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2802-2016
土方机械再制造零部件 出厂验收技术规范
Earth-moving machineryRemanufactured ponents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pre-delivery inspection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宏源车轮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波广天赛克思液压有限公司、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卡特被勒再制造工业(上海)有限公司、宁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尚海波、王新梅、陈汉杰、李蔚苹、杨西川、沈光伟、席学彬、宋峰、姚广山、边刚强、李广庆、曾庆聪、刘太平.
土方机械再制造零部件 出厂验收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方机械再制造零部件的出厂验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土方机械再制造零部件的出厂验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28619再制造术语GB/T32819土方机械零部件可回收利用性分类及标识JB/T5947工程机械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T286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验收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再制造零部件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4.1.2再制造零部件应至少包括外观验收、标识验收、出厂文件验收和包装验收.4.1.3根据再制造零部件特点确定检验和抽样方式.
4.2性能验收
部件的特点,可增加性能指标和安全质量指标的要求.4.2.2再制造零部件出厂检验应按原型新品相关标准的规定.
4.3外观验收
4.3.1再制造零部件外表面应清洁,总成各结合面和密封面不得有渗漏现象.4.3.2再制造零部件外露表面应采取防护措施.4.3.3再制造零部件表面质量应符合原型新品的相关标准要求.
GB/T 32802-2016
4.4标识验收
再制造零部件标识应符合GB/T32819的规定.
4.5出厂文件验收
4.5.1再制造零部件出厂时应附带产品合格证、使用维修说明书、装箱清单、备件清单、附件清单等相关文件,各文件上应标注出再制造零部件的标识.4.5.2再制造零部件的产品合格证上应标注出再制造企业的信息.
4.6包装验收
4.6.1再制造零部件按4.1~4.5的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包装.包装应符合原型新品和JB/T5947的规定.4.6.3附件及随机工具应可靠地固定于包装箱内,防止运输途中发生磕碰. 4.6.2包装箱内应附带齐全的出厂文件.4.6.4外露部分应有保护措施,外露管口应加防护盖.4.6.5再制造零部件应按GB/T191GB/T6388和GB/T32819的规定进行包装标识4.6.6再制造零部件自包装之日起,在正常储运条件下,应保证至少一年内不会因包装间题面引起产 品锈蚀、降低精度和损坏等现象.特殊要求按供需双方有关协议执行.
5出厂
再制造零部件出厂前应按第4章的规定进行验收和包装,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