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Z JD0107023-2018 生物检材中雷公藤甲素和雷公藤酯甲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pdf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7023——2018 生物检材中雷公藤甲素和雷公藤酯甲的液 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 Determination of triptolide and wilforlide A in biological samples by liquid chromatography-tandem mass spectrometry 2018-11-08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5试剂、仪器和材料. 6操作方法. . 2 7分析结果评价.... 6 附录A(资料性附录)雷公藤甲素和雷公藤酯甲相关资料......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雷公藤甲素和雷公藤酯甲相关研究数据. 9 附录C(资料性附录)血液样品的MRM色谱图 附录D(资料性附录)方法学有效性验证数据. 11 表1流动相梯度洗脱程序......... 3 表2雷公藤甲素和雷公藤酯甲与内标纳洛酮的定性离子对、定量离子对和保留时间.......3 表3相对离子对丰度比的最大允许相对误差 4 SF/ZJD01070232018 前 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刘伟、沈敏、向平、沈保华、卓先义、严慧、吴何坚.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B、C、D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SF/ZJD01070232018 生物检材中雷公藤甲素和雷公藤酯甲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 法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生物检材(血液、尿液和组织)中雷公藤甲素和雷公藤酯甲的液相色谱-串联质 谱(LC-MS/MS)检验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生物检材中雷公藤甲素和雷公藤酯甲的定性及定量分析,其它非生物检材(可疑 植物、食物、呕吐物等)中雷公藤甲素和雷公藤酯甲的定性及定量分析可参照使用.雷公藤甲素和雷公 藤酯甲的相关资料参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122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A/T122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4原理 生物检材经液液提取后,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经与平行操作的空白样品和添加样品对照, 以保留时间、质谱特征碎片离子峰和离子对相对丰度比进行定性分析;以峰面积为依据,采用外标法或 内标法进行定量分析. 5试剂、仪器和材料 5.1试剂 本技术规范试验用水为一级水(见GB/T6682规定),所用试剂: a)甲醇:HPLC级; b)乙腈:HPLC级; c)乙酸铵:HPLC级; d)乙酸乙酯:分析纯; e)20mmol/L乙酸铵溶液:称取乙酸铵1.54g置于1000mL容量瓶中,加入适量水溶解并定容至 刻度; 1 SF/ZJD01070232018 f)内标为纳洛酮或其它合适内标物; g)标准物质溶液: 1)1.0mg/mL雷公藤甲素和雷公藤酯甲标准储备溶液:分别取雷公藤甲素和雷公藤酯甲标准 物质(纯度:>95%)10mg 精密称定,置10mL容量瓶中,加入适量甲醇溶解并定容至 刻度,分别配制成1.0mg/mL雷公藤甲素和雷公藤酯甲标准储备溶液.密封,置于冰箱中 冷冻保存,保存时间12个月; 2)雷公藤甲素和雷公藤酯甲标准工作溶液:试验中所用其它浓度的雷公藤甲素和雷公藤酯甲 标准工作溶液均由1.0mg/mL雷公藤甲素和雷公藤酯甲标准储备溶液用甲醇稀释得到,置 于冰箱中冷藏保存,保存时间3个月. h)内标纳洛酮标准物质溶液: 1)1.0mg/mL纳洛酮标准储备溶液:精密称取纳洛酮标准物质10mg置于10mL容量瓶中, 加入适量甲醇溶解并定容至刻度,配制成1.0mg/mL纳洛酮标准储备溶液.密封,置于冰 箱中冷冻保存,保存时间12个月; 2)2ug/mL纳洛酮标准工作溶液:移取1.0mg/mL纳洛酮标准储备溶液适量至容量瓶中,加 入甲醇稀释,混匀,配制成2ug/mL内标纳洛酮标准工作溶液.密封,置于冰箱中冷藏保 存,保存时间3个月. 5.2仪器和材料 仪器和材料包括: a)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配有电喷雾离子源(ESI); b)电子分...
