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如何绘制板分布筋?-江西土建计量GTJ
提问日期:2021-09-03 08:52:54
提问网友:阳光的早晨
解答网友:
如果是双向布置就新建受力筋按受力筋XY向布置,如果是负筋就在负筋里设置。如图:
提问日期:2021-09-03 08:52:54
提问网友:阳光的早晨
解答网友:
如果是双向布置就新建受力筋按受力筋XY向布置,如果是负筋就在负筋里设置。如图:
问题专业:土建,结算,计价软件GBQ4.0,土建算量GCL2013,
提问日期:2021-09-03 06:44:18
提问网友:好
辽宁 2008定额室内楼梯算建筑面积吧?是按照包括平台内梯梁内的投影吧?
不仅仅是斜跑的投影面积吧
解答网友:长垣LKY
室内楼梯算建筑面积
提问日期:2021-09-03 06:19:48
提问网友:rxl
解答网友:天山雪豹
双方协商
高清完整版DXJST 011-2021图集,PDF格式,实行日期:2021年10月1日。
一、一般说明
1.本图集销钉式连接复合配筋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抗拔管桩(以下简称销钉式抗拔桩,代号B-PRHC)是采用销钉连接、离心工艺生产的、桩身主筋配筋形式为预应力钢棒和非预应力热轧带肋钢筋组合布置的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预制桩
2.本图集销钉式抗拔桩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7度以下地区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工程的低承台桩基础铁路、公路、桥梁、港口、水利工程的桩基础设计可参考使用
3.本图集销钉式抗拔桩适用于混凝土结构环境类别为二a类、二b类。当基础的环境、地质条件对桩有侵蚀性时,应根据使用条件按有关规范采取有效的防腐蚀措施,同时合理设置桩长,接头处应避免长期处于腐蚀性环境中
4.本图集销钉式抗拔桩主要用于承受竖向抗拉荷载,也能承受抗压荷载当承受水平荷栽时,设计人员应结合工程地质情况、荷载大小及施工条件等因素,经计算分析后选用或另行设计
5.选用本图集应按照《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有关规定进行抗拔设计试桩;试桩桩头连接方式应按照本图集38页(填芯可先不做)
6.选用本图集桩身轴心受拉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表7选用。
二设计依据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5.《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
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7.《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标准》JGJ/T406-2017
8.《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1.《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GB/T5223.3-2017
12.《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13.《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1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33/T1136-2017;
15.《桩基完整性检测技术规程》DB33/T1127-2016;
16.《工业建筑防腐设计标准》GB/T50046-2018;
17.《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2019
18.《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476-2019;
19.《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2018
注:当依据的标准规范修订或有新标准规范实施时,图集中与现行标准不符的内容、限制或淘汰的技术及产品,视为无效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加以区分,并应对图集相关内容进行复核、调整后选用。
三分类与编号
(一)分类
1.销钉式抗拔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80
2.销钉式抗拔桩的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值为6.0N/mm2,其计算
值不小于规定值的95%。
3.销钉式抗拔桩按桩身外径分为:400、500、600、700、800等
规格。
4.销钉式抗拔桩按配筋可分为:
1)通长配置非预应力钢筋I型、Ⅱ型、Ⅲ型;
2)非通长配置非预应力钢筋的AB型。
(二)编号
B-PRHC XXX (xX)X-XX ()
[例]:销钉式抗拔桩外径600mm、壁厚110mm、I型、长度15m、桩的x型端板数量为1,桩尖为a型,标记为:
B-PRHC 600(110)I-15 ()a.
