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6410.2-2018
Energy consumption evaluation methods of port equipmentPart 2:Rail mounted container gantry cran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检测要求5检测方法6评价方法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能效等级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能效检测报告
前言
GB/T36410《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3分为5部分:
一第1部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第3部分:桥式抓斗卸船机; 第2部分: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第4部分:散货连续装船机;
第5部分:港口牵引车.
本部分为GB/T3641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0)、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海波、孙建锐、徐冬、宁文龙、唐思远、王春升、马会军、周富言、秦朔丽、沈健、黄智.
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 第2部分: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1范围
GB/T36410的本部分规定了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能源消耗检测要求、检测方法和评定方法等.
本部分适用于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的能源消耗评价.
本部分不适用于专门装卸空箱的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19683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GB/T36410.1-2018港口设备能源消耗评价方法第1部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JT/T566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T36410.1-201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检测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环境湿度应为0℃~十40℃,最大相对湿度不应大于95%.4.1.2最大风速不应大于5级,于1.5%
4.2被测试起重机要求
4.2.1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简称起重机)的正常运行应符合GB/T19683和JT/T566相关要求,不应为了提高能效而对起重机参数进行调整.4.2.2起重机应经行业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具有相关证明,方可实施现场能耗测试. 4.2.3起重机应处在平整轨面上,倾斜度不应大于2.5%:偏载程度应在起重机的规定范围内.
4.3测量仪器要求
测量仪器应符合GB/T36410.1-2018的相关规定.
5检测方法
5.1测试工况
5.1.1起重机能耗测试时,荷载质量应为吊具下额定起重量,起升、小车和大车均应按额定速度运行,起升与小车应不可联动操作.
5.1.2起重机应设置为夜间作业模式,照明灯具及空调应处于开启状态.
5.1.3起重机的典型测试工况包括装车工况和卸车工况:
a)装车工况为:1)小车的初始位置位于图1中的A点,起动小车,吊具空载水平运行至B点:2)空载竖直下降至C点,镇定地面上指定起重量的集装箱:3)带载竖直起升至B点; 4)小车往初始位置水平运行至A点;5)吊具带载竖直下降至D点,卸下集装箱:6)吊具空载竖直上升至A点.
b)卸车工况为:
1)吊具竖直下降至D点,锁定地面上集装箱,带载竖直上升至A点;2)小车水平运行至B点:3)具带载竖直下降至C点,卸集装箱至地面;4)吊具空载竖直上升至B点;5)小车水平运行至A点.
说明:
A--垂直正对集装箱卡车车道中心,起升高度距离地面13m;B-水平距离A点20m高度与A点相同:C--正对B点下方,地面位置: D--正对A点下方,集装箱卡车装卸地面位置.
图1测试工况示意
5.2测试步骤
5.2.1将电能测量仪连接到为起重机供电的变电站出线增或起重机进线编.5.2.3能耗测试前,起重机应按照5.1.3的典型测试工况重复运行2次.5.2.4能耗测试的步骤为: a)5.1.3a)、5.1.3b)为一次标准循环,检测中应重复5次;2
5.2.2设置电能测量仪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