SF/Z JD0107021-2018 生物检材中钩吻素子、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己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pdf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7021——2018 生物检材中钩吻素子、钩吻素甲和钩吻素 己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 Determination of koumine gelsemine and gelsenicine in biological samples by liquid chromatography-tandem mass spectrometry 2018-11-08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5试剂、仪器和材料. 6操作方法........ 2 7分析结果评价.....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钩吻素子、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己相关资料.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钩吻素子、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己相关研究数据. 9 附录C(资料性附录)血液样品的MRM色谱图 附录D(资料性附录)方法学有效性验证数据. 11 表1流动相梯度洗脱程序.. 3 表2钩吻素子、钩吻素甲、钩吻素己和内标士的宁的定性离子对、定量离子对和保留时间...4 表3相对离子对丰度比的最大允许相对误差(%).. 4 SF/ZJD01070212018 前 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刘伟、沈敏、向平、沈保华、卓先义、严慧、吴何坚.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B、C、D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SF/ZJD01070212018 生物检材中钩吻素子、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己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 验方法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生物检材(血液、尿液和组织)中钩吻素子、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己的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LC-MS/MS)检验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生物检材中钩吻素子、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己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其它非生物检材 (可疑植物、食物、呕吐物等)中钩吻素子、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己的定性及定量分析可参照使用.钩吻 素子、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己的相关资料参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122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A/T122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4原理 生物检材经液液提取后,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进行检测.经与平行操作的空白样品和添加样品 对照,以保留时间、质谱特征碎片离子峰和离子对相对丰度比进行定性分析;以峰面积为依据,采用外 标法或内标法进行定量分析. 5试剂、仪器和材料 5.1试剂 本技术规范所用试剂除另有说明外均为分析纯,试验用水为一级水(见GB/T6682规定),所用试 剂: a)甲醇:HPLC级; b)50%甲酸溶液:HPLC级; c)乙腈:HPLC级; d)乙酸铵:HPLC级; e)氢氧化钠; 1 SF/ZJD01070212018 f)乙酸乙酯; g)20mmol/L乙酸铵溶液(含0.1%甲酸和5%乙腈):称取乙酸铵0.77g置于500mL容量瓶中, 加入适量水溶解,再加入50%的甲酸溶液1mL和乙腈25mL 以水定容至刻度,充分混匀即 可; h)内标为士的宁或其它合适内标物; i)标准物质溶液: 1)1.0mg/mL钩吻素子、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己标准储备溶液:分别取钩吻素子、钩吻素甲和 钩吻素己标准物质(纯度:>95%)10mg 精密称定,置10m容量瓶中,加入适量甲醇 溶解并定容至刻度,分别配制成1.0mg/mL钩吻素子、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己标准储备溶液. 密封,置于冰箱中冷冻保存,保存时间12个月; 2)钩吻素子、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己标准工作溶液:试验中所用其它浓度的钩吻素子、钩吻素 甲和钩吻素己标准工作溶液均由1.0mg/mL钩吻素子、钩吻素甲和钩吻素己标准储备溶液 用甲醇稀释得到,置于冰箱中冷藏保存,保存时间3个月; j)内标士的宁标准物质溶液: 1)1.0mg/mL士的宁标准储备溶液:精密称取士的宁标准物质10mg置于10mL容量瓶中, 加入适量甲醇溶解并定容至刻度,配制成1.0mg/mL士的宁标准储备溶液.密封,置于冰 箱中冷冻保存,保存时间12个月; 2)2ug/mL士的宁标准工作溶液:移取1.0mg/mL士的宁标准储备溶液适量至容量瓶中,加 入甲醇稀释,混匀,配制成2ug/mL士的宁标准工作溶...
SF/Z JD0107020-2018 血液中磷化氢及其代谢物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检验方法.pdf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7020——2018 血液中磷化氢及其代谢物的顶空气相色谱 一质谱检验方法 Determination of phosphine and its metabolites in blood by headspace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2018-11-08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1 5试剂、仪器和材料... 1 6操作方法. 2 7分析结果评价......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血液中磷化氢的GC-MS色谱图.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方法学有效性验证数据.....6 表1相对离子丰度比的最大允许相对误差 3 SF/ZJD01070202018 前 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严慧、向平、卓先义、刘伟、沈保华、陈航、乔正、沈敏、吴何坚.