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7.040A77备案号:34117-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
CH/T8023-2011
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sfordataprocessing of airbome LIDAR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5技术准备 4总则6点云滤波分类7数字高程模型制作及质量控制8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及质量控制 9矢量要素采集及质量控制10相关文件制作11检查验收12成果整理与上交
前言
本标准起草规则依据GB/T1.1-2009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章单位: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长安大学、武汉大学、北京东方道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平、谢露蓉、邓国庆、隋立春、马洪超、张生德、储征伟、许振辉.
引言
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是通过对机载激光发射器接收的信号进行处理所获得的表达地表三维形态的、离散的、密度不均匀的数据点集,能够以较高的精度反映地表的真实状况,如地面高低起伏,地表物体反射特性、大小、高矮物体之间相对距离关系等
由于点云本身不具有它所表达的物体的属性信息,因此,要获取所表达物体的属性,则须对点云进行分类处理,按照不同地表物体的反射特性、形状特征等,将表达不同类地物的点云进行区分.同时,通过分类,确定表达地面真实形态的地面点云,并可由地面点生成高精度数字高程模型(DEM).
术进行了规范,一方面使点云的处理规范化:另一方面,提出了基于高精度点云制作高精度DEM的技 本标准在对机载徽光雷达点云进行多种分类试验的基础上,对点云分类和基于点云制作DEM的技术要求,在此基础上,对基于点云制作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和部分失量数据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规范.本标准中的数据处理是对滴足CH/T8024一2011要求的数据进行的数据处理.
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机截激光雷达获取的数据生产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的数据处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基础测绘中机载微光雷达数据处理的生产作业及成果整理.其他性质的测绘工程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CH/T8024-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
数字高程模型 CH/T9009.2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1250001:500001:100000
CH/T9009.3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10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GB/T14950-2009.数据获取4.150]
3.2
机载激光雷达airbomeLIDAR
在航空平台上,集成激光雷达、定位定姿系统(POS)、数码相机和控制系统所构成的综合系统,
点云point cloud
以离散、不规则方式分布在三维空间中的点的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