如各节销钉式抗拔桩壁厚、型号、桩长、端板不同,应按顺序分别注明标记
[例]:承受抗拔力的销钉式抗拔桩从上到下,第一节桩外径600mm、壁厚110mm、I型、长度15m,X端板数量为1第二节桩外径600mm、壁厚110mm、AB型、长度12m,X型端板数量为2;第三节桩外径600mm、壁厚110、AB型、长度13m,X型端板数量为1,桩尖为a型,标记为:B-PC600(110)-15(1)、B-prhc600(110)ab-12(2)、b-prh600(110)ab-13(1)a
四原材料与构造要求
(一)混凝土
1.制作销钉式抗拔桩的混凝土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有关规定并按该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
2.桩身制作用水泥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有关规定。
3.细骨料宜采用洁净的天然硬质中粗砂或人工砂,细度模数宜为2.5~3.2,采用人工砂时,细度模数可为2.5~3.5,细骨料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及宁波市相关的文件规定,且含泥量不大于1%,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02%,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不大于0.5%
4.粗骨料宜采用碎石或破碎的卵石,连续级配,针片状颗粒不应超过5%,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5mm,且不应超过纵向钢筋净距的3/4,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的有关规定,且含泥量应不超过0.5%,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不大于0.5%。碎石的岩体抗压强度宜大于所配混凝土强度1.5倍。
高清完整版J21J245图集,PDF格式,实行日期:2021年11月1日,统一编号:DBJ/T 02-198-2021
1.适用范围
本图集适用于河北省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下地区的新建、扩建的住宅类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采用现浇混凝土点连式双挂网内置保温系统的设计和施工
2.编制依据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镀锌电焊网》GB/T33281-2016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2020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建筑外墙防水程技术规程》JGJ/T235-2011
《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283-2012
《保温防火复合板应用技术规程》JGJ/350-2015
《内置保温现浇混凝土复合剪力墙技术标准》JGJ/T451-2018
《外墙保温复合板通用技术要求》JG/T480-2015
《建筑绝热用石墨改性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JC/T2441-2018
《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8359-2020(2021年版)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DB13(J)/T8389-2021
《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范》DB13(J)114-2013
《现浇混凝土内置双挂网保温板应用技术标准》DB13(J)/T8370-2021
3.编制内容
本图集编制内容主要包括:编制说明、外墙外保温热工指标及厚度选用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外墙及楼地面部分、外门窗及遮阳部分和屋面部分的节点构造
4.基本规定
4.1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建筑构造设计应防止水蒸气渗透进入围护结构内部,围护结构内部不应产生冷凝,应进行围护结构防潮设计,并应满足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的规定。
4.2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总体规划及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的规定。
4.3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应与基层墙体可靠连接在基层正常变形以及承受自重、风荷载和室外气候的长期反复作下不应产生裂缝、空鼓。外墙保温系统工程在正常使用中或发生地震时不应发生脱落,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苑》GB50009-20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的规定。
4.4现浇混凝土点连式双挂网内置保温系统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保温系统的使用年限不应少于50年。
4.5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处墙保温系统应考虑环境因素,采取可靠防腐措施,在使用过程中应对外墙保温系统定期检测、维护。
铁路建设工程从项目立项、决策、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工程完成的节点,验收主要分别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 施工实施中验收;
第二部分 竣工验收;
验收依据:
1.《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
3.《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铁建设〔2012〕107号)
4.《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资产交付办法》 (铁财〔2008〕250号)
5.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文件
工程节点:单位工程按设计完成
验收执行标准:客货共线铁路和高速铁路验收标准 客货共线铁路标准 适用于时速200 km以下的客货共线铁路工程。
根据《铁路主要技术政策》的规定,客货共线铁路的旅客列车行车速度:主要干线为200 km/h,一般干线为160 km/h,其他线路为120 km/h。
一、模板工程
1.1一般规定
1.1.1模板及其支架应严格根据技术规范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部位根据视情况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500元的罚款,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20-50元的处罚。
1.1.2浇筑混凝土之前,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检查验收,所有连接处应牢固可靠,扣件、对拉螺杆等螺丝应按要求加固拧紧。不允许用刀卡或铁丝等设计之外的加固部件。每次检查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达到3个点以上的,每个点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部位根据视情况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3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100元的处罚。
1.2模板安装工程
1.2.1 模板二次以上周转(含二次)应涂刷脱模剂,在涂刷模板脱模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2.2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阴阳角、板面拼缝应贴密封条;模板接缝缝隙不大于2mm,接缝处应用双面胶对接。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20元的处罚。
