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4390-2017
自走式秸秆收获方捆压捆机
Self-propelled straw harvester and rectangular baler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绛县星源工贸有限公司、运城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运城市农机研究所、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来运、贾健、李罐刚、张玉芬、周艺、刘小刚、王磊、梁建权、新范.
自走式秸秆收获方捆压捆机
1范围
验规则、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规定了自走式秸秆收获方压捆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安全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
本标准适用于以捆绳为掘绑材料,收获小麦、玉米、棉花等农作物秸秆的轮式自走式秸秆收获方捆压捆机(以下简称收获压捆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09-2009(部分)农业机械切割器GB/T4269.1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网艺动力机械操作者操纵机构和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号第2部分:农用拖拉机和机械用符号 GB/T4269.2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网艺动力机械操作者操纵机构和其他显示装置用符GB/T9239.1-2006机械振动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第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验GB10395.7-200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7部分:联合收割机、饲料和棉花收 GB10395.1-2009农林机械安全第1部分:总则获机GB10395.20-2010农林机械安全第20部分:检拾打捆机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GB/T14248收获机械制动性能测定方法GB16151.12-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2部分:谷物联合收割机GB19997谷物联合收制机噪声限值GB20891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T25423方草捆打捆机JB/T5673-2015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通用技术条件JB/T6268自走式收获机械噪声测定方法JB/T6287-2008谷物联合收割机可靠性评定试验方法 JB/T7316-2015谷物联合收割机液压系统试验方法JB/T9832.2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漆膜附着性能测定方法压切法
3术语和定义
GB/T254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自带动力,具有行走、收获、输送、压捆等功能,可完成田间小麦、玉米、棉花等秸秆切割,并打成长方
GB/T 34390-2017
体秸秆捆的农业机械.
3.2
割茬平均高度average height of stubble
收获压捆机作业后所留根茬的平均高度.
秸秆总损失率lossrate
测定区内漏割、漏拾或在输送压缩过程中遗失秸秆质量与测定区地段秸秆总质量之百分比.
秸秆捆宽度和长度对应边长差值不大于10%的秸秆捆.
秸秆割台header
具有切割、收获田间小麦、玉米、棉花等农作物秸秆功能的装置.
自然损失秸秆质量natural straw loss ofmass
小麦、玉米、棉花等农作物收获后,倒伏或掉落到距地面100mm以下不易收获的秸秆质量.
4型号
YZ1F-XX-改进设计代号一表示割台工作幅宽,单位为米(m)一Y表示"压捆机”,Z表示”自走”,J表示"秸杆”,F表示“方捆”收获机械(农业机械类别分类号代号)
注:改进设计代号原型不标注,改进型用字母A、B、C-标注,第一次改进标注A,第二次改进标注B,以此类.
示例:
5安全要求
5.1危险运动件的安全防护
规定.飞轮的防护应符合GB10395.20-2010中图3的规定.
5.2安全标志
5.2.1收获压捆机至少应有以下安全标志:
操作、保养前请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收获压捆机运转时,不应打开或拆下安全防护罩;收获压捆机处于运输状态时,不应乘坐和站人;禁止非操作者乘坐;
一高压液体喷射到身体上的危险.
5.2.2秸秆制台上的割刀、拨禾轮、输送螺旋等必须外露的功能部件以及机器上有危险的工作部件,应在其附近明显位置固定安全标志.5.2.3安全标志的型式应符合GB10396的规定,安全标志应在使用说明书中重现.
5.3安全使用信息
使用说明书应明确给出收获压捆机在作业及维护保养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应给出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灭火器放置位置的说明.
5.4驾驶室
5.4.1驾驶室内部的最小尺寸应符合GB10395.7-2006中4.1.1的规定.5.4.2驾驶室前挡风玻聘应使用安全玻璃.5.4.4座位尺寸应符合GB10395.7-2006中4.1.2的规定. 5.4.3进入驾驶室的门道应符合GB10395.7-2006中4.1.6的规定.5.4.5操作者坐在座位上,手或脚触及范围内不应有剪切或挤压部位.座位后部相邻部件具有光滑的表面、座位靠背各面交界无棱边.5.4.6方向盘应合理配置和安装,使操作者在正常操作位置上能安全方便的控制和操作机器;方向盘轴线应位于座位中心轴线上,任何情况下偏置量均应不大于50mm,固定部件和方向盘之间的间除应 符合GB10395.7-2006中图1的规定.
5.5梯子及扶手
梯子、扶手应符合GB10395.7-2006中4.1.8的规定.
5.6燃料箱
燃料箱的加油口应位于驾驶室外,且离地面或工作台的高度应不大于1500mm.
5.7照明和信号装置
应在适当的位置安装前照灯两只、前位灯两只、后位灯两只、左转向信号灯两只、右转向信号灯两只、倒车灯两只、制动灯两只,应在驾驶室两侧安装两只后视镜,应配有倒车喇叭、行走喇叭.
5.8噪声
噪声应符合GB19997的规定.密封式驾驶室耳位噪声应不大于85dB(A),普通式驾驶室耳位噪声应不大于93dB(A),无驾驶室或简易驾驶室耳位噪声应不大于95dB(A).
5.9制动性能
5.9.1驻车制动器锁定手柄、锁定驻车制动器踏板应可靠,不应松脱,能稳定驻停在20%(11°18')的干硬纵向坡道上.5.9.2行车、驻车制动控制力应符合GB16151.12-2008中7.6的规定,手操纵时应不大于400N:脚操纵时应不大于600N.5.9.3以最高行驶速度制动时(最高行驶速度在20km/h以上时,制动初速度为20km/h),制动距离 不大于6m.当制动减速度不大于4.5m/s时,后轮不应跳起.
5.10升降机构锁定装置
秸秆割台的液压升降机构应有可靠的锁定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