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钢筋-北京
问题专业:其他专业
所属地区:北京
提问日期:2022-06-22 01:35:01
提问网友:萌新提问
10b10@200L=5044,是总长等于5044还是一根长5044
解答网友:希望
图中应是L=5044,也就是每根长度为5044
问题专业:其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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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日期:2022-06-22 01:35:01
提问网友:萌新提问
10b10@200L=5044,是总长等于5044还是一根长5044
解答网友:希望
图中应是L=5044,也就是每根长度为5044
问题专业:其他专业
所属地区:北京
提问日期:2022-06-22 01:21:51
提问网友:萌新提问
角钢4*40*1000是什么意思
解答网友:GXZ
等边角钢4*40,长子度或间距1000,咨询设计吧
答疑:请教这两个阳角的筏板放射筋 是这么画吗-浙江
问题专业: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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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日期:2022-06-21 23:56:49
提问网友:人不风流枉少年

解答网友:林旋耀
计算左下角一个就可以吧。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37/T5060—2016
J13469-2016
海绵城市设计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sponge city
2016-05-26发布2016-08-01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1总则
1.0.1为加快推进山东省海绵城市建设,保障海绵城市设计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各市、县(市、区)的海绵城市设计。
1.0.3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包含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其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与实施。
1.0.4海绵城市设计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与相关的风景园林、道路、建筑、给水、排水、防洪等城镇建设相协调。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海绵城市sponge city
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2.1.2雨水控制与利用rainwater control and utilization
削减径流总量、峰值流量,减少面源污染和收集利用雨水的总称。
2.1.3径流污染控制runoff pollution control
以水质净化为主要目标,通过雨水生态净化设施,或在雨水排放口设置雨水处理设施,削减雨水中的COD、SS等污染物。
2.1.4雨水人渗rainwater infiltration
利用绿地、透水铺装及各类渗透设施将雨水就地消纳,减少雨水径流,回补地下水的一种雨水控制与利用方式。
2.1.5雨水收集利用rain harvesting
利用一定的集雨面收集雨水作为水源,经适当处理并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后利用的全过程。
2.1.6雨水调蓄排放rainwater detention and controlled drainage
降雨期将区域内部分雨水暂时滞留在管道或设施内,雨停后将调蓄的雨水按照所控制的流量排到下游。
2.1.7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unoff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人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利用,场地内累计一年消纳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1.8雨水控制设计降雨量design rainfall depth
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用于确定海绵城市工程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一般通过当地多年日降雨资料统计数据获取,通常用日降雨量(mm)表示。
2.1.9特殊污染源地区special pollutant source area
地面易累积污染物的化工厂、制药厂、金属冶炼加工厂、传染病医院、油气库、加油加气站等。
2.1.10流量径流系数discharge runoff coefficient
形成高峰流量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
2.1.11雨量径流系数volumetric runoff coefficient
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
2.1.12绿色屋面green roof
在高出地面以上,与自然土层不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由覆土层和疏水设施构建的绿化体系。
2.1.13透水铺装地面pervious pavement
可渗透、滞留或渗排雨水并满足一定要求的地面铺装结构。
2.1.14下沉式绿地depressed green
低于周边地面标高,可积蓄、下渗自身和周边雨水径流的绿地。
2.1.15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 measure
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净化雨水径流,由植物层、土壤层、过滤层(或排水层)、蓄水层构成。
2.1.16植被缓冲带vegetation buffer strips
坡度较缓的植被区,经植被拦截及土壤下渗作用减缓地表径流流速,并去除径流中的部分污染物。
2.1.17植草沟grass swale
可转输雨水,在地表浅沟中种植植被,利用沟内的植物和土壤截留、净化雨水径流的措施。
3参数及计算
3.1设计参数
3.1.1降雨量应根据建设区或邻近区观测站20年以上降雨量资料确定,当缺乏资料时可按附录A执行;不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应按《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提供的方法单独推求,缺乏资料时可按附录B执行。
3.1.2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4规划
4.1一般规定
4.1.1为统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应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经批准后,应将相关要求纳人法定城市规划中:
1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径流污染去除率、雨水资源化利用率等要求纳人城市总体规划中,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之一。
2城市道路、绿地、水系统、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的修编,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
3应参考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确定的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径流污染去除率、雨水资源化利用率等要求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因地制宜落实各控制率指标。
4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约束条件,落实具体的海绵城市工程设施类型、布局、规模、建设时序、资金安排等。