1.2.3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于净。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2.4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2.5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2.6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应安装牢固,且位置偏差应符合要求。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部位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罚款,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罚款50元。
1.2.7 外墙对拉螺杆孔洞应做到外低内高,高差2-3cm。大于700mm的梁未设置两道螺杆的,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2.8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尺寸大小应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每次检查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2.9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垂直度应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1.2.10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平整度及模板的轴线位移应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每次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达到3个点以上的,给予责任施工班组每处100元的处罚,对责任施工员、楼栋主管每处50元的处罚。
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程序
1、项目经理部预检
竣工验收前,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有关部门进行预检,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部提出竣工预检申请。
2、单位工程竣工预检(施工单位)
公司XXXX 部牵头组织XXXX 部、XXXX 部有关人员进行预检,合格后由总部部门共同签署单位工程预检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4、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建设单位)
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
1)人防验收;
2)消防验收;
3)规划验收;
4)环保检测;
5)电梯验收;
6)锅炉系统;
7)智能建筑的有关验收。
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由建设单位组织四方(业主、监理、设计、施工 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
6、工程竣工备案
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竣工备案工作,按照北京市关于竣工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文件,报北京市竣工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必备资料(文件)
1、单位工程预检记录
2、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 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涉及安全和功能的试验、检测资料
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6、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7、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8、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9、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出具的对工程的评价或验收文件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公共部分)安装合格;
2、消火栓系统首层、中间层、顶层喷水试验,喷淋系统喷水试验合格;
3、弱电安装完成,弱电和强切电源箱接线完成;
4、室内强、弱电联动调试:电气和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报警阀、水流指示器联动;电气和电梯联动;电气和各种防火卷帘联动;电气和正压风机、防排烟风机、诱导风机联动;感温、感烟联动;喷头破坏试验完成和所有各系统联动检测合格;
5、防火门安装完成,资料齐全,有身份证;
6、电梯安装合格,有五方通话系统、停电平层装置、火灾迫降装置;
7、保温材料达到A极;并经节能专项验收合格,资料齐全;
8、室内外消防指示牌齐全;
9、消防控制室远程监控完成;
10、施工资料齐全,整体消防系统运行正常满足使用要求;
11、室外设施(管网环状闭合、双水源,道路宽度、回车点合格、消防水池、水箱满足要求)达到消防设计和规范要求;
12、有甲方组织报有专业资质的消防检测机构对实体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检测报告和工程资料报送当地消防部门审查验收。
二、 验收程序
1、 甲方项目部提出消防竣工验收申请书;
2、 上报施工验收资料经消防部门审查合格;
3、 甲方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消防部门对项目消防工程进行验收;
4、 经验收对不合格项有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至合格;
5、 经消防部门复验合格后,由市消防部门下发项目验收合格意见书、消防验收合格证;
一、基本要求
1.1隐蔽工程开工前,承包人需编写本部的隐蔽工程清单。
1.2对隐蔽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行技术培训。
1.3负责隐蔽工程项目施工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会同监理应做好详细的现场记录并现场对质量检验单签名。
1.4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过程必须用摄像机、照相机拍摄下音像、照片资料,音像、照片要显示出关键部位的尺寸、过程、结果等,并妥善保存。
1.5承包人对隐蔽工程要全部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由各承包人组织执行。
1.6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全部要进行检查验收,承包人要积极配合监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1.7业主项目部组织对具备阶段验收的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承包人须在验收结果上签名。
1.8隐蔽工程完成后检查验收前不得进行覆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决不能进行下到工序施工。
二、范围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桥梁桩基砼灌注、桩基钢筋笼的加工和安装、涵洞基底地基处理和基础砼施工等。
三、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实施办法
3.1、隐蔽工程检查项目
隐蔽工程是指工程项目施工完毕被其后的项目(工序)遮盖后,不可检验的产品或工序。
(1)地基处理、台背填土、挡土墙及防护检查项目
①砂(碎石)垫层、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碎石桩(砂桩)、粉喷桩、抗滑桩、土工材料处治层、结构物台背及基础周围填土。
②砌体挡土墙、悬臂式和扶臂式挡土墙基础,锚杆、锚定板和加筋挡土墙筋带及挡土墙墙背填土、抗滑桩,挖方边护坡锚喷防护锚杆、预应力,导流工程基础。
