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0428.5-2017
Information system for digitized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city-Part 5:Device for supervise information captur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设备要求5应用软件功能要求6性能要求 7其他要求
前言
GB/T30428《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单元网格: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第3部分:地理编码; 第4部分:绩效评价;第5部分:监管信息采集设备;第6部分:验收: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
一第8部分:立案、处置和结案.
本部分为GB/T30428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26)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石家庄市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潍坊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传芳、崔媛媛、许品、吴强华、王丹、郭晟、王洪深、王宇、周志峰、傅志杰、郝萌、周皓字、向峰、黄坚、郭凯歌、王芳、龚忠、陈炜炜、赵庆彪、陈锡波、蒋敏、潘志良、李炳志、薛学轩、张桂风、周同友、王惕、杜鹏、李萍、宋宇震、王晓波、陈玉明、何立永.
引言
为规范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推广应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与效率,制定GB/T30428
GB/T30428涉及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指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等的监督和管理.
第5部分:监管信息采集设备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1范围
GB/T30428的本部分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中监管信息采集设备的要求,应用软件功能、性能要求和其他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设备的选型和应用软件开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YD/T1539移动通信手持机可靠性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监管信息采集设备device for supervise information capture
备,本部分特指城管通, 供监督员使用,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管信息的采集、报送、核实、核查等任务的移动通信手持设
4设备要求
4.1应能运行智能终端通用的操作系统.4.2处理器主频不应低于1.0GHz,4.3随机存储器(RAM)不应小于1GB,只读随机存储器(ROM)不应小于8GB.4.4宜支持存储量不低于32GB的扩展存储卡.4.5显示屏尺寸不应小于10.16cm,分辨率不宜低于1280×720像素:应带有背光照明,亮度应适应 户外工作环境:应支持触摸手写功能.4.6按键寿命应符合YD/T1539的规定.4.7应配置分辨率不低于800万像素的内置摄像头,支持夜间、强光及多分辨率拍摄模式,具备自动对焦功能,能拍摄30m内静物的清晰图像.应具备多张图像连续拍摄能力,宜支持录像和播放功能.宜4.8应具有录音功能. 内置闪光灯.4.9应支持免提通话:宜具有对讲功能,包括点对点、分组呼叫和全体呼叫功能.4.10设备正常工作状况下,单块电池连续使用时间不应低于4h,宜配置备用电池或移动电源.4.11应具有卫星导航定位功能,宜支持北斗导航定位.4.12宜具有防水、防尘、防震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