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947-2017
再制造 机械加工技术规范
Remanufacturing-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machining for mechanical product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绿色制造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装备再制造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合肥工业大学、机械产品再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泰安市产品 质量监督检验所、沈阳大陆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滨土、张伟、李恩重、刘欢、史佩京、周新远、郑汉东、罗建明、奚道云、刘渤海、于鹤龙、王越仟、王文宇、桑凡、朱胜、梁秀兵、乔玉林、蔡志海、王秀腾、卢正杰、颜雪娇、刘豫.
再制造机械加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产品再制造机械加工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加工后检测、安全环保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机械产品再制造涂镀层、熔覆层等表面修复层的机械加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863机械制造工艺基本术语 GB/T25375金属切削机床结合面涂色法检验及评定GB/T28619再制造术语GB/T31208再制造毛坯质量检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4863和GB/T286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要求
4.1加工前要求
4.1.1确定加工区域、范围和工艺方法.4.1.2应确定不存在影响性能的缺陷.4.1.3清除加工区之外的残余修复层,防止影响后续加工.
4.2加工过程要求
4.2.1加工需考虑形位公差以确定其定位和加工方法.4.2.2对定位基准面进行检查和修整,保证形位公差和尺寸公差满足技术要求,加工应按照工艺规程进行.4.2.4加工应采用较小切削进给量、切前深度和较低切前速度,并强化对切前刀具和修复层的冷却,防 强度、韧性、耐磨性和刚性.止修复层脱落、开裂、烧伤等.4.2.5再制造涂镀层宜采用磨前加工:再制造熔覆层宜采用车前、铣削或磨前等加工.4.2.6应根据不同加工件的特点选用不同的工艺方法.4.2.7加工件应按工序检查、验收,在前道工序检查合格后,方可转人下道工序.4.2.8加工件在搬运、存放时,应防止磕碰、腐蚀、变形等报伤.
GB/T 33947-2017
4.3加工后要求
4.3.1加工后零部件的表面性能、尺寸精度、形位精度、表面粗糙度应符合图样和工艺要求.4.3.2有刻度的零部件,加工后其刻度线应间隔均匀,数字和标记清楚、准确.4.3.3除特殊要求外,加工后的零部件应进行锐角倒钝处理.
5加工后检测
5.1外观
采用目测的方法对加工后零部件及总成的外观进行初步检测,主要包括砂眼、划痕、碰伤、锈斑、裂纹等缺陷,
5.2缺陷
采用射线、超声、磁粉、渗透、涡流等常规方法和激光、声发射等无损检测方法检测加工后零部件缺陷,判断和评价缺陷的类型、性质、数量、形状、位置、分布等,检测方法按GB/T31208规定.
5.3力学性能
按技术要求检测加工后零部件力学性能,应符合图样、工艺和再制造产品质量要求.
5.4清洁度
按技术要求采用目视检查法、接触角法、荧光发光法、颗粒尺寸数量法、重量法等方法检测加工后零部件的清洁度.
5.5其他要求
用涂色法检验接触情况,检测方法按GB/T25375规定. 有平衡要求的零部件,加工后需按技术要求进行静、动平衡试验:有接触面积要求的零部件,加工后
6安全环保要求
6.1加工场地应根据不同加工要求设有必要的降噪、防尘、通风、温控等设施. 6.2应对加工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劳动保护,避免造成人身伤害.6.3加工时应优先选用环保的切削液,对加工产生的各种固态、气态、液态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处置.
参考文献
[1]GB/Z18620.3-2008圆柱齿轮检验实施规范第3部分:齿轮坯、轴中心距和输线平行度的检验 [2]GB/T19823-2005/ISO14921:2001热喷涂工程零件热喷涂涂层的应用步骤[3]GB/T25376-2010金属切削机床机械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4]田欣利,黄燕滨.装备零件制造与再制造加工技术[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10.[5]杨叔子.机械加工工艺师手册[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