(2)桥梁、涵洞工程检查项目
①桥梁基桩、扩大基础及地基承载力、地下连续墙、沉井、承台、系梁、结构钢筋、预应力张拉及锚固、连接、压浆、预应力索及锚头防护、预埋件等
②涵台基础及地基承载力,锥坡及八字墙基础,盖板、箱涵、拱函钢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保证投资效益发挥,根据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规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固定资产项目管理流程图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考核项目投资计划目标实现程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行、发挥效益的基本措施。任何适用本办法的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者,不得交付使用,不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指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或政府融资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设项目。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验收的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竣工验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活动。
第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省、市、县分级管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第三条所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的综合管理;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对其审批项目的竣工验收进行综合管理。
第二章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依据和条件
第六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1、经审批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变更设计、调整概算、实施方案及其批复文件。
2、政府有关部门对规划、土地、环保、节能、消防、职业卫生、生产安全、资源使用及其它有关事项的批复。
3、国家、省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标准、现行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等有关规定。
4、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还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
5、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合同。
第七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设施,基本按设计文件要求建成,能够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
2、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合格产品。
引进的国外设备应按合同要求完成负荷调试考核,并达到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3、工程质量、土地、规划、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消防、节能等已通过专项验收、核查、评定,可同时交付使用。
4、编制完成竣工决算报告,并经审计部门审计,或经验收主管部门认可,选择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完成审核。
5、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规定。
6、生产流动资金已落实,生产准备工作基本完成,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7、大型工业建设项目的整体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组织验收。
基本符合以上竣工验收条件,虽有部分零星工程和少数尾工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和使用,在对剩余工程按设计留足投资的情况下,可以组织竣工验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集团智能化系统新建、改建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纠正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公司商业写字楼、住宅小区、会所项目的新建、改建智能化工程;
第二章 智能化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智能化工程竣工验收的规范依据
智能化设计和安装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验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2
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第四条 智能化工程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1.工程合同
2.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
3.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联系函。
4.有关施工记录及工程所用的材料、构件、设备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报告单。
5.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
第三章 验收内容及标准
第五条 验收合格标准
在正式竣工验收过程中,各单位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完成对智能化工程质量的进行评定,满足以下所有要求整个智能化系统验收结果才能评定为合格:
a)设备、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及生产商满足施工单位投标技术方案的约定,如投标技术方案中未说明,应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规定,差异部分应提交设计变更资料;
b)工程技术资料的核查结果合格;
c)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检查结果合格;
d)系统控制功能检查结果合格;
e)全部子系统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
第六条 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检查
第一章 总 则
1 为加工程项目强验收管理,规范竣工验收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运营,并考核工程项目建设成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安装、重大的维修等项目。凡符合验收标准的建设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 工程竣工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即:施工单位自行验收、竣工验收、政府部门专项验收;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自行验收,合格后方能提请公司验收。
4 各验收方及验收人员应遵循“严、实、细”的工作要求对工程项目验收,并对验收结论负责。
第二章 工程验收组织的职责
1 项目部是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
