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0223-2013
Energy efficiency test prcedures for electric driven travelling mechanism of cran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大连博瑞重工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象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元利、张皓琨、赵春晖、陶天华、林夫奎、张毅、胡浪、张寒、葛明.
起重机械用电力驱动运行机构 能效测试方法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驱动的起重机械运行机构,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驱动的起重机械运行机构的能效测试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6974.1起重机术语第1部份:通用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6974.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供给能supplyenergy运行机构按规定的测试方法要求完成一个测试周期时,实际消耗的电能.
3.2 有效能标称值nominalvalue ofeffective energy运行机构按规定的测试方法要求完成一个测试周期时,提供的有效能量.
能效标称值nominal value of energyefficiency
运行机构按规定的测试方法要求完成一个测试周期时,有效能标称值与供给能的比值.
4测试条件
4.1测试样机
测试样机应为能正常使用的合格产品.
4.2测试环境
运行机构应在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工作条件下进行测试,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a)风速应小于3m/s;b)冶金起重机的环境温度应为20℃~40℃,其他起重机的环境温度应为10℃~ 30 ℃;c)环境湿度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中的规定;d)起重机应处在平整轨道上,且轨道坡度不应大于0.5%;
e)测试载荷质量与规定值的偏差不应大于士5%,仲裁检验时偏差不应大于士1%,测试载荷质量的精度为士1%;f)供电系统在起重机馈线接入处的电压波动不应超过额定值的土10%:三相电压不平衡率不应 大于1.5%;g)运行距离与规定值的偏差不应大于士5%,仲裁检验时偏差不应大于土1%,测量精度不应小于0.01m.
4.3测试仪器和测试记录
4.3.1测试所用各种测量仅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且应为国家计量部门检定有效期内的产品.4.3.2采用的电能仪表应具有记录反向电能功能,准确度不应低于0.5级,有效分辨力不应低于0.001度(显示位数应不少于小数点后三位). 4.3.3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0.2级(满量程).4.3.5选择仪表时,应根据测量需要尽量选择低量程仪表.4.3.6能效测试完成后应填写运行机构能效测试记录表”,记录表格式参见附录A.
4.3.4其他测量设备和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0.5级.
5测试和计算方法
5.1供给能的测试
5.1.1电度表法
通过数字式电能测量仪器(装置)测量供给能,并按式(1)进行计算.
(1
式中:
E供给能,单位为焦耳(J);
D--一个测试周期内第i个阶段数字式电能表(仪)测量值,单位为千瓦时(kWh),测量值为负值时,为测试对象向电网能量.
5.1.2电流电压法
5.1.2.1基于三瓦特表法原理的测量仪器,按式(2)或式(3)进行计算.
*(2 )
**( 3 )
式中:
P、P、P一个测试周期内第i个阶段三只表分别测得的功率值,单位为瓦特(W); f; 一个测试周期内第:个阶段的工作时间,单位为秒(s);UU、U一个测试周期内第;个阶段三只表分别测得的电压值,单位为伏特(V);I 一个测试周期内第:个阶段三只表分别测试得的电流值,单位为安培(A):一个测试周期内第:个阶段三只表分别测试的电压与电流间的相位差角.
5.1.2.2基于两瓦特表法原理的测量仪器,按式(4)或式(5)进行计算.
式中:
P P 一一个测试周期内第个阶段两只表分别测得的功率值,单位为瓦特(W):UsU一个测试周期内第i个阶段两只表分别测得的电压值,单位为伏特(V);一个测试周期内第i个阶段两只表分别测试得的电流值,单位为安培(A);一个测试周期内第:个阶段两只表分别测试的电压与电流间的相位差角.
5.1.3测量仪器接入方式
测量仪器的接入方式和接人位置应满足以下条件:
测量仪器的具体位置视现场情况确定,但应在测试记录中给出测量仪器接人示意图,附录B中给出了接入位置示意图的参考示例.
5.2有效能标称值的测试
5.2.1参与测试的机构
参与测试的机构应为参与完成一个完整测试周期的运行机构.
5.2.2测试周期
的测试距离,带载和空载各往返一次.运行机构断电后的行程不计入测试距离,位置调整和吊具、载荷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运行机构在相距为规定测试距离的A、B两点之间,按规定的测试速度和规定的装卸、升降阶段的能耗不计入测试周期.
5.2.3测试参数选取原则
5.2.3.1测试载荷
测试载荷质量应包含起重机可分吊具和索具的质量.测试载荷质量的确定见附录C. 用作测试载荷的物料特性应符合被测起重机的设计要求,测试载荷的大小按整机工作级别选取,
5.2.3.2测试速度
单速时,按额定运行速度操作.双速或调速时,按所测小车或起重机的最大起重量对应的最高运行速度操作,
5.2.3.3测试距离
测试距离是运行机构一次通电所走过的路程.测试距离的取值为被测机构以测试速度运行1min距离的50%,如该值大于被测机构有效行程的80%时,取被测机构有效行程的80%.
5.2.3.4测试数据
按规定的测试周期至少重复测试3次,取其连续3次有效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
5.3有效能标称值的计算
5.3.1小车运行用能标称值按式(6)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