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B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SF/ZJD01070202018 血液中磷化氢及其代谢物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检验方法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血液中磷化氢及其代谢物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HS-GC-MS)检验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血液中磷化氢及其代谢物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其它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中磷化 氢及其代谢物的定性及定量分析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122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A/T122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4原理 血液中磷化氢代谢物亚磷酸和次磷酸,与锌粉和硫酸反应还原为磷化氢,用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进行检测,经与平行操作的空白样品及添加样品对照,以保留时间、特征碎片离子峰和相对丰度比进行 定性分析;以峰面积为依据,采用外标法进行定量分析. 5试剂、仪器和材料 5.1试剂 本技术规范所用试剂除另有说明外均为分析纯,试验用水为二级水(见GB/T6682规定),所用试 剂: a)锌粉; b)次磷酸钠一水化合物; c)20%硫酸; d)次磷酸钠一水化合物对照品溶液:称取次磷酸钠一水化合物31mg 精密称定,置10mL容量 瓶中,加入适量水溶解并定容至刻度,配制成相当于磷化氢1.0mg/mL的对照品储备溶液,密 封,置于冰箱中冷藏、避光保存,保存时间12个月.试验中所用其它浓度的标准溶液均从上 述储备溶液用水稀释而得,密封,置于冰箱中冷藏保存,保存时间3个月. 5.2仪器和材料 1 SF/ZJD01070202018 仪器和材料包括: a)气相色谱-质谱仪:配有电子轰击源(EI); b)精密移液器; c)电子分析天平:感量0.1mg; d)硅橡胶垫; e)铝帽; f)密封钳; g) 恒温水浴锅; h)顶空进样瓶:10mL. 6操作方法 6.1定性分析 6.1.1样品前处理 6.1.1.1案件样品 将40mg锌粉均匀铺放在10mL顶空进样瓶底部,依次加入血液1mL、水2mL、20%硫酸0.5mL 然后 立即密封.室温下放置30min后,40C水浴中加热60min 然后吸取0.5mL液上气体,进行GC-MS分析. 6.1.1.2控制样品 取空白血液1mL两份,一份作为空白样品,一份添加对照品配制成含磷化氢0.5ug/mL的添加样品, 余下同6.1.1.1,与案件样品平行操作. 6.1.2仪器检测 6.1.2.1气相色谱-质谱仪条件 以下为参考条件,可根据不同品牌仪器和不同样品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a)色谱柱:GS-GASPRO(30mx0.32mm)石英毛细管柱或相当者; 注:GS-GASPRO柱为Agilent公司产品的商品名称,给出这一信息是为了方便本技术规范的使用者,并不是表示对 该产品的认可.如果其他等效产品具有相同的效果,则可使用这些等效产品. b)柱温:初温30C(2min) 以20C/min程序升温至110C 保持0.5min; c)载气:氦气,纯度三99.999%,流速3.5mL/min; d)离子源温度:230C; e)四极杆温度:150C; f)进样口温度:180℃; g)传输线温度:230℃; h)检测方式:选择离子监测扫描(SIM) 定性离子:m/z31、...
SF/Z JD0107019-2018 法医毒物有机质谱定性分析通则.pdf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7019——2018 法医毒物有机质谱定性分析通则 Organic mass spectrometry identification guidelines in forensic toxicology 2018-11-08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4原理.. 1 5色谱分离. 2 表1单级质谱电子轰击电离源分析定性时相对离子丰度比的最大允许相对误差. 2 表2单级质谱化学电离源分析的最大允许相对误差.......... 2 表3串联质谱分析定性时离子相对离子丰度比的最大允许相对误差.................. 3 表4高分辨质谱分析定性时离子相对离子丰度比的最大允许相对误差.3 SF/ZJD01070192018 前 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向平、沈敏、卓先义、刘伟、沈保华、严慧、施妍、陈航、吴何坚.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SF/ZJD01070192018 法医毒物有机质谱定性分析通则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法医毒物分析使用有机质谱定性分析的通用规则.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法医毒物分析使用有机质谱[质量分析系统包括四极杆、离子阱、飞行时间、扇 形磁场及傅里叶变换离子回旋共振等类型,离子源包括电子轰击电离源(EI)、化学电离源(CI)、电 喷雾离子源(ESI)、大气压化学离子源(APC1)等]对分子量低于800g/mol的毒(药)物的定性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041质谱分析方法通则 GB/T13966分析仪器术语 GB/Z35959液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方法通则 GA/T122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6041、GB/T13966、GB/Z35959、GA/T122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有机质谱法organic mass spectrometry 有机样品分子在离子源内离子化后,裂解成各种质荷比(/z)的离子,根据这些离子的质量数和相 对丰度进行分析的方法. 4原理 有机质谱结合色谱的分离功能,对待测成分进行检测,得到分子量、分子结构和保留时间等信息, 实现对目标物的定性分析. 5色谱分离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分析的色谱分离需使用合适的毛细管柱;液相色谱-质谱联用(LC-MS) 分析的色谱分离需使用合适的液相色谱柱. 5.1采用GC进行色谱分离,在相同实验条件下,案件样品与相同基质添加样品之间,保留时间(RT) 的相对误差允许为±2%以内.若有合适的内标或标志物(如柱流失峰),计算相对保留时间(RRT) RRT的相对误差允许为±1%以内. 1 SF/ZJD01070192018 5.2采用LC进行色谱分离,在相同实验条件下,案件样品与相同基质添加样品之间,保留时间(RT) 的相对误差允许为±2.5%以内.若有合适的内标或标志物(如柱流失峰),计算相对保留时间(RRT) RRT的相对误差允许为±2%以内. 6质谱检测 有机质谱法分析可以采用质谱技术的全扫描、选择离子、多级质谱技术如多反应监测模式,或其它 具有适当电离、采集模式的质谱、多级质谱等联合技术. 6.1单级质谱电子轰击电离源分析 采用全扫描或选择离子监测模式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至少选取3个相对离子丰度比≥5%的特征碎片离子,案件样品与相同基质添加样品中对应目标 物比较,相对离子丰度比的相对误差应在表1所示的允许范围内. 表1单级质谱电子轰击电离源分析定性时相对离子丰度比的最大允许相对误差 相对离子丰度比(基峰%) 最大允许相对误差 >50 ±10% >20~50 ±15% >10~20 ±20% ≤10 ±50% 若不计算相对离子丰度比,需选取4个特征碎片离子,样品的质谱图应能匹配相应标准品的质谱图; 若无法获得3个特征碎片离子,则需要衍生化再分析或者采用另一种离子化技术分析. b)所选取特征碎片离子色谱峰的信噪比(S/N)均应>3:1. c)每张质谱图上至少须有两个特征碎片离子. 6.2单级质谱化学电离源分析 采用全扫描或选择离子监测模...
