运站或仓库集中,将两票或两票以上不满一个整箱的货物装入一个集装箱进行运输,并在目的地的集装箱货运站分别交货.
3.2
运单waybill
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缔结运输契约的凭证,承运人收运货物的证明文件.如公路运输运单、海运运单、航空货运单、航空货运分运单、国际铁路联运运单、FIATA多式联运运单、快递运单等.
注:改写GB/T 22151-2008 定义3.8.
舱单manifest
真实、准确记载运输工具所载货物情况的纸质载货清单.
GB/T 30056-2013
3.4
货运代理以契约承运人身份签发的提单,承担契约承运人责任.[GB/T 22154-2008 定义3.10]
注1:以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身份签发的国际多式联运提单,负责履行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文务.注2:以无船承运人身份签发的海运提单,承担海上承运人责任.
4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作,应符合GB/T22154-2008第4章的规定.
5基本服务质量要求
5.1接受托运的事项、责任主体、授权范围应清晰、明确.5.2货物接收应通知明确、手续完整、记录准确. 5.3货物预配、装箱应合理、安全、经济、标志清楚.5.4单证制应真实、准确、齐全:单证审核应谨慎.5.5报关报检应合法、及时、准确.5.6其他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应符合GB/T22154-2008中5.1、GB/T30838的规定.
6内部管理
信息化管理、服务评价、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服务改进,应符合GB/T22151-2008、GB/T22154一2008、GB/T 26318 GB/T 26319、GB/T 26320GB/T 26321、GB/T 28530 和 GB/T 28532 的规定.
7服务供应商评估与选择
对服务供应商控制按GB/T30838的规定要求.
8提/运单风险控制
对提/运单风险控制,按GB/T30838规定的要求.
9出口业务流程管理
9.1接受托运
9.1.1提请客户注意不予接受托运/订舱的货物种类,9.1.2提请客户在托运单中列明与所订舱货物不相容或需要隔离的其他货物种类.9.1.3提示客户提供有关重量、尺寸、包装等货物详细信息,并明示可能影响配载或计费的货物重量、9.1.4提示客户在托运单中明确对货物配载或适运的特殊要求. 尺寸、包装等信息,特别是较大尺寸、重量的货物.9.1.5如订舱货物为易损、易碎或容易对其他货物造成影响的货物,提示客户货物的包装应符合适运2
的要求.
9.1.6应通知客户计费吨的计算方法和目的地的收费标准.9.1.7涉及较偏僻的航线、港口或内陆交货地的托运业务,对货源、代理服务网络以及其他事宜的特殊 要求,在接受托运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和了解.9.1.8接受托运后,应通知客户送货地点(如进仓地址、进仓编号)最迟送货时间、截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要求,以及进仓联系人、电话等相关信息.9.1.9托运单上的内容应符合GB/T22151-2008和GB/T22154-2008的规定.
9.2接收货物
9.2.1接受托运后,应通知客户相关信息,包括预计运输工具名称、预计起运日期、提单或运单号、联系
人及联系电话等,9.2.2提示装箱仓库管理人员,在接收货物时应检查货物的数量、尺寸、重量、包装情况等,是否符合委托书上的货物描述:是否存在包装破损等.如有不符或货物包装损坏或残损,应通知并提示客户进行确 认,或进行更换、处理,使其适于集装箱运输的要求.9.2.3应做货物交接的相应记录和确认手续.
9.3预配贷物
装箱的舱容.9.3.2不得在同一集装箱内预配性质不相容的货物.9.3.3货物在货运站或仓库短期存放中,应:对不同客户的货物做好标记和隔票措施; 避免包装破损及运输标志损伤;注意防污、防湿:按不同包装强度,维码高度适度;重货低放,轻货高码:应做相应记录和确认,如注明件数、送货日期、运输工具名称、提单或运单号、残损情况等.
9.3.1应按照货物重量、尺寸及委托书上特殊要求进行配箱,在不超过集装箱载荷基础上合理利用集
9.4单证制与审核
9.4.1按承运人要求制订舱申请:按委托书的内容和海关的要求辖制拼箱舱单:按客户委托书和货物出运情况制分提单或运单,各种单证的内容应相互符合.9.4.2单证制应符合GB/T28831和GB/T28832的规定,做到真实、准确、齐全、清楚.
9.5订舱
9.5.1完成配箱后,应根据集装箱数量办理订舱事宜.9.5.2订舱应符合GB/T 22151-2008和GB/T 22154-2008的规定.
9.6报关报检
9.6.1按照海关要求,在货物报关前向海关申报拼箱舱单.9.6.2按照GB/T30055、GB/T28839的规定,办理报关报检业务.
9.7装箱
9.7.1按配箱计划和货物通关情况,按运输工具承运人集港(站)要求,及时进行装箱.9.7.2清点待装货物的数量,检查外包装情况,查对理货凭证,避免装箱时造成漏装错装或货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