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人:孙翠英
2025年10月
02 设计变更分类及界定标准
03 设计变更文件编制
04设计变更程序
01
总则
办法制定依据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家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项目验收办法》
农建发【2021]5号文件第四章第十一条规定:“设计变更内容需纳入工验收范围,无审批手续的变更不予验收”.
适用范围
资金投资项目
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
参照本规定执行
涵盖兵团范围内财政资金(含兵团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发改农经〔2023]XX号)、国债资金(财农【2024]XX号)三类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