4.1.2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年限应与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规划范围原则上应与城市规划区一致,同时兼顾雨水汇水区和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的完整性。
4.1.3应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针对现状问题,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满、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4.2规划内容
4.2.1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满足以下规定:1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2控制目标应根据城市降雨、土壤、地形地貌等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综合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的现状问题和建设需求合理制定,山东省各设区市规划主次控制目标可参考附录D执行,具体指标体系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确定,并提出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
3径流总量和径流污染控制目标应以开发建设后径流排放量接近开发建设前自然地貌时的径流排放量为标准进行确定,山东省各设区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对应的设计降雨量见附录B,总体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不小于75%。
4根据自然地形、地貌及现状问题划分汇水分区或控制单元,分析汇水分区或控制单元存在的问题及下垫面特点,提出相应的控制目标,综合各分区或控制单元的控制目标应满足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控制要求。
5针对内涝积水、水体黑臭、河湖水系生态功能受损等问题,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原则,制定积水点治理、截污纳管、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和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并提出与城市道路、排水防涝、绿地、水系统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建议。
6分期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明确到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
7从规划衔接、建设施工、运行维护、监测评估以及组织、制度、资金等方面提出实施的保障措施和建议。
8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说明书、图集和专题研究报告等。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准确、规范,成果文件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
9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包括以下图纸:
1)现状图(包括高程、坡度、下垫面、地质、土壤、地下水、绿地、水系、排水系统等要素);
2)海绵城市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图;
3)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图;
4)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图(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管控指标的分解);
5)海绵城市相关涉水基础设施布局图(城市排水防涝、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雨水调蓄等设施);
6)海绵城市分期建设规划图。
4.2.2海绵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满足以下规定:
1通过土地利用空间优化等方法,分解、细化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上层级规划中提出的控制目标及要求,明确约束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约束性指标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径流污染控制率、雨水资源利用率,引导性指标包括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率、绿色屋面率和其他调蓄容积。
2统筹协调开发场地内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平面布局和竖向高程,使地块及道路径流有组织地汇人周边绿地系统和城市水系,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内涝治理系统相衔接,充分发挥海绵城市工程设施的作用。
3根据各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提出地块内的海绵城市工程设施类型及规模,合理布局规划区内占地面积较大的海绵城市工程设施。
4.2.3海绵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满足以下规定:
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约束性或引导性指标,落实具体的海绵城市工程设施类型、布局、规模、建设时序、资金安排等,保证地块开发实现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可通过水文、水力计算或模型模拟,明确建设项目的主要控制模式、比例及量值(下渗、储存、调节及弃流排放),以指导地块开发建设。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
工程建设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
DB37/T5059-2016
J13468-2016
工程建设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groundwater control of engineering buildings
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6一05一26发布2016一08一01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1总则
1.0.1为了在工程建设地下水控制过程中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山东省的技术经济政策,保护环境和地下水资源,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地下水控制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及验收。
1.0.3地下水控制工程应综合考虑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地区工程经验,正确处理工程建设与保护周边环境和地下水资源的关系,合理选择地下水控制方案,做到精心勘察、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监测。
1.0.4地下水控制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地下水控制工程engineering for ground water control
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地下工程的正常施工,严格控制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合理保护和综合有效利用水资源而采取的降低地下水位或水头压力、截水、地下水回灌等一系列技术措施的总称。
