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按照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理和计算机技术的需要,对JB/T5054.8-1991《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通用件及借用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后分为两个标准,即“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通用件管理办法”和“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借用件管理办法”.本标准是对JB/T5054.8-1991《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通用件及借用件管理办法》中借用件管理方面内容的修订,其主要变化如下:
1.增加了第3章“定义”、附录A(提示的附录)“借用件使用情况登记表”.
2.根据企业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增加了“借用件不允许间接借用”这一借用要求.
3.删去了原标准中借用件划分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部分代替JB/T5054.8一1991.
本标准由全国技术产品文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机械科学研究院、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仕胜、孟宪培、杨东拜、蒋丽庆.
本标准于1984年以JB/Z222-84首次发布,于1991年第一次修订为JB/T5054.9-91,本次是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借用件管理办法
JB/T 5054.9-2001
代替JB/T5054.8-1991
Drawing and design document of productManagementmeans of lorrowpart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工业产品借用零部件(以下简称借用件)图样、设计文件的管理办法.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工业产品借用件图样、设计文件的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B/T5054.1-2000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总则JB/T5054.32000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格式JB/T5054.6一2000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更改办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JB/T5054.1中的定义.
4基本要求
4.1产品设计时继承已有的零部件,扩大产品的标准化系数,可显著提高设计工作效率,缩短产品设计、试制、生产周期,确保质量,降低成本.因此,在产品设计和改进时,应尽量采用已有零部件.
4.2为建立正常的技术管理秩序,应加强借用件管理.借用件的管理应符合第6章的规定.
5选用借用件的一般要求
5.1同系列产品以及同一产品的各专用部件之间,应最大限度地建立借用关系.
5.2变型产品应尽量地借用原产品的零部件.5.3被借用件应是已经通过样机试制鉴定的产品零部件.5.4同时设计的同系列产品,虽然图样未经样机试制鉴定,仍可建立借用关系.5.5采用借用件的同系列产品,虽然图样未经样机试制鉴定,仍可建立借用关系.5.6不应借用一次性产品的零部件.
5.7借用件不允许间接借用.
6汇总、管理及登记
6.1借用件的编号应采用被借用件的图样代号.
6.2产品(或部件)的借用件应编制借用件汇总表,其格式应符合JB/T5054.3的规定.
a)当借用某一部件及其零件时,在借用件汇总表中仅填写部件代号,并在“备注”栏中填写“整体借用”字样;b)当借用某一部件的几个零件时,在借用件汇总表中应逐一填写这几个零件代号.
6.3借用件如使用广泛,应及时转换为通用件或标准件,以便简化管理.
6.4借用件可以利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进行登记、存档、查询、汇总等管理工作.
6.5凡已被采用的借用件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借用件使用登记应依据产品(或部件)借用件汇总表,一般应在样机鉴定后进行登记,通常由专人负责.登记一般可采用下列方法:
a)在“借用件使用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其格式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b)在被借用件图样附加栏上方(见图1)空白处登记.c)在被借用件的汇总表(明细表)上登记,其格式应符合JB/T5054.3的规定.
图1
6.6借用件使用登记步骤如下:
a)登记人根据产品(或部件)借用件汇总表(明细表)登记;b)变更借用件关系时,登记人根据更改通知单办理增加或注销手续.如在“借用件使用情况登记表”上登记时,需注明变更所依据的更改通知单编号及更改日期;c)借用件转换为通用件或标准件时,应在“借用件使用情况登记表”上注明通用件代号或标准编号.
7更改
7.1被借用件图样的更改,应不破坏原有借用关系,否则可按下述任意一种办法处理:
a)被借用件图样保留不改,加盖“保留借用”章或标明其他特殊标记,底图单独保存,供原借用者继续借用.被借用者需将要更改的图样重新制图,另编图样代号;b)被借用件图样照常更改,但更改通知单需经借用者会签,借用者在通知单中提出“保持”或“变更”借用关系的处理意见,并据此更改借用件的登记.此时,更改通知单应符合JB/T5054.6的规定,并增加借用会签栏.
7.2采用隶属编号制的企业,当被借用件所属的产品淘汰或被借用件在本产品上被取消时,可按下述任意一种方法处理:
a)保留原图样代号,按7.1中a)项处理,列为“保留借用";
b)按原底图复制成新底图,新底图另编图样代号,归属某一借用产品,并注明“与×××相同”字样.其他借用者按新图样代号修改.
附录 A
借用件使用情况登记表
A1借用件使用情况登记表的格式见表A1.
借用件使用情况登记表表A1
被借用件代号 名 称 材 料 数量 备 注35 50 2050使用借用件的产品、 部件序 产品代号 全机 部件代号 数序 产品代号 全机 部件代号 数号 数量 量 号 数量 量23×7(=161)12 30 10 30 J0 12 30 10 30 101010 32 20 20 32 20 20标记处数 更改文件名 签名 日期 标记处数 更改文件名 签名 日期24 登记人: 年 月 日 2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