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0240.7-2017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English in public service areas-Part 7:Health and medicin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翻译方法和要求5书写要求附录A(资料性附录)医疗卫生机构名称英文译法示例 附录B(资料性附录)附录C(资料性附录)医学专用名词英文译法示例 医疗卫生类服务信息英文译法示例
前言
GB/T30240(公共服务领城英文译写规范》与公共服务领域日文、韩文、俄文等译写规范共同构成关于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的系列国家标准.
GB/T30240《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3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交通;第3部分:旅游;一第4部分:文化娱乐;一第5部分:体育: 一第6部分:教育;一第7部分:医疗卫生;第8部分:邮政电信:第9部分:餐饮住宿:第10部分:商业金融.
本部分为GB/T30240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南京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紫明额、丁言仁、潘文国、戴曼纯、姚锦清、王银泉、戴宗显、白殿一、刘连安、张日培、林元彪、张民选、王守仁、陈新仁、杨晓荣、乌永志、孙小春.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7部分:医疗卫生
1范围
书写要求等. GB/T30240的本部分规定了医疗卫生领域英文翻译和书写的相关术语和定义、翻译方法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医疗服务信息、医学专用名称的英文译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医疗卫生机构health care and medical institution 具有医疗、预防、保健、医学教育和科研功能的单位或机构.
4翻译方法和要求
4.1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4.1.1医院译作Hospital;诊所、防治所、卫生室、医务室等译作Clinic:疗养院一般译作Sanatorium也可译作Convalescent Hospital;护理医院一般译作Nursing Home,也可译作Nursing Hospital.4.1.2医院的分院译作Branch Hospital.用of连接所隶属的总院名称:也可采用总院名称,专名十Branch”的译写方法,如:华山医院宝山分院 Huashan Hospital,Beoshan Branch.4.1.3大学附属医院需要译出隶属关系时,“附属“译作Affiliated;也可省去不译,将大学名称置于医院 名称之后,中间用,"隔开.如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可以译作ZhongshanHospital Affiliatedwith(或 to)Fudan University 或 Zhongshan Hospital (The Affiliated Hospital of Fudan University) 也 可简译作 Zhongshan Hospital Fudan University.4.1. 4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译作Medical Insurance Designated Hospital或Medical Insurance Designated Clinic:医保定点药房译作 Medical Insuranee Designated Pharmacy.4.1.5其他医疗机构名称的译写应符合GB/T30240.1-2013中5.1的各项要求.具体译法参见附
录A.
4.2医疗服务信息
4.2.1中医译作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可以缩写为TCM.
GB/T 30240.7-2017
4.2.2门诊部总称译作Outpatient Department;急诊部总称译作Emergency Departmient;门、急诊部的分科诊室一般译作Department.住院部总称译作Inpatient Department或 Inpatient Ward:住院部的分科病房一般译作Ward,也可译作Department.如:门急诊部的血液科可译作Hematology Depart-ment,住院部的血液科可译作 Hematology Ward或Hematology Department
4.2.3译写较大规模的门急诊部和住院部时可采用复数,如:门诊部Outpatient Departments.
4.2.4门、急诊部及其分科诊室名称中的Department在标志用于指示处所时可以省略,但在标志用于指示方位时应当译出,如血液科:在设置于血液科诊室门口的标志中可以简单译作Hematology,但在设置于侯诊区域指示血液科诊室所处方位的标志中则应完整译作Hematology Department.
4.2.5针对特殊疾病或特殊需求而设立的不同类别的门诊译作Clinic,且不能省略.如:发热门诊Fever Clinic、专家门诊Expert Clinic,其中的 Clinic不能省略.
4.2.6其他医疗服务信息的译写应符合GB/T30240.1一2013中5.2的各项要求,具体译法参见附录B
4.3医学专用名称
体译法参见附录C. 医疗科别、检查化验项目、医疗措施、医学保障设施等医学专用名称的译写应遵循医学术语规范,具
4.4词语选用和拼写方法
英文词语选用和拼写方法应符合GB/T30240.1-2013中5.3的要求.
4.5语法和格式
英文人称、时态、单复数用法和缩写形式应符合GB/T30240.1-2013中5.4的相关要求.
5书写要求
英文大小写、标点符号、字体、空格、换行等的用法应符合GB/T30240.1一2013中第6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