(1)审核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见附件),审查完工项目是否具备验收条件;
(2)联络工程相关方,提请相关方抽派具有资质的人员组成竣工验收组,并对验收人员的资格审查;
(3)配合协调竣工验收组编制竣工验收方案,配合并参与竣工验收;
(4)根据项目特性,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专项验收,并组织现场人员、竣工验收组配合好专项验收,争取尽快通过验收;
(5)办理工程竣工备案,组织使用部门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交接。
2 现场工作组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配合机构部门,负责竣工验收条件的核查,配合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专项验收及工程备案事宜;同时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3 竣工验收组是竣工验收的主导机构,由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具有相关资质人员和公司使用单位人员及土建、设备、资料、财务、安全、审计人员、中介服务机构等专家构成,负责以下工作:
(1)编制竣工验收方案,并根据合同、招标文件、工程变更文件及制定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进度、功能、安全性、技术性、环保性、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意见,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2)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4 项目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竣工验收组的构成成员,审批竣工验收报告及专项验收申请、工程备案申请等事项。
5法务部负责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一)、验收内容
1、组织有关人员逐层、逐段、逐部位、逐房间地检查施工中有无漏项。一旦发现,必须立即确定专人定期解决,并在事后按期进行检查;
2、对已经完成的部位应立即组织清理,保护好成品,如果有可能应该按房间或层段锁门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损坏成品或丢失零件;
3、有步骤的组织材料、施工机具以及各种物质的回收、退库,向其他施工现场转移和进行处理工作;
4、有计划的拆除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和暂设工程,拆除各种临时管线,清理施工现场,组织清运垃圾和杂物;
5、做好电气线路和各种管线的交工前的检查,进行电气设备的安全负荷试验。
(二)验收程序
在装饰工程项目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后,进行竣工自检,然后向建设单位发出交工通知。建设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交工通知后,在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共同进行交工验收。
1、竣工自检也称为竣工自检,是施工单位先进行内部的自我检查,为正式验收做准备。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竣工自检的标准和依据是: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竣工自检的方法:竣工自检应该分层分段、分房间的由竣工自检人员按各自主管的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和项目要确定修补措施和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完工。、参加竣工自检的人员,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等共同参加。
2、竣工复检: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对查出的问题全部解决以后,通过上级部门的复检,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3、正式验收:在竣工自检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具备了交付使用的条件即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1条坚持“一流的施工,一流的管理,充分体现设计思想,达到一流水平”的总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
第2条通过实施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各个项目分项工程100%达到合格,100%按图施工,100%执行合同条款,100%做好竣工后的服务,确保达到合格工程,争创优质工程。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3条由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为首,组织实施各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第4条公司质量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装饰设计主管负责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主管具体负责施工质量。
第5条施工人员应认真做好质量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查,做好《施工原始记录》,记录数据要做到真实、全面、及时。
第6条现场负责人员必须坚持参加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施工程序、规划、规程现象,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和事故苗头等应逐项记录,同时及时研究制定出处理方案。
第7条现场管理人员在对每批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让每个施工人员明确质量标准。
第8条不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工程质量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工程质量是否可以创优、评杯。
第9条项目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专项方案》中应有专项的质量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对各级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概况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团结河东路(团结闸-保税前路)工程位于南通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B区,为综合保税区B区、通海港区对外交 通联系的主通道。综合保税区团结河东路位于现状团结河东侧,道路路线呈南-北走向,团结河东路(团结闸-保税前路)段为新建路段。本次设计团结河东路为新建路段,道路北起团结闸北侧(振华重工厂区大门南侧),南至保税前路,起点桩号K1+100,终点桩号K2+278,全长1.178KM。道路规划宽为40m。具体实施内容为上述路段范围内的土方、雨水管道、污水管道、交通、路灯、通信工程等。
1.2 深基坑工程概况
1.2.1基坑简介
本次深基坑专项方案为第二次方案审批,原方案于2017年3月19日组织专家论证会,会后根据专家组的意见进行了方案调整,于2017年4月5日通过专家、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审核通过。于2017年5月3日进行污水管道的施工,至今完成W7—W18污水管道的施工,在此段污水管道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比较复杂地质变化较大施工难度较大,为了确保干槽施工,在基坑两侧各增设了双排轻型井点(高低错台布设),在基坑坡脚增设了槽钢和钢板进行支护。由于现场地质情况与原勘察报告严重不符,由建设单位重新委托南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二次补勘,于2017年6月12日收到二次补勘报告,二次补勘结果与原勘察报告的土质情况差别较大。设计单位根据二次补勘察报告对管道基础持力层进行了50厘米厚级配砂石换填。现我单位根据二次补勘报告和设计变更文件对本工程剩余污水管道(W18—W31)的深基坑专项方案进行重新编制与申报。
