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皂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6版)
1.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皂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
2.抽样方法
2.1生产企业、实体店抽样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每批次产品抽取抽样数量为同一型号10块,每块重量应不少于15g,其中6块作为检验样品,剩余4块作为备用样品.若每块重量小于15g,则抽样数量为同一型号15块,其中10块作为检验样品,剩余5块作为备用样品,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2.2电商平台采样
抽样数量为同一型号皂类10块.
3.检验依据
表1.明示香皂QB/T2485-2023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1 干钠皂 QB/T 2485-20232 总有效物含量 QB/T 2485-20233 水分和挥发物 QB/T 2485-2023
4 总游离碱(以NaOH QB/T 2485-2023计)5 游离苛性碱(以NaOH QB/T 2485-2023计)6 氯化物(以NaCI计) QB/T 2485-2023QB/T 2485-20237 总五氧化二磷a8 透明度 QB/T 2485-2023b[6.50±0.15]mm切片备注:a仅对标注无磷产品;b仅对本标准规定的透明型产品.
表2.明示洗衣皂QB/T2486-2008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1 干钠皂 QB/T 2486-20082 乙醇不溶物 QB/T 2486-20083 发泡力 QB/T2486-20084 氯化物(以NaCI计) QB/T 2486-20085 游离苛性碱(以NaOH QB/T 2486-2008计)6 总五氧化二磷a QB/T 2486-2008透明度7 b[6.50±0.15]mm切片 QB/T 2486-2008备注:a仅对标注无磷产品;b仅对本标准规定的透明型产品.
4.判定规则
4.1依据标准
QB/T2485-2023香皂
QB/T2486-2008洗衣皂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4.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