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7064-2026
Greenhouse gases-Quantification requirement and method for carbonfootprint of products-Iron and steel product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shc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钢研检验 认证(北京)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盈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龙源惟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普天铁心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金盛兰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国家节能中心.
仇金辉、钱玺文、张若鹏、褚关润、杨世知、贾俊薇、苗海涛、岳勇、王向阳、谢基表、郭学玉、杨春英、赵梦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吕爽、杨芸、于经尧、王胜平、杜斌、苏丹、陈剑、胡聆、蔡军、全魁、黄云、罗静、孔大明、班华、刘聪、黄锦花、冯志炜、黄楚、张海龙、王姜维、张缘春、杨坤、王志刚、董索远、吴文平、薛慧、王刚、郭灯坡、邓玲、张尚宣、曹晓明、张誉公、陈思、李朋、郑军、朱传鹏、吴念鹏、芦淑芳、李子末、刘栋栋、张琪、刘璐、方刚、夏东蕊、武丹、高媛、伊妮妮、李博、赵宏.
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钢铁产品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钢铁产品碳足迹量化工作的原则、量化程序,规定了工作目的、目标产品和范围界定、产品碳足迹清单分析、产品碳足迹评价及报告及产品碳足迹信息交流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产品碳足迹量化和信息交流以及钢铁企业进行钢铁产品碳足迹相关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文件,
GB/T24025环境标志和声明Ⅲ型环境声明原则和程序GB/T24040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GB/T24044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 GB/T24067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
3术语和定义
GB/T24025、GB/T24040、GB/T24044、GB/T24067和GB/T3215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铁共生产品steel corproducts
[来源:GB/T24044-2008 3.10 有修改]
3.2
产品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of a product;CFP
产品系统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清除量之和.注:本文件所述产品碳足迹指从原材料开采到产品产出过程的产品部分碳足迹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基于气候变[来源:GB/T24067-2024,3.1.1,有修改] 化这一单一环境影响类型进行生命周期评价.
3.3
声明单位declared unit
用于量化产品部分碳足迹的基准单位.示例:质量(1t钢铁产品). [来源:GB/T24067-2024 3.3.8,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