2.1.2降水工程dewatering engineering
指应用水文地质学原理,通过降水设计和降水施工,排除地表水体和降低地层中地下水的水位或水头压力,满足建设工程的正常施工并对环境无危害性影响的工程措施总称。
2.1.3降水深度ground water level after lowering
自地下稳定水位面算起至设计要求水位的深度差。
2.1,4总出水量yield water during lowering
指从含水层中抽(排)出的总水量。
2.1.5真空井点vacuum point well
由真空泵、射流泵、往复泵运行时抽吸地下水形成真空的井。可分单级井点(垂直、水平、倾斜)、多级井点、接力井点三种。
2.1.6多级井点multi/stage point well
为增加降水深度,在不同高程平台上分别设置构成多级降水的井点系统。
2.1.7接力井点relay point well
当单级降水达不到降水深度时,除用真空泵外,可结合使用喷射泵、射流泵,在井下段采用喷射井点设备,将地下水抽到井的上段,然后在井口段用射流泵将地下水送入循环水箱,以保证连续工作。
2.1.8喷射井点ejector point welⅡ
通过井点管内外管间隙把高压水输送到井底后,由射流喷嘴高速上喷,造成负压,抽吸地下水与空气,并与工作水混合形成具有上涌势能的汽水溶液排至地表,达到降低地下水位的目的。
2.1.9工程周边环境engineering environment
地下水控制工程影响范围内所有基础设施,包括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等的统称。
2.1.10截水帷幕waterproof curtain
用于阻截或减少工程周边地下水流入施工区域,减少地下水位下降而采取的连续隔水结构。
2.1.11多轴水泥土搅拌桩墙multiaxial cement-soil mixing wall
以水泥作为固化剂的主要材料,通过三轴或三轴以上的深层搅拌机械,将固化剂和岩土体强制搅拌形成竖向连续桩墙体。
2.1.12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trench cutting re-mixing deep wall method
应用特殊设备在地面上垂直插入链锯型刀钻,通过刀钻的上下运动和主机沿造墙方向的水平移动,切割出沟渠并注入固化液使之与原位土混合而构筑成等厚度水泥土地下连续墙的一种施工方法。
2.1.13铣槽深搅水泥土连续墙cutter soil mixing method
应用液压双轮铣槽机设备结合深层搅拌技术,通过下钻成槽和上提成墙两个过程,在槽内将土体和注入的水泥浆液混合,构成水泥土地下连续墙墙体的一种施工方法。
2.1.14回灌artificial recharge
借助于工程措施,将水注入地下含水层。
3基本规定
3.0.1地下水控制工程应满足下列要求:
1保护周边环境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满足工程建设项目地下工程的施工条件;
3最大限度地减少地下水抽排,防止地下水污染。
3.0.2地下水控制方法主要包括帷幕截水、井点降水、集水明排以及地下水回灌等,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3.0.3地下水控制工程包括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检测与监测、运营维护等阶段。
3.0.4地下水控制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应搜集下列资料:
1地下水控制范围、深度、起止时间及工程环境保护要求;
2工程周围影响范围内地上及地下的建(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层数、高度、结构形式、地基基础形式、埋深及变形观测资料,地下管线的种类、材质、平面位置、埋设方式、深度以及使用和保养条件等;
3新建工程基础设计图纸,地下工程及地下管线分布图,场地地面高程与设计基础底面高程,基坑(槽)、地下工程开挖支护设计方案;
4场地及邻近区域的气候、水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以及地下水控制工程的地区经验;
5地下水控制工程施工的供水、供电、道路、排水及有无障碍物等现场施工条件。
3.0.5地下水控制工程设计应具备必要的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当已有水文地质勘察资料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进行补充勘察:当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应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察。
3.0.6地下水控制工程设计时,应进行方案和技术经济比选。
3.0.7对重要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市政道路、轨道交通等公共设施,应根据现行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确定其报警指标,并在地下水控制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予以监测。
3.0.8地下水控制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应急预案。应实地核实工程周边环境条件,特别是周围重要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分布状况,其核实结果应经相关方签字确认。
3.0.9地下水控制工程应采用动态设计、信息化施工。
3.0.10地下水控制工程应根据季节性施工特点,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0.11地下水控制工程等级应根据场地水文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对水资源的影响程度以及控制失效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因素按表3.0.11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4水文地质勘察
4.1一般规定
4.1.1一级及有特殊要求的地下水控制工程应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察,编制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其它工程可结合岩土工程勘察进行,其内容应包含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水文地质章节中。
4.1.2水文地质勘察,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水文地质环境,采取水文地质测绘、钻探、水文地质试验、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多种手段,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满足地下水控制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
4.1.3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开始前,应明确勘察任务和要求,搜集分析已有资料,进行现场踏勘,编写期察纲要,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1.4水文地质勘察的内容和工作量,应根据地下水控制工程等级确定,宜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
2查明主要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和分布规律:对裂隙水应查明裂隙性质、空间分布特征、连通情况等,确定富水带;
3量测地下水的水位,取水样进行水化学分析。当存在多层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时,应分层量测水位,分层取样,并查明各含水层之间、地下水与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系和补排关系;
4调查地下水位的季节变化和多年变化;
5调查有无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其污染程度;
6测定岩土的水文地质参数。
4.1.5水文地质勘察范围应根据场地范围并结合工程影响范围综合确定。
