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电子化第五版)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六年六月
使用说明
一、《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2012版《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基础上,结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编制,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DB)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示范文本》对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也留出了表达空间.
二、《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选择性内容和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和补充的内容外,《》正文部分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选择、填空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三、招标人按照《示范文本》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该公告的媒介名称.
四、《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应全文引用.“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如果填写内容与正文对应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五、《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其中详细评审分值构成中投标报价不少于50分,承包人建议书一般不多于20分,资信业绩部分一般不多于20分,承包人实施方案不多于15分,其他评分因素不多于5分.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六、《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2012版《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两个不同的版本,供招标人选择使用.填空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招标人应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及峻工结算办法》(鄂建文(2023)39号)规定,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等环节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有关政策.市场主体应遵循“法定优先、有约从约”的原则,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细化相关约定,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合理分担风险.
七、《示范文本》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鼓励招标人在发包人要求中积极落
实绿色智能建造有关政策.
八、《示范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九、《示范文本》针对不同的情况,有关章节列出了可供选择的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将未选择部分删除,以保证文件整体的连贯性,避免歧义.
十、《示范文本》为2026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单位或个人在使用过程中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方式:省发改委(027)、省住建厅(027)、省交易(采购)中心(027)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