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2852.4-2019
Urban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terminology-Part 4:Taxi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基本术语3设施设备4运营服务5计价收费6经济技术指标参考文献 索引
前言
GB/T32852《城市客运术语》分为6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术语: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第3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第4部分:出租汽车;第5部分:汽车租赁;一第6部分:城市客运轮渡.
本部分为GB/T32852的第4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河北省城市客运管理局、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北京银建的土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平、张天然、乔睿、许讽、宋伟男、高畅、娄殿武、唐彪、王鹏、王培红.
城市客运术语第4部分:出租汽车
1范围
GB/T32852的本部分给出了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和行业管理中涉及的常用或专用名词术语.本部分适用于出租汽车领域.
2基本术语
2.1
出租汽车服务taxi service
务活动.
2.1.1
使用喷涂、安装巡游出租汽车标识的车辆,以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电召等方式提供的出租汽车服务.
通过预约方式承揽乘客,提供的出租汽车服务.
2.1.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app-based ride hailing service 通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提供的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
2.2.1无障碍出租汽车accessible taxi
配备专用装置,能够满足行动不便乘客出行服务需求的出租汽车.
2.3 出租汽车经营者taxi business entity依法取得经营资格,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法人或自然人,
2.4出租汽车驾驶员taxi driver
依法取得从业资格,为乘客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
2.5约车人booking person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向出租汽车经营者发送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请求的人.
GB/T 32852.4-2019
2.7
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taxi business entity service quality and credit assessment
在一定的考核周期内,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在管理制度、安全运营、经营行为、运营服务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2.8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taxi driver service qualityandcreditassessment
在一定的考核周期内,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出租汽车服务中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和运营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设施设备
3.1
出租汽车服务站点taxi service stand
有专用标志,允许出租汽车停靠、候客、载客的场所.
3.2巡游出租汽车扬招站taxi pick-up stand
有专用标志,供乘客扬手招车和巡游出租汽车停靠载客的地点.
3.3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taxi integrated service area为出租汽车提供车辆清洁、维修和驾驶员就餐、休息、如厕等综合服务的场所.
3.4出租汽车标识taxisignage
喷涂、安装在出租汽车指定位置的文字、图案、装置,区别于社会车辆.
3.5价标price tag
显示出租汽车基本计价标准的标识粘贴于出租汽车指定位置.
3.6 出租汽车计程计价设备taxi odometer-pricing device用于测量出租汽车服务过程中行驶里程及时间,计算乘客使用出租汽车应付费用的装置.
3.7
支付、服务评价等功能的智能设备. 安装在出租汽车上,能够获得车辆定位及运营状态等信息,实现车辆监控、调度等运营管理和费用
运营状态标志operation state display device
用以显示待租、载客、暂停运营、电召等出租汽车运营状态的信息显示装置.
3.9
出租汽车顶灯dome light
安装在车辆外部顶端,具有中英文"出租汽车"字样和夜间照明功能,并与运营状态标志联动,方便乘客辨识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