4.1.6在膨胀岩土、湿陷性土等特殊岩土地区,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具体地质情况,查明地下水对特殊岩土的影响:在岩溶、土洞、塌陷、滑坡、地面沉降等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发育地区,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具体地质情况,查明地下水对其的影响。
4.2水文地质测绘
4.2.1水文地质测绘应在搜集和研究已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基础上与工程地质测绘一并或单独进行。
4.2.2水文地质测绘的范围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宜涵盖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一个或多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
4.2.3水文地质测绘的观测路线,宜按下列要求布置:
1垂直地层走向和主要构造线走向;
2沿地貌变化显著的方向,垂直和平行河谷的方向;
3沿地下水露头多的地带穿越;
4含水层埋藏条件复杂时可沿含水层(带)走向。
4.2.4水文地质观测点,宜布置在水点、构造和岩溶发育带、含水层与隔水层接触带、不同地貌单元分界处。观测点宜一点多用。
4.2.5水文地质测绘的内容和方法,应根据任务要求、工程建设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宜包括搜集资料、水点调查等。
4.2.6水文地质测绘时应搜集下列资料:
1气温、降水量、蒸发量及其季节性变化和多年变化;
2工程建设场地及邻近河流、湖泊、海洋的有关水文资料;
3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
4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
5地下水位及其季节变化和多年变化;
6地下水的水质及其受污染状况;
7地下水与区域地质、地质构造、地貌和人类活动的关系。
4.2.7水点的调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水点的类型、位置和高程;
2水位、出水量、水质及动态变化;
3出水处的层位;
4水点的利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5必要时选择有代表性的水点,进行取样分析和简易抽水试验。
4.3水文地质物探
4.3.1水文地质物探采用的方法,应根据勘察阶段、勘察区的水文地质条件、探测目的、被探测对象的物理特征等确定,并宜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物探。
4.3.2物探应用的基本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对象与周围介质应存在明显的物性差异;
2探测对象的厚度、宽度或直径,相对于埋藏深度应具有一定的规模;
3探测对象的物性差异能在干扰背景中清晰可辨;
4地形影响不应妨碍野外作业和资料解释,或对其影响能利用现有手段进行地形改正。
4.3.3采用物探方法可探测下列主要内容:
1覆盖层厚度;
2隐伏的地貌和岩性分界线;
3主要含水层埋藏深度和厚度;
4岩溶发育情况及岩溶发育带、地下暗河的分布;
5断层破碎带和充水裂隙带的位置与宽度;
6划分不同程度的富水带及贫水区;
7古河道及掩埋冲洪积扇的位置;
8滨海区成淡水分界线。
4.3.4对工程物探成果应采取钻探等手段进行必要的验证,并结合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钻探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具有相应水文地质解释的物探成果。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37/T5053-2016
备案号:J13345-2016
装配式结构独立钢支柱临时支撑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independent steel temporary support in 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s
2016-01-28发布2016-04-01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1总则
1.0.1为规范装配式结构独立钢支柱临时支撑系统的设计、施工、使用及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确保施工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装配式结构预制混凝土梁、板的施工中采用独立钢支柱临时支撑系统的设计、施工、使用及管理。
1.0.3采用装配式结构独立钢支柱临时支撑系统的支撑高度不宜大于4m。
1.0.4装配式结构独立钢支柱临时支撑系统的设计、施工、使用及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独立钢支柱临时支撑系统system of independent steel temporary supports and tripods or horizontal tubes
由独立钢支柱、楞梁、水平杆或三脚架组成的支撑系统,简称独立钢支撑。
2.1.2独立钢支柱independent steel support
由套管、插管和支撑头组成的钢支柱。
2.1.3套管annular tube
位于独立钢支柱下部,与插管配套使用焊有可调螺管的竖向支撑构件。
2.1.4插管intubation
位于独立钢支柱上部,与套管配套使用带销孔的竖向支撑构件。
2.1.5支撑头upright tube
安装在插管顶部用于连接楞梁的顶托或U型支托。
2.1.6可调螺管adjustable screwed tube
焊接在套管顶部,带有螺纹的钢管。
2.1.7销孔pinhole
位于插管下部,等距分布的插孔。
2.1.8插销clevis pin with head
用于穿插销孔固定插管的钢销。
2.1.9底座jack base
设立于套管立柱底部的铁垫座。
2.1.10水平杆horizontal tube
用于水平连接相邻独立钢支柱的杆件。
2.1.11三脚架tripod
由三根钢管组成三棱锥状,位于独立钢支撑底部,与套管连接后,用于固定独立钢支柱的三脚撑构件。
2.1.12支撑高度supports height
独立钢支柱基础底面至楞梁顶面的垂直距离。
2.1.13混凝土叠合受弯构件concrete composite flexural component
预制混凝土梁、板顶部在现场后浇混凝土而形成的整体受弯构件,简称叠合梁、叠合板。
3主要构配件及其要求
3.1主要构配件
3.1.1独立钢支撑由独立钢支柱、楞梁、水平杆或三脚架组成(图3.1.1)。3.1.2独立钢支柱由套管、插管和支撑头组成,分为外螺纹钢支柱和内螺纹钢支柱(图3.1.2)。
3.1.3套管由底座、钢管、调节螺管和调节螺母组成。
3.1.4插管由带销孔的钢管和插销组成。
3.1.5支撑头可采用板式顶托或U型支托。
3.1.6独立钢支柱规格宜符合附录A的要求。
3.2.1独立钢支柱的主要构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其材质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4荷载
4.1荷载分类
4.1.1作用于独立钢支撑上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
4.1.2独立钢支撑上的永久荷载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新浇筑混凝土自重(G):包括作用在预制混凝上梁、板上的新浇筑混凝土和钢筋自重;
2预制混凝土梁、板自重(G2):包括叠合板、叠合梁预制部分的自重;
3独立钢支撑自重(G3):包括独立钢支柱、楞梁、水平杆或三脚架等构配件的自重。
4.1.3独立钢支撑的可变荷载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荷载(Q):包括作用在预制混凝土梁、板上的施工作业人员、施工设备和工具、超过浇筑构件厚度的混凝土堆放荷载;
2附加水平荷载(Q):包括作用在支撑顶部的泵送混凝土、倾倒混凝土等未预见因素产生的水平荷载;
3风荷载(Q3)。
4.2荷载标准值
4.2.1永久荷载标准值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浇筑混凝上自重标准值:对普通梁钢筋混凝土自重可采用25.5kN/m3,对普通板钢筋混凝上自重可采用25.1kN/m3,对特殊钢筋混凝土结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单独确定。
2预制混凝土梁、板自重标准值:预制混凝土梁、板自重标准值应按实际计算,对60mm厚的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取1.5kN/m2。
