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4453-2017
扭扭车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wingchild car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平湖维克斯儿童玩具有限公司、平湖市双喜童车制造有限公司、扬州进出口玩具检验所、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中国上海进出口玩具检测中心、江苏检验检疫自行车检测中心、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伟、刘析、雷再明、裴丽平、姚仁法、朱维星、丁杰、张土、徐亮、骆海青、丁浩.
扭扭车通用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扭扭车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预定供18个月~96个月儿童乘骑玩要的扭扭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5部分:玩具GB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6675.3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GB6675.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19865电玩具的安全
3术语和定义
GB6675.2-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扭扭车swingchild car预定承载18个月~96个月儿童、靠儿童摇摆方向盘使其移动的车辆.
3.2毛刺burr由于材料切割或加工的不平整面出现的粗糙部分.
3.3表面闪烁surface flash火焰在材料表面迅速蔓延但材料的基体结构并未燃烧.
3.4 可触及区域access zone除脚轮与乘骑座位底部外的可触及到的区域.
4技术要求
4.1机械和物理性能
4.1.1材料
a)材料应清洁干净,无污染: 材料应符合:
GB/T 34453-2017
b)由本质、竹质材料制成的部件不应有毛刺、虫蛀.c)暴露的金属表面均应进行防腐蚀处理或使用防腐蚀材料.
4.1.2小零件
小零件应符合:
a)预定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扭扭车其可拆卸部件,按GB6675.2-2014中5.24(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测试后脱落的部件,按GB6675.2-2014中5.2(小零件测试)测试要求均不应完全容人小零件试验器,b)预定供36个月及以上但不足96个月儿童使用的扭扭车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人GB6675.2一2014中5.2(小零件测试)测试要求的小零件试验器,应设类似以下内容的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警告!内含小零件,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
警示说明:“警告!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此句可用如图1的图标代替.
注:图形符号的设计细节如下:
图商和斜杠应为红色; 背景应为白色:年龄组和脸形轮廊应为黑色带:●图标的直径最小尺寸应为10mm,且不同组成部分按比例排布如图1;●玩其不适用的年龄范围应以年为单位表示:如0~3.
图1年龄警告的图标
4.1.3小球
小球是指经GB6675.2-2014中5.4(小球测试)测试后,能完全通过小球测试器的任何球形物品.并应符合:
a)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扭扭车上不应有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b)供36个月及以上但不足96个月儿童使用的扭扭车其车上如果有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或经GB6675.2一2014中5.24(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测试后脱出的小球,应设类似以下内 容的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警告!本产品内含小球,可能产生室息危险,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
4.1.4边缘
边缘应符合:
a)不应存在可触及的危险性边缘:b)扭扭车上如果有可触及金属边缘,则不应是危险的毛刺和斜薄边;c)扭扭车上可触及模塑边缘、边角或分模线不应有危险的锐利的毛边或溢边,若存在应加以保护使之不可触及;d)扭扭车上使用的螺栓或螺纹杆可触及的末端不应有外露的锐利边缘或毛刺,或其端部应有光
滑的螺帽覆盖,使锐利的边缘和毛刺不可触及.
4.1.5尖端
表面不应有可触及危险锐利尖端.
4.1.6突出物
在可触及区域的表面上,如果突出物存在剩伤皮肤的潜在危险,则应用合适的方式对其加以保护,保护件脱落力不小于70N±2N,按GB6675.2-2014中5.24.6.1(一般拉力测试)测试时,不应脱落.
4.1.7用于包装扭扭车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
下要求之一: 用于包装扭扭车的无衬里软塑料薄膜或软塑料袋,如果其尺寸大于100mm×100mm,应符合以
a)按GB6675.2-2014中5.10(塑料薄膜厚度测试)测试时,平均厚度大于0.038mm,且所测得的最薄厚度不应小于0.036mm;或b)应有明确的孔(孔上的物质已移开),且在任意最大为30mm×30mm的面积上,孔的总面积至少占1%
4.1.8折叠机构
可承载儿童质量的折叠机构、支架或支撑杆,应设有安全止动或锁定装置以防扭扭车的意外突然移动或折叠,进行负荷50kg测试时不应折叠,且在负荷加载前后,折叠机构运动部件之间间隙可插人5mm的圆杆,则应也可插人12mm的圆杆.
4.1.9铰链线间障
扭扭车上固定部分和质量超过0.25kg的活动部分在链线上有缝隙或间隙时,如果在铰链线上可触及间除可插入5mm的圆杆,则在较链线上的部位都应可插入12mm的圆杆.
4.1.10活动部件间隙
扭扭车上活动部件的可触及间隙可插人5mm的圆杆,则应可插入12mm的圆杆.
4.1.11刚性材料上的圆孔
插人$6mm的圆杆,且插人深度大于或等于10mm,则应也可插人12mm的圆杆. 供60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扭扭车中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刚性材料上的可触及的圆孔如果可
4.1.12弹簧
弹簧应符合:
b)如果压缩弹簧处于静止状态,螺距大于3mm,该弹簧可能承受大于40N的力,则弹簧应不可触及.
4.1.13金属丝与杆件
用于扭扭车中起增加刚性或固定外形的金属丝或其他金属材料,进行挠曲或弯曲测试时不应断裂面产生危险的锐利尖端、锐利边缘或突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