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5585-2017
炉温跟踪记录仪
Furnace temperature track logge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产品的分类和基本参数4.1产品分类 4.2基本参数5要求.5.1 与准确度有关的要求5.2 与影响量有关的要求5.3 短期漂移5.4 响应时间 安全性能5.5 5.6 抗运输贮存环境条件性能要求5.7 其他要求试验方法6.1 试验条件6.2 6 3 与准确度有关的试验 与影响量有关的试验6.4 短期漂移6.5 响应试验6 6 安全性能试验6.7 6.8 其他性能试验 抗运输贮存环境条件性能试验 10 107检验规则 107.1出厂检验. 107.2型式检验. 118标志、包装和贮存 118.1标志 118.2包装 8.3贮存. 11 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4)归口.
微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腾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哈泰克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川仪速达机电有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杭州泽大仪器有限公司、杭州佐格微系统有限公司、杭州限公司、福建昌虹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才忠、寿文杰、李杰、诸葛杰、张松涛、黄建义、郑红华、张建渊、陈志扬、张伟.
炉温跟踪记录仪
1范围
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炉温跟踪记录仪(以下简称记录仪)的产品分类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工业高温炉(窑)等设备温度的炉温跟踪记录仪.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639-2008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模拟输人数字式指示仪GB/T18271.1-2000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通用性能评定方法和程序第1部分:总则 GB/T18271.2-2000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通用性能评定方法和程序第2部分:参比条件下的试验GB/T18271.3-2000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通用性能评定方法和程序第3部分:影响量影响的试验 GB/T25479-2010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无纸记录仪GB/T25480-2010仪器仪表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JB/T9266-1999显示仪表温度测量范围
3术语和定义
GB/T 18271.1-2000 GB/T 18271.2-2000 GB/T 18271.3-2000 和I GB/T 25479-201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炉温跟踪记录仪furnace temperature track logger
炉温测试仪
用于测量工业高温炉(窑)温度并具有数据存储、处理和导出功能的装置.
记录间隔record interval
记录仪存储相邻两组测得数据的时间间隔.
无线通信记录仪向通信接收端定时发送采集到的相邻两组数据的时间间隔.
无线通信wirelessmunication
记录仪将采集到的数据通过无线传输方式传输到上位机通信接收编,完成数据的交互功能.
GB/T 35585-2017
4产品的分类和基本参数
4.1产品分类
记录仪按数据通信功能可分为:b)具有有线通信功能. a)具有无线通信功能;
4.2基本参数
4.2.1正常工作条件
记录仪的正常工作条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a)测量温度在85C以上时,记录仪应放置在密闭隔热箱(盒)内:b)在制造商规定的时间内,隔热箱应确保其在高温环境下的内部温度不超过85℃C; c)具备隔热保护的记录仪在高湿环境下的使用时间不应超过制造商的规定.
4.2.2传感器
记录仪使用热电偶作温度传感器,热电偶的类型包括铂锗10-铂、铂佬13-铂、镍铬-镍硅以及镍铬硅-镍铬热电偶等.
4.2.3测量范围
记录仪在使用热电偶作温度传感器时,其测量范围应符合JB/T9266-1999的规定.
4.2.4分辨力
记录仪记录数据的分辨力一般不低于0.1℃.
4.2.5通信接口
记录仪可选择但不限于下列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通信接口或外存接口:
a)RS-232、RS-485、USB、以太网等通信接口; b)CF卡、SD卡USB等外存接口;c)GPRS、Zigbee、WIF1等无线传输方式.
4.2.6隔热保护
记录仪测量温度高于85℃时,应随机配置隔热箱,以保证记录仪能够正常工作.
5要求
5.1与准确度有关的要求
5.1.1基本误差(4m)
记录仪的基本误差应不超过允许的基本误差限.记录仪的基本误差限可用下列形式之一的绝对误差表示.a)直接以被测量值误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