3独立钢支撑自重标准值:可根据独立钢支柱、楞梁、水平杆或三脚架实际自重,并结合设计图纸进行计算;独立钢支柱自重也可参照附录A采用。
4.2.2独立钢支撑可变荷载标准值取值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施工荷载标准值:可按实际情况计算,正常情况下取3kN/m2;
2附加水平荷载标准值:可取2%的竖向永久荷载标准值,并应以线荷载的形式水平作用在架体顶部;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low temperature hot water floor radiant heating
DB37/T5047-201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0156-2016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山东海筑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6年02月01日
2016·济南

1总则
1.0.1为规范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以热水为热媒的地面辐射供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绝热层可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现浇泡沫混凝土或其他绝热材料。低温热水供水温度不应高于60℃,工作压力不应大于0.8MPa。
1.0.4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技术应根据建筑功能要求及材料供应和施工条件,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和验收制度。
1.0.5地面辐射供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low temperature hot water floor radiant heating
以温度不高于60℃的热水为热媒,在加热管内循环流动,加热地板,通过地面以辐射和对流的传热方式向室内供热的供暖方式。
2.0.2
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填充式地面辐射供暖floatingscreed floor radiant heating
加热管敷设在绝热层之上,需填充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后再铺设地面面层的地面辐射供暖供形式。简称混凝土填充式地面辐射供暖。
2.0.3预制沟槽保温板地面辐射供暖pre一grooved insulation board floor radiant heating
将加热管敷设在预制沟槽保温板的沟槽中,加热管与保温板沟槽尺寸吻合且上皮持平,不需要填充混凝土即可直接铺设面层的地面辐射供暖形式。
2.0.4供暖板地面辐射供暖precast light heating board floorradiant heating
以热水为热媒,采用预制轻薄供暖板加热地面的辐射供暖形式。
2.0.5加热管heating pipe
用于进行热水循环并加热地板表面的管道。
2.0.6分水器manifold
水系统中,用于连接各路加热供水管的配水装置。
2.0.7集水器manifold
水系统中,用于连接各路加热回水管的汇水装置。
2.0.8
混水装置water mixing device
将热源的一部分高温供水和低温回水进行混合,获得户内所需供水温度的装置。
2.0.9输配管distribution pipe
供暖板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中,在分水器、集水器和供暖板分水、集水装置之间,起中间输配作用的管道。
2.0.10面层surface course
建筑地面与室内空气直接接触的构造层,包括装饰面层及其找平层。
2.0.11找平层toweling course
在垫层或楼板面上进行抹平找坡的构造层。
2.0.12隔离层isolating course
防止建筑地面上各种液体透过地面的构造层。
2.0.13填充层filler course
在混凝土填充式辐射供暖地面绝热层上设置加热管用的构造层,起到保护加热管并使地面温度均匀的作用。
2.0.14绝热层insulating course
用于阻挡热量传递,减少无效热损失,在现场单独铺设的构造层(不包括预制沟槽保温板和供暖板的保温基板)。绝热层分辐射面绝热层和侧面绝热层。
2.0.15防潮层moisture proofing course
防止建筑地基或楼层地面下潮气透过地面的构造层。
2.0.16伸缩缝expansion joint
补偿混凝土填充层和面层等膨胀或收缩用的构造缝。分为填充式伸缩缝、面层伸缩缝。
2.0.17铝塑复合管polyethylene一aluminum compound pipe
内层和外层为交联聚乙烯、耐热聚乙烯或聚乙烯,中间层为增强铝管,层间采用专用热熔胶,通过挤出成型方法复合成一体的管材。根据铝管焊接方法不同,分为搭接焊和对接焊两种形式,通常以XPAP或PAP标记。
2.0.18聚丁烯-1管polyebutylene pipe-1
由聚丁烯-1树脂添加适量助剂,经挤出成型的热塑性加热管,通常以PB标记。
2.0.19交联聚乙烯管cross linked polyethylene pipe
以密度大于等于0.94g/cm3的聚乙烯或乙烯共聚物,添加适量助剂,通过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使其线型的大分子交联成三维网状的大分子结构的加热管,通常以PE-X标记。按照交联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过氧化物交联聚乙烯(PE-Xa)、硅烷交联聚乙烯(PE-X)、辐照交联聚乙烯(PE-Xc)、偶氮交联聚乙烯(PE-Xd)。
2.0.20耐热聚乙烯管polyethylene of raised temperature resistance pipe
以乙烯和α烯烃共聚制成的特殊的线型高密度或中密度乙烯共聚物,添加适量助剂,经挤出成型的热塑性塑料加热管。通常以PE-RT标记。依据其长期静液压强度曲线的不同分为PE-RTI型和PE-RTIⅡ型。
2.0.21聚丙烯管(PP-R或PP-B)copolymer pipe
PP一R:以丙烯和适量乙烯的无规共聚物,添加适量助剂,经挤出成型的热塑性加热管。
PP-B:以丙烯和乙烯嵌段共聚物,添加适量助剂,经挤出成型的热塑性加热管。
2.0.22泡沫混凝土foamed concrete
将发泡剂、水泥、水等按配比要求制成泡沫浆料,浇筑于地面,经自然养护形成具有规定密度等级、强度等级和较低导热系数的泡沫混凝土。发泡水泥属于泡沫混凝土的范畴。
2.0.23泡沫混凝土干体积密度desiccated bulk density
泡沫混凝土绝热层经自然干燥28天后,每立方米干体积的质量。
2.0.24泡沫混凝土绝热层抗压强度compressive strength
泡沫混凝土绝热层经过7天、28天干燥养护的承压强度。
2.0.25预制沟槽保温板pre一grooved insulation board
在工厂预制的、用于现场拼装敷设加热管的、带有固定间距和尺寸沟槽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其他保温材料制成的板块。
2.0.26预制轻薄供暖板precast light heating board
由保温基板、支撑木龙骨、塑料加热管、粘接胶、铝箔、配水和集水等装置组成,并在工厂制作的一种一体化地面供暖部件,简称供暖板。
2.0.27均热层heat distribution plates
采用预制沟槽保温板供暖地面时,铺设在加热部件之下或之上、或上下均铺设的可使加热部件产生的热量均匀散开的金属板或金属箔。
2.0.28填充板blind board
供暖板地面供暖系统中,与供暖板的保温基板的材质和厚度相同、上面粘贴铝箔的半硬质泡沫塑料板,用于敷设输配管和填充房间内未铺设供暖板的部位。
2.0.29电热式控制阀electrical themal actuating valve
依靠阀门驱动器内被电加热的温包膨胀所产生的推力推动阀杆,关闭或开启阀门流道的自动控制阀,简称热电阀。
2.0.30自力式温控阀themostat valve
可人为设定温度,通过温包感应温度产生自力式动作,无需外界动力调节水流量,从而控制室温恒定的阀门。
2.0.31温度控制器thermostat
能够测量温度并发出控制调节信号的温度自控设备,简称温控器。
3设计
3.1一般规定
3.1.1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供、回水温度应由计算确定,供水温度不应大于60℃,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且不宜小于5℃。民用建筑供水温度宜采用35℃~45℃。