SF/Z JD0107018-2018 血液中溴敌隆等13种抗凝血类杀鼠药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pdf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7018——2018 血液中溴敌隆等13种抗凝血类杀鼠药的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 Determination of 13 anticoagulant rodenticides including bromadiolone in blood by liquid chromatography-tandem mass spectrometry 2018-11-08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5试剂、仪器和材料. 6操作方法. 2 7分析结果评价.....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血液中13种抗凝血类杀鼠药的多反应监测(MRM)色谱图....8 附录B(资料性附录)方法学有效性验证数据..... 10 表1流动相梯度洗脱程序............... 3 表213种抗凝血类杀鼠药和内标的定性离子对、定量离子对和保留时间.............. 3 表3相对离子对丰度比的最大允许相对误差.. 4 SF/ZJD01070182018 前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严慧、卓先义、刘伟、向平、沈保华、乔正、沈敏、吴何坚.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B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SF/ZJD01070182018 血液中溴敌隆等13种抗凝血类杀鼠药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 法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血液中溴敌隆、溴鼠灵、克灭鼠、异杀鼠酮、杀鼠酮、华法林、杀鼠醚、氯杀鼠 灵、敌鼠、敌害鼠、氯鼠酮、鼠得克和氟鼠灵等13种抗凝血类杀鼠药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 检验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血液中溴敌隆、溴鼠灵、克灭鼠、异杀鼠酮、杀鼠酮、华法林、杀鼠醚、氯杀鼠 灵、敌鼠、敌害鼠、氯鼠酮、鼠得克和氟鼠灵等13种抗凝血类杀鼠药的定性及定量分析,其它生物检材 和非生物检材中13种抗凝血类杀鼠药的定性及定量分析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122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A/T122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4原理 血液经液液提取后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进行检测.经与平行操作的空白样品和添加样品对照, 以保留时间、质谱特征碎片离子峰和离子对相对丰度比进行定性分析;以峰面积为依据,采用内标法或 外标法进行定量分析. 5试剂、仪器和材料 5.1试剂 本技术规范所用试剂除另有说明外均为分析纯,试验用水为一级水(见GB/T6682规定),所用试 剂: a)甲醇:HPLC级; b)乙酸铵:HPLC级; c)乙酸乙酯; 1 SF/ZJD01070182018 d)溴敌隆、溴鼠灵、克灭鼠、异杀鼠酮、杀鼠酮、华法林、杀鼠醚、氯杀鼠灵、敌鼠、敌害鼠、 氯鼠酮、鼠得克和氟鼠灵标准物质; e)内标为华法林-ds或其它合适内标物; f)标准物质溶液: 1)1.0mg/mL对照品标准储备溶液:分别取溴敌隆、溴鼠灵、克灭鼠、异杀鼠酮、杀鼠酮、 华法林、杀鼠醚、氯杀鼠灵、敌鼠、敌害鼠、氯鼠酮、鼠得克和氟鼠灵标准物质适量,精 密称定,用甲醇或丙酮配成1.0mg/mL的标准储备溶液,置于冰箱中冷冻保存,保存时间 12个月. 2)标准工作溶液:试验中所用其他浓度的标准溶液均从上述储备溶液用甲醇稀释而得.密封, 置于冰箱中冷藏保存,保存时间3个月; g)内标华法林-ds标准溶液: 1)100ug/mL内标物华法林-ds对照品标准溶液:市售华法林-ds的甲醇溶液浓度为100ug/mL 置于冰箱冷冻保存. 2)100ng/mL内标物华法林-ds对照品工作溶液:将华法林-ds储备液用甲醇稀释1000倍,得 100ng/mL的华法林-ds标准工作液.密封,置于冰箱中冷藏保存,保存时间3个月. 5.2仪器和材料 仪器和材料包括: a)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配有电喷雾离子源(ESI-); b)电子分析天平:感量0.1mg; c)旋涡混合器; d)离心机; e)恒温水浴锅; f)移液器. 6操