本工程污水管道W18-W31段(长549m)污水管道沟槽开挖深度(6.37—5.4m)均超过5m,槽底高程((-3.07)—(-2.11))m。本次编制的深基坑专项方案以W18—W20段管道基坑为例(此段基坑最深),基坑尺寸为长80m宽17.3m,基坑底标高为-3.07m,基坑深度为6.37米,本基坑放坡采用放坡和拉森钢板桩支护相结合的形式,上层土按1:1放坡,下层土按采用钢板桩支护。本工程超过5m的基坑均按此方案进行放坡和支护。
管道基础形式:
(1)污水支管:PVC-U实壁管采用360°砂基础
(2)主管道:预应力混凝土低压排水管(SYG)采用135°钢筋混凝土基础。
(3)污水管道及检查井基础下50cm采用级配砂石进行换填处理,换填宽度为基础两侧向外各加宽50cm。
第一节 建设概况
1. 项目名称:住宅·莲花新城 3#地块
2. 工程地点:厦门市集美区
3. 建设单位:厦门市东区开发公司
4. 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厦门市泛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 幕墙设计单位: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6. 总承包单位:厦门中宸集团有限公司
7. 主体结构概况:地上 33 层地下 1 层,剪力墙结构体系,最高建筑高度为 99.75 米 ;
其中包括:3 幢 33 层的高层商住楼(3#,4#,5#)、31 层商住楼(6#楼)、32 层 高层住宅楼(7#)和 27 层高层住宅楼(8#),2 幢 11 层住宅(1#,2#)、3 幢 3 层 多层裙房商业(9#,10#,11#),1 幢 2 层多层裙房商业(12#)。
第二节 幕墙工程概述:
本项目位于厦门市集美区集美新城核心区,海翔大道南面、东面紧邻杏林湾水域。
1、 石材幕墙面积: 67500 平方米, 最高安装标高为 105.6m。
2、 幕墙结构安全等级 二 级,设计使用年限:25 年。
3、 设计基本风压:0.800KN/m 。
4、 抗震设防烈度: 7 度,设计地震基本加速度:0.15g。
5、 主龙骨采用 Q235B 级槽钢,表面热镀锌处理,次龙骨采用热镀锌角钢,单块最大 面积石材尺寸为 1050×700×30mm。
6、 本次论证幕墙安装超过 50 米的 3-8#楼共 6 幢。这 6 幢高层商住楼层高 3 米,石 材幕墙水平方向在偶数层四周均设置一圈凸出 200mm 的线条,4 层和屋面层设有 一圈凸出 350mm 的大线条,立面竖向在每个楼层的凸窗两边向内收口,立面呈现 连续凹凸造型。屋面层以上为三层构架层,逐层退入缩小。(立面图详见附图 3)
7、 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同时预埋,如因施工中个别埋件漏埋或者位置误差较 大,而需要采用后置锚栓时,应采用 M12 化学锚栓,不允许在同一连接构件上全部或 者大部分采用后置锚栓。 8、 目前部分楼栋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和结构验收,幕墙施工准备进场,施工期间与 粉刷、装修等作业有交叉,交叉作业时,施工层下方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详见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1.1 编制说明
本码头水工工程为重力式现浇挡土墙结构,挡墙底设抛石基床,基础持力层为中风化岩层,挡墙分为水下C25砼及水上C25砼挡墙,水工施工水位以下采用组合定型钢模浇筑,水上采用组合钢模浇筑,难点是水下组合定型钢模安装就位。根据工程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2 编制依据
本施工方案编制依据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1)《xxxxxxxx旅游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
2)《xxxxxxxxx旅游码头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港口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186-2013);
4)《水运工程施工通则》(JTS 201-2011);
5)《疏浚与吹填工程施工规范》(JTS 207-2012);
6)《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 167-2-2009);
7)《斜坡码头及浮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294-98);
8)《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 202-2011);
9)《水电水利工程水下混凝土施工规范》(DLT 5309-2013);
10)《港口工程桩式柔性靠船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JTJ 279-2005);
11)《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300-2000);
12)《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及局部修改(JTS 257-2008)
13)《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 202-2-2011);
14)《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JTS 258-2008);
15)《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 205-1-2008);
16)《港口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 310-2013);
17)《港口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TJ 302-2006);
18)《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S 147-1-2010);
19)《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 149-1-2007);
第2章 工程概况及施工条件
2.1 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红水河左岸,上距xxx电厂约2公里。码头后方为在建的xxxxx江滨路延长线(路面宽度约30m),目前暂停施工。
(2)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2个100客座的客运泊位,设计年旅客吞吐量20万人次、年通过能力23万人次。码头泊位长度总长66.5m,码头水工长度为69.0m,采用三级平台布置,前方码头采用重力式结构。
一、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
⑴、施工方案编制依据
①、装饰工程主要引用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9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139—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⑵、其它文件
阆中市体育馆幕墙工程施工设计图纸以及其它相关文件。
2、工程概况
⑴、工程基本情况
阆中市体育馆幕墙工程位于阆中市七里工业园区,主楼高17米,据设计要求,主体结构外装选用半隐框中空玻璃幕墙、部分石材幕墙方案。
⑵、幕墙类型和设计情况
本馆玻璃幕墙采用国产阳光牌优质高精级铝合金型材做龙骨,通过钢支座和钢转接件与主体相连,玻璃采用6+12A+6mm中空钢化镀膜玻璃。
⑶、本工程特点和注意事项
①、主体建筑属于公用建筑,人流物流较大,必须妥善处理好预埋件加固,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同时兼顾防火、防雷、保温、隔热、防渗水、防震、抗风压等功能要求。
②、工期短、任务重,须合理安排调度。
③、外装饰施工工种多、同时展开施工时,环境复杂必须作好保护措施。
④、多工种交叉作业,必须作好协调配合工作。
⑷、施工平面布置说明
外装饰工程的加工场所、临时仓库、工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等都要与主体施工单位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