3.1.2地表面平均温度计算值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3.1.3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0.8MPa。
3.1.4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热媒的温度、流量和资用压差等参数,应同热源系统相匹配。热源系统应设置相应的控制装置。
3.1.5采用热水辐射供暖的集中供暖小区,当外网的热媒温度超过60℃时,宜在楼栋的供暖热力人口处设置混水装置或换热装置,使户内供水温度不大于60℃。
3.1.6地面上的固定设备或卫生器具下方,不应布置加热管。
3.2地面构造
3.2.1辐射地面的构造做法应根据其设置位置确定,不同类型辐射供暖地面构造做法可按本规程附录A选用。辐射地面的构造应由下列全部或部分组成:
1楼板或与土壤相邻的地面;
2防潮层(对与土壤相邻地面);
3绝热层;
4加热管;
5填充层;
6隔离层(对潮湿房间);
7面层。
3.2.2直接与室外空气接触的楼板或与不供暖房间相邻的地板以及与土壤接触的底层地面作为供暖辐射地面时,应设置绝热层。绝热层与土壤之间应设置防潮层。潮湿房间的混凝土填充式供暖地面的填充层上、预制沟槽保温板或预制轻薄供暖板供暖地面的面层下,应设置隔离层。
3.2.3面层宜采用热阻小于0.05(m2·K)/W的材料。
4材料
4.1一般规定
4.1.1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中所用材料,应根据工作温度、工作压力、荷载、设计寿命、现场防水、防火、施工性能等方面的要求,经综合比较后确定。
4.1.2辐射供暖系统中所使用的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2绝热层材料
4.2.1绝热层材料应采用导热系数小、吸湿率低、难燃或不燃,具有足够承载能力的材料,且不宜含有殖菌源,不得有散发异味及可能危害健康的挥发物,宜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及泡沫混凝土。
4.2.2地面辐射供暖工程中采用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4.2.3预制沟槽保温板及其均热层的沟槽尺寸应与敷设的加热管外径吻合,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板的总厚度不应小于表4.2.3的要求;
2均热层最小厚度宜满足表4.2.3的要求,其导热系数不应小于237W/(m·K)4.2.4泡沫混凝土绝热层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宜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当条件受限制时,可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抗压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
2泡沫混凝土绝热层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答疑:请教这样的骨架套什么合适?-广东
所属地区:广东
提问日期:2022-06-21 21:49:54
提问网友:YUIO
如题,套墙面型钢龙骨单向1500那条定额会不会不太合适?应该套什么呢?
2022-06-21 21:50:21 补充
广东18定额
解答网友:GXZ
请看截图

所属地区:四川
提问日期:2022-06-21 21:41:42
提问网友:15881608579
防腐处理,环氧玻璃钢,三油二布如何套定额定额(四川15定额)
解答网友:防腐绝热
混凝土面时,套建筑定额上的环氧玻璃钢 底漆一道+腻子+衬布子目*2+面漆子目。
答疑:这个指的是每侧6根?还是总的6根钢筋啊-江苏
问题专业:土建
所属地区:江苏
提问日期:2022-06-21 21:40:12
提问网友:G1069

解答网友:晶岭不肖生
总的
答疑:师傅们,这个图代表什么意思啊-江苏
问题专业:土建
所属地区:江苏
提问日期:2022-06-21 21:32:49
提问网友:英吉利皮皮虾
都是点点,是什么意思啊
解答网友:小老百姓
这是钢筋布置,好像显示不全,你再结合别的图纸好好看看
答疑:师傅们,这个图例该怎么理解啊-江苏
所属地区:江苏
提问日期:2022-06-21 21:26:01
提问网友:英吉利皮皮虾
如图,这是地下室坡道剪力墙上的标志,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解答网友:大家广联
橡胶止水带
问题专业:安装
所属地区:浙江
提问日期:2022-06-21 21:22:21
提问网友:流星
三相线和单相线在计量与计价上有什么区别吗?
解答网友:独行者
电线都是按单根计量套价。
答疑:一级造价师里面的竣工结算文件的计价原则,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可以调整吗?-河南
问题专业:土建 预算 计价软件GCCP 计价软件GBQ4.0
所属地区:河南
提问日期:2022-06-21 21:21:21
提问网友:我为苍生
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的计价原则。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都是可以调整的吧,只不过都要按照国家规定

解答网友:懂点装修
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税(费)率不可以调整,金额可以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9168.11-1998代替JB/Z307.11-88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下料
Common process instructions for cutting-Process instructions for laying off
1998-11-16批准1998-12-01实施
国家机械工业局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下料应遵守的基本规则,适用于各企业切削加工所使材料的下料。
下料还应遵守JB/T9168.1的规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B/T9168.1一1998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总则
3下料前的准备
3.1看清下料单上的材质、规格、尺寸及数量等。
3.2核对材质、规格与下料单要求是否相符。材料代用必须严格履行代用手续。
3.3查看材料外观质量(疤痕、夹层、变形、锈蚀等)是否符合有关质量规定。
3.4将不同工件所用相同材质、规格的料单集中,考虑能否套料。
3.5号料
3.5.1端面不规则的型钢、钢板、管材等材料号料时,必须将不规则部分让出。
3.5.2号料时应考虑下料方法·留出切口余量。
3.6有下料定尺挡板的设备,下料前要按尺寸要求调准定尺挡板,并保证工作可靠,下料时材料一定靠实挡板。
4下料
4.1剪切下料
4.1.1钢板、扁钢下料时应优先使用剪切下料。
4.1.2用剪床下料时剪刃必须锋利,并应根据下料板厚调整好剪刃间隙,其值参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
4.1.3剪切最后剩下的料头必须保证剪床的压料板能压牢。
4.1.4下料时应先将不规则的端头切掉。
4.1.5-切口断面不得有撕裂、裂纹、棱边。
4.2气割下料
4.2.1气割前应根据被切割板材厚度换好切割嘴[参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调整好表压,点火试验合格后方可切割。
4.2.2气割下料时,毛坯每边应留适当加工余量手工气割下料毛坯加工余量参见附录C(提示的附录)。
4.2.3气割下料后,应将气割边的挂碴、氧化物等打磨干净。
4.3锯削下料
4.3.1用锯削下料时,应根据材料的牌号和规格选好锯条或锯片。
4.3.2锯削下料时工艺留量应适当。常用各种型材的锯削下料工艺留量参见附录D(提示的附录)。
4.4用薄片砂轮切割下料时,工艺留量参见附录E(提示的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9168.9-1998代替JB/Z307.9-88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
齿轮加工
Common process instructions for cutting-Process instructions for gear machining
1998-11-16批准1998-12-01实施
国家机械工业局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齿轮加工应遵守的基本规则,适用于各企业的齿轮加工。
