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2555-2016
Management of urban infrastructur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引言 TV2术语和定义 范围3分类3.1分类依据3.2工程性基础设施3.3社会性基础设施4管理4.1管理原则4.2管理职责4.3管理要求参考文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华东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方工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翔华、王丽君、刘雪涛、田川、杜晓燕、雷丽英、董光器、黄海华、赵雪锋、郑丰.
引言
城市基础设施涉及面较广,各类基础设施的特征各异,在管理上具有一定的难度.为规范城市基础发,给出城市基确设施管理的通用要求,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效率,特制定本标准. 设施的管理,依据我国基本设施的实际情况,从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出
城市基础设施管理
1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定义、分类和管理的通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城市基础设施urbaninfrastructure城市生存和发展所具备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总称.注:改写GB/T 50280-1998 定义 3.0 9
3分类
3.1分类依据
城市基础设施按其主要功能分为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
3.2工程性基础设施
3.2.1能源设施
能源设施包括燃气、热能、电力等的生产、储存、输送、接收、转化设施及有关附属设施.
3.2.2给排水设施
给排水设施包括:a)给水设施:水资源取集、处理、输送和成品水供配的设施: b)排水设施:污水和雨水的搜集、输送、处理、再生和排放的设施.
3.2.3交通运输设施
交通运输设施包括:
a)航空运输设施:城市航空港、市内直升停机坪等设施; b)水路运输设施:海上和内河的港口、码头、航道,以及运输设施:c)轨道交通设施:城际和市内交通的线路、场站及附属设施:d)道路交通设施:公路与城区道路、场站、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
3.2.4邮政电信设施
邮政电信设施包括:
a)邮政设施:握收、分栋、传递和投递邮件、函件、包裹的各种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