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177.6-2026
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 第6部分:眼镜
Intelligence grading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erminal-Part 6:Glasse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缩略语5关键能力 5.1总则5.2L1响应级5.3L2工具级5.4L3辅助级6等级判定附录A(规范性)测试方法A.1测试环境与测试设备A.2L1咱应级.A.3L2工具级 11A.4L3辅助级 14附录B(资料性)人工智能眼镜典型使用场景及测试用例示例 19附录C(资料性)指令和意图 21参考文献 22
前言
本文件为规范类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Z177(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3的第6部分,GB/Z17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参考框架;第2部分:总体要求:第3部分:移动终端:第5部分:电视接收机: 第4部分:微型计算机;第6部分:眼镜;第7部分:汽车座舱:第8部分:音箱;第9部分:耳机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音频、视颜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工业和信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小度技术有限公司、蚂蚊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亮亮视野科技 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赛西(深圳)电子信息产品标准化工程中心有限公司、歌尔股份有限有限公司、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莫界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视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津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限现实(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海思技术有限公司、雷乌创新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亮风台(北京)信总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卓远虚拟现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李未可科技有限公司、紫光辰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星纪魅族集团有限公司、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广州谷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超多元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通号低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广州赛宝联睿 未来精灵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谷东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大学、广东中创智家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新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创创世文化科技(青岛)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中移雄安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讯精密科技(南京)有限公 司、郴州职业技术学院、软通计算机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榕、史培宁、董桂官、耿一丹、陈曦、赵泽雨、高峰、郭青帅、赵鸿翔、张国杰、马林、张腾翔、丛若男、张春柳、梁继允、薛向东、马尔思木拉提、赵起超、寇志发、程志远、高燕、郑志铭、古鉴、周晓伟、林冠辰、晓光、王兆民、刘毅、张伟建、梁霞女、陶宏芝、黄坤朋、麦睿楷、王健铭、张宏伟、郭红、葛畅、吴仑、路少卿、姜军教、欧阳琼林、徐驰、余祖时、夏梦、罗伟欢、史浩、齐为、黄建新、董丙银、 方芳、张黎敏、王洪裕、姚海涛、崔海涛、李昭亮、张明珠、孙蕊、李岳洪、陈学亮、刘昱、郑庆国、张伟强、李亚健、张君杰、龙德平、罗厅、伦恒胜、许国军、李维成、李亚军、陈朋波、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