齿轮加工还应遵守JB/T9168.1的规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B/T9168.1一1998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总则
GB10095-1988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
3一般要求
3.1齿坯装夹前应检查其编号和实际尺寸是否与工艺规程要求相符合。
3.2装夹齿坯时应注意查看其基面标记,不得将定位基面装错。
3.3计算齿轮加工机床滚比挂轮时、一定要计算到小数点后有效数字第五位。
4滚齿工艺守则
4.1本守则适用于用滚切法加工GB10095中规定的7、8、9级精度渐开线圆柱齿轮。
4.2滚齿前的准备
4.2.1加工斜齿或人字齿轮时,必须验算差动挂轮的误差、一般差动挂轮应计算到小数点后有效数字第五位。差动挂轮误差应按式(1)计算:

式中:一差动挂轮误差;
m一—齿轮模数
N—滚刀头数;
B—齿轮齿宽;
K—一齿轮精度系数:对7级齿轮,K为0.001;对8级齿轮、K为0.002;对9级齿轮,K为0.003
C一一滚齿机差动定数。
4.2.2.加工有偏重的齿轮时,应在相对应处安置适当的配重。
4.3齿坯的装夹
4.3.1在滚齿机上安装滚齿夹具时,应按表1的要求调整:
4.3.2在滚齿机上装夹齿坯时,应将有标记的基面向下,使其与支承面贴合,不得垫纸或铜皮等物。压紧前限千分表检查齿坯外圆径向圆跳动和基准端面圆跳动,其跳动公差不得大于表2所规定数值。压紧后需再次检查,以防压紧时产生变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9168.6-1998代替JB/Z307.6-88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镗削
Common process instructions for cutting-Process instructions for boring
1998-11-16批准1998-12-01实施
国家机械工业局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镗削加工应遵守的基本规则,适用于各企业的镗削加工。
镗削加工还应遵守JB/T9168.1的规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B/T9168.1一1998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总则
3工件的装夹
3.1在卧式镗床工作台上装夹工件时,工件应尽量靠近主轴箱安装。
3.2装夹刚性差的工件时,应加辅助支承,并且夹紧力要适当以防工件装夹变形。
3.3在落地镗床上加工大型工件时、要考虑工件装夹位置,以保证各加工面都能加工并使机床主轴尽量少伸出。
4刀具的装夹
在装夹镗刀杆及刀盘时,需擦净锥柄及机床主轴孔。装镗刀杆时拉紧螺钉应拧紧,装刀盘时必须事先用对刀装置调整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工艺装备设计管理导则
工艺装备验证规则
JB/T9167.5-1998
代替JB/Z283.5-87
Management guide for tooling design
Proof rule for tooling
1998-11-16批准 1998-12-01实施
国家机械工业局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制造工艺装备(工装)的验证。
2工装验证目的
2.1保证被制造产品零、部件符合设计质量要求。
2.2保证工装满足工艺要求。
2.3验证工装的可靠性、合理性和安全性,以保证产品生产的顺利进行。
3工装验证范围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需验证:
a)首次设计制造的工装;
b)经重大修改设计的工装;
c)复制的大型、复杂、精密工装。
4工装验证依据
a)产品零、部件图样及技术要求;
b)工艺规程;
c)工装设计任务书、工装图样、工装制造工艺、通用技术条件及工装使用说明书。
ICS21.100.20
J11
备案号:33610—2011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8922—2011代替JB/T8922一1999
滚动轴承
圆柱滚子轴承振动(速度)技术条件
Rolling bearings-Specifications for vibration (velocity)of cylindrical roller bearings
2011-08-15发布 2011-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外形尺寸符合GB/T283一2007规定的N型、NU型、NJ型和NF型,直径系列2、3,公称内径为15mm~120mm,径向游隙符合GB/T4604一2006中规定的0组游隙的圆柱滚子轴承(以下简称轴承)的振动(速度)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的V组是对通用轴承振动(速度)的基本要求,轴承上不标记“V”;V1、V2、V3组适用于对振动(速度)有要求的轴承。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厂对成品轴承的生产检验和用户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3一2007滚动轴承圆柱滚子轴承外形尺寸
GB/T2828.1一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2859-1:1999,DT)
GB/T3141一1994工业液体润滑剂ISO粘度分类(eqv ISO3448:1992)
GB/T4604一2006滚动轴承径向游隙(IS05753:1991,MOD)
GB/T24610.1一2009滚动轴承振动测量方法第1部分:基础(ISO15242-1:2004,DT)
GB/T24610.4一2009滚动轴承振动测量方法第4部分:具有圆柱孔和圆柱外表面的圆柱滚子轴承(ISO15242-4:2007,IDT)
B/T29742004滚动轴承代号方法的补充规定
3术语和定义、组别代号
3.1GB/T24610.4一2009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2JB/T2974一2004中确立的振动组别代号适用于本标准。
4测量和评定方法
4.1测量方法按附录A的规定。
4.2在规定的测量方法下,选取轴承外圈外圆柱面圆周方向大致等距的三个位置进行测量,某频带三个位置的振动(速度)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轴承该频带的振动(速度)值。需正反两面测试的轴承,取两面中某频带振动(速度)值的较大值为该轴承该频带的振动(速度)值。
山东省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DB37/T5044-2015
J10232-2016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Piles
2015一12一14发布2016一02一01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1总则
1.0.1为保障桩基工程质量,统一基桩检测方法,为设计、施工、质量验收提供可靠依据,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区域内建筑基桩的承载力和桩身质量的检测与评价。
1.0.3基桩承载力和桩身质量的检测与评价必须综合考虑助察、设计、施工及机具工艺等因素,做到检测方法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结论正确。
1.0.4基桩承载力和桩身质量的检测与评价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1.1基桩Foundation pile
桩基础中的单桩。
2.1.2桩身完整性Pile integrity
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合定性指标。
2.13桩身缺陷Pile defects
在一定程度上使桩身完整性恶化,引起桩身结构强度和耐久性降低,出现桩身断裂、裂缝、缩颈、夹泥(杂物)、空洞、蜂窝、松散等现象的统称。
2.1.4静载试验Static load test
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竖向上拔力或水平推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上拔位移或水平位移,以确定相应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或单桩水平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2.15钻芯法Core drilling method
用钻机钻取芯样,检测桩长、桩身读陷、桩底沉渣厚度以及桩身混凝土的强度,判定或鉴别桩端岩土性状的方法。
