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408-2016
Agricultural service-Organizationalrequirements of agriculturaltechnology extension servic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明光市吴吴蜂业有限公司、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明光市蜂语声养蜂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洪登华、徐剑、郑玉艳、汪华春、李军、张凌君、陶学明、陈楠、云振宇、程国旺、胡从玉、李友强、李鑫、吴新荣、吴吴苏、霍家佳、张勤才、林兴虹.
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组织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组织管理、组织运行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的服务组织建设、管理、运行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3407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建设指南
3术语和定义
GB/T3340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要求
4.1应具有相应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法人资质.4.2建设应符合GB/T33407的规定.4.3应具有固定的工作服务场所和与服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4.5应建立规章制度,保证服务质量. 4.4应具备专业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相应的管理人员.
5组织管理
5.1人员
5.1.1人员要求
5.1.1.1技术人员
5.1.1.1.1配置
技术人员的配置应符合:
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岗位应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县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80%;一其他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70%;设置,应满足服务区域产业发展需要.
5.1.1.1.2要求
技术人员的要求符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服务能力,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 通协调能力,符合岗位职责要求,有资质要求的应取得相应的资质;-一为服务对象直接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应熟悉所在区域农业生产,具有相关农业技术指导、咨询、培训等经验;
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聘用的新进专业技术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1.1.2其他人员
5.1.1.2.1根据所开展的农业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需求,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5.1.1.2.2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负责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改 进等.
5.1.2人员管理
5.1.2.1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岗位及岗位人员的职责,量化工5.1.2.2建立健全人员工作日志、考勤制度、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 作指标,明确工作任务.5.1.2.3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持续培训机制促进人员的能力提高.5.1.2.4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有条件的可由服务对象和主管部门共同参与考评.
5.2财务
应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制度对收支进行管理.
5.3其他
实行专人负责,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等,保障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同,明确技术要求、目标进度、经费预算、服务内容、任务期限、服务方式和预期效果等内容.5.3.3对服务活动应加强过程和质量管理,跟踪检查服务效果.5.3.4服务过程中档案应及时收集整理,服务内容或合同结束后的档案应固定存放,并由专人管理.
5.3.1建立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试验检测设备、培训设备、网络通信设备、交通设备等,
5.3.2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试验、技术转让、技术承包和技术咨询等活动,订立合
6组织运行
6.1运行机制
6.1.1根据所在区域产业特点,建立健全保障与支持机制. 6.1.2根据农业技术的多样性建立与其他组织相结合的合作推广机制.6.1.3根据农业优质高产的要求,建立高素质推广队伍的发展机制.
6.2服务内容
6.2.1服务内容主要为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具体包括: a)良种累育、裁培、肥料施用和养殖技术的推广;b)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其他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的推广:
c)农产品收获、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技术的推广:d)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的推广:e)农田水利、农村供排水、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的推广: f)农业机械化、农用航空、农业气象和农业信息技术的推广:g)农业防灾减灾、农业资源与农业生态安全和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推广:h)其他农业技术的推广.
6.2.2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组织还应开展以下公益性技术服务:
b)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防; a)各级政府确定的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c)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监测咨询技术服务;d)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投人品使用及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服务;e)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早和农田水利建设技术服务;f)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培训服务.
6.3服务方式
6.3.1通过技术讲座、专业培训等形式,组织服务对象学习农业技术知识.6.3.2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通讯工具等媒介和现代信息技术形式,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 指导和服务,6.3.3联合村委会、涉农企业、农资营销网点、科技示范户等,采取典型带动形式,引导农民参与农技推广全过程.6.3.4建立试验示范形式,为服务对象提供成果应用等新技术.6.3.5到田间现场技术指导形式,为服务对象现场提供农业技术指导.
6.4服务质量控制
6.4.1应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对服务过程和质量进行管控.6.4.2对服务对象不满意的处置、不合格服务、有争议的处置等问题,进行处置并.6.4.3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6.5服务评价与改进
6.5.1评价方式
6.5.1.1评价包括内部评价、外部评价和第三方评价.6.5.1.2应定期组织内部评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由服务对象参与的外部评价,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进行评价.
6.5.2服务改进
6.5.2.1应统计和分析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结论、服务对象和社会信息.6.5.2.3应根据分析评估结果,修改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提高服务质量. 6.5.2.2应分析农业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内容和方式的充分性、适宜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