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江西省住建领域科技项目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赣建办文(2024)142号)的要求,受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处(城市执法监督局)委托,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运输与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处置、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等.
本导则由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江西省人居环境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寄至南昌市二七北路610号江西省人居环境研究院:邮政编码:330077:联系电话:,供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主编单位:江西省人居环境研究院
本导则参编单位:江西省城乡规划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刘燕熊艳琴曾佳付明杨丽丽邓淼方周红飞罗善础陈林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严玉平张益张黎梁东花
目次
前言...1总则.2术语和定义, Z3基本要求4源头减量5分类收集 .86运输与转运调配, ..126.1运输... 126.2转运调配.127资源化利用, 147.1一般规定 .147.2 工程渣土. .157.3工程泥浆, .177.4工程垃圾 ..177.5拆除垃圾 .187.6装修垃圾.197.7再生产品应用 .208处置. 229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239.1环境保护 ...239.2安全卫生 .24
本导则用词说明, 25引用标准名录 .26
1总则
1.0.1为科学指导和规范江西省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与处置,促进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与处置等活动.
1.0.3江西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除可参考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定义
2.0.1建筑垃圾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
2.0.2工程渣土engineering sediment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
2.0.3工程泥浆engineering mud
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不包括市政管网清淤产生的污泥.
2.0.4工程垃圾engineeringwaste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混凝土、沥青和模板等弃料.
2.0.5拆除垃圾demolitionwaste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混凝土、沥青、砖瓦、陶瓷、玻璃、木材、塑料等弃料.
2.0.6装修垃圾decorationwaste
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混凝土、砖瓦、陶瓷、玻璃、木材、塑料、石膏、涂料等废弃物.
2.0.7转运调配transfer and distribution
将建筑垃圾集中在特定场所临时分类堆放,待根据需要定向外运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