2.1.6低应变法Low-strain integrity test
采用低能量瞬态或稳态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或速度导纳曲线,通过波动理论的时域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2.17高应变法High-strain dynamic test
用重锤冲击桩顶,实测柱顶附近或桩顶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2.1.8声波透射法Coss-hole sonic logging
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士介质中传播的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的方法
2.19桩身内力测试Intemal force testing of pile shaft
通过桩身应变、位移的测试,计算荷载作用下桩侧阻力、桩端阻力或桩身弯矩的试验方法
2.1.10快速维持荷载法fast test
相对于慢速维持荷载法而言,在静载荷作用下,每一小时加一级荷载,分析得到的基桩承载力的方法。
2.1.11单桩自平衡静载试验Self-balancing test
通过桩身某一部位预理荷载箱并施力,使得桩身向上和向下互为反力以达到力的平衡,分析得到单桩竖向承载力的试验方法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条件、成桩工艺等,按表3.1.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必要时应采用两种或多种检测方法。
3.12当设计有要求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进行试验桩检测并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
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柱基;
2无相关试桩资料可参照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桩基;
3地基条件复杂、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桩基:
4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成桩的桩基。
3.13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测。
3.14桩基工程除应进行基桩检测外,尚应根据工程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检测与监测。
3.2检测工作程序
3.2.1检测工作应按图3.2.1的程序进行。
1收集被检测工程的岩土工程助察资料、桩基设计文件、施工记录,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2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3检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3.2.3检测方案宜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地基条件、桩基设计要求、施工工艺、检测方法和数量、受检桩选取原则、检测进度以及所需的机械或人工配合及安全措施。
3.2.4检测仪器设备宜具有自动加载、数据自动采集和实时上传功能并应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检查调试。
3.2.5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或孔内摄像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0%,且不得小于15MPa;
2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士龄期达到28或受检桩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达到设计强度要求;
3承载力检测前的休止时间除应达到本条第2款规定的桩身混凝士强度外,当无成熟的地区经验时,尚不应少于表3.2.5规定的时间。
4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4.1一般规定
4.1.1本方法适用于检测单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分为慢速和快速维持荷载法。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承载力检测应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可用快速维持荷载法。
4.1.2当桩身理设有应变、位移传感器或位移杆时,可按本规范附录A测定桩身应变或桩身截面位移,并由此计算桩的分层侧阻力和端阻力。
4.1.3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桩侧与桩端的岩土阻力达到极限状态;当桩的承载力以桩身强度控制时,可按设计要求的加载量进行。
4.1.4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时,嵌岩桩试验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2.0倍,其它桩型试验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2.2倍。
4.2仪设备及其安装
4.2.1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应并联同步工作,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的千斤顶型号、规格应相同;
2千斤顶的合力中心应与受检桩的横截面形心重合。
4.2.2加载反力装置可根据现场条件选择错桩反力装置、压重平台反力装置、错桩压重联合反力装置、地错反力装置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载反力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加载值的12倍:
2应对加载反力装置的全部构件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
3应对错桩抗拔力(地基土、抗拔钢筋、桩的接头)进行验算。采用工程桩作错桩时,错桩数量不宜少于4根,并应对错桩上拔量进行监测;
4压重应在检测前一次加足,并均匀稳固地放置于平台上,且压重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有条件时宜利用工程桩作为堆载支点。
4.2.3荷载测量可用放置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干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荷重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或压力表的准确度等级应优于或等于0.5级。试验用压力表、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工作压力的80%。
4.2.4沉降测量宜采用大量程位移传感器或百分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最大允许误差不大于0.1%FS,分度值/分辨力优于或等于0.01mm;
2直径或边宽大于500mm的桩,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置4个位移测试仪表,直径或边宽小于等于500mm的桩可对称安置2个位移测试仪表;
3基准梁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
4固定和支撑位移计(百分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避兔气温、报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当基准梁暴露在阳光下时,应进行有效遮挡。
4.2.5沉降测定平面宜在桩顶200mm以下位置,测点应牢固地固定于桩身。
4.2.6试桩、错桩(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表4.2.6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