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4868-2017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remanufacturing ofwaste copiers.printers andduplicator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北海琛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家印刷机办公自动化消耗材料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 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上海富士施乐有限公司、理想(中国)科学工业有限公司、理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富士施乐爱科制造(苏州)有限公司、夏普办公设备(常熟)有限公司、柯尼卡美能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惠普(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兄弟(中国)商业有限公司、北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冷欣新、王利群、冯晓川、胡楠、田晖、刘馨、蔡冬明、仇相如、余金大、陈维益、大森胜、车贞福、邓国英、陈挺、许军峰、刘芳、毕明珠、曾树深、谢健聪、庄润苗、骆明非、何刚、聂小利、鲁俊和、马文、李军、蔡毅、黄金玲、何锦锋、张弦.
引言
废旧复印机(含以复印为基本功能的数字式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含以打印为基本功能的数字式多功能一体机)和速印机(含数字式制版印刷一体机、油印机)是量大面广的办公自动化产品,也是废弃量比较大的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经过专业化再制造,按其原用途继续使用,可以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等产品涉及多种学科和技术领域,产品结构复杂、精密度高、构成材料种类繁多.在开辰再制造过程中,如果生产企业保障条件达不到要求,采取的技术措施不当,不仅不能达到预期再利用的目的,反而会造成新的环境问题.
制造和耗材(含零部件)再制造是较早进人工业化实践并技术日臻成熟的领域.本标准针对废旧复印 办公设备再制造包括整机再制造和耗材(含零部件)再制造.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整机再再制造,并分别给出定义和基本要求.本标准还提出了对从事再制造的生产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对生产过程中污染控制的基本要求,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要求等.本标准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外部对再制造生产企业和再制造产品监管,以及促进办公设备再制造产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 再制造通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再制造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再制造产品要求、从事再制造的企业和人员要求、再制造知识产权界定,以及再制造产品标识、标志和包装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整机再制造企业开展整机再制造生产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以及外部对其生产活动、最终产品的监管,其他办公设备再制造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4943.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527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used copier,printer and duplicator
废弃的或使用过的基于静电成像、喷墨成像和数字式制版成像(模板成像)原理的复印机(含以复印为基本功能的数字式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含以打印为基本功能的数字式多功能一体机)和速印机(含数字式制版印剧一体机、油印机).
3.2
回收take-back
注:改写GB/T29769-2013,定义3.11.
以回收利用为目的,对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等产品进行收集和贮存的活动.
3.3
收集collection
对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等产品进行聚集、分类和整理的活动.注:改写GB/T 29769-2013,定义3.20
3.4
贮存storage
为收集、运输、拆解、回收利用和处置的目的在符合要求的特定场所暂时存放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的活动.
注:改写GB/T 29769-2013 定义3.30
3.5
处理treatment
对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等产品进行除污、拆解和回收利用等活动.
注:改写GB/T 29769-2013.定义3.3
3.6
拆解disassembly
通过人工或机械方式将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和相关零部件进行拆卸、解体,以便于处理的活动.
注:改写GB/T 29769-2013 定义 3.1
3.7
质量再制造率massremanufacturingrate
单位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的零部件经过再制造生产加工,所获得的合格零部件质量之和占对应产品总质量的百分比.其中不含包装物的质量.
注:改写GB/T 28620-2012 定义 3.1
整机再制造machine remanufacturing
对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进行专业化拆解、修复和重新装配,使其质量特性,即产品功能、技术特性、经济性和环境友好等特性,分别满足整机再制造要求的过程.整机再制造包括全新再制造、再生再制造和翻新再制造三种作业方式,见附录A.
注:改写GB/T 28619-2012、定义 2.2
3.9
再制造整机产品remanufacturedproducts
方式,产品分为再制造全新机、再生机、翻新机. 对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进行再制造加工,获得的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根据不同作业
注:改写GB/T 27611-2011定义3.2
3.10
整机全新再制造wholemachineremanufacturing
采用先进的再制造技术和生产工艺,通过更换零部件或将零部件修复,重新组装制造满足全部新产品标准要求的全新产品的生产过程.
3.11
整机再生machine reconditioning
件,重新组装成产品主要性能达到新产品指标要求的再生生产过程. 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等产品的整机分解到部件或零件,通过检查、清理、修复或更换零部
3.12
整机翻新machinerefurbishing
性能满足企业标准或合同要求的生产过程. 废旧复印机、打印机和速印机等产品的整机和部件,通过检查、清理、调整、修复或更换零部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