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2965-2016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n metal recovery of steel slag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矿渣开发公司、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张家港长盛伟业建材有限公司、重庆钢焰科技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张东力、刘冬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兴文、仇金解、李晓阳、宋武、马孝贞、张志彪、曹鑫、王姜维、蒋升华、张颖、
钢渣中金属回收处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钢渣中金属回收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钢渣中金属回收处理的术语和定义、干法处理工艺和湿法处理工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456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2286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30897烧结用磁选渣钢粉GB/T30898炼钢用渣钢GB/T30899冶炼用精选粒铁YB/T804钢铁渣及处理利用术语
3术语和定义
YB/T80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干法处理工艺dryprocess
将钢渣用磨机直接进行破碎粉磨筛分,对钢渣中的金属进行回收的工艺技术.
3.2
湿法处理工艺wet process
将钢渣在磨机中采用湿法破碎粉磨筛分,对钢渣中的金属进行回收,并对水进行循环利用的工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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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渣泥tailings mud
湿法粉磨后经过滤得到的钢尾渣.
4干法处理工艺
4.1原理
原料由运输设备送入磨机,经破碎、粉磨、筛分,筛上物进行磁选,磁选选出高品位的渣钢,非磁性为钢尾渣;筛下物为磁选钢渣粉.
4.2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见图1.
图1干法工艺流程示意图
4.3一般要求
4.3.1符合设计图纸要求.4.3.3磁选的磁感应强度应不小于200mT. 4.3.2原料最大粒度不宜超过100mm.4.3.4产品质量应符合 GB/T 30897、GB/T 30898 和GB/T 30899的规定.4.3.5有声源的装置应符合GB12348的规定.4.3.6钢渣精加工处理过程中的粉尘排放应符合GB22864的规定.4.3.7钢尾渣排放应符合GB18599的规定.
5湿法处理工艺
5.1原理
原料由运输设备送入磨机,经湿法粉磨破碎后进行筛分,其筛上物经磁选机选出高品位的渣钢,非磁性的钢渣重新返回到磨机:筛下物经重选选出中品位的磁选渣钢粉,重选后的尾渣液经浓缩过滤后得 到低品位的尾渣泥,溢流水进人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收利用.
5.2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见图2.
图2湿法工艺流程示意图
5.3一般要求
5.3.1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5.3.4钢渣精加工处理用水应循环使用,并符合GB13456的规定,且水循环利用率不小于80%.5.3.5产品质量应符合GB/T30897.GB/T30898和GB/T30899的规定.5.3.6水处理系统:水处理系统由浓缩池和过滤机构成,浓缩池的底部设渣浆泵,将含泥浓度较高的泥浆液输送到过滤机,过滤机将泥浆液过滤后,得到尾泥,过滤液返回到浓缩池.浓缩池上部的溢流水 进人磨机循环利用.5.3.7磁选的磁感应强度应大于200mT.5.3.8筛孔尺寸宜不小于2mmX5mm,筛分设备设喷水装置,且水压不小于0.3MPa.5.3.9尾渣泥的排放应符合GB18599的规定,且尾渣泥应综合开发利用,不得随意堆故废弃. 5.3.10有声源的装置应符合GB12348的规定.5.3.11粉尘排放应符合GB22864的规定.
5.3.2原料最大粒度不宜超过100mm.
5.3.3原料中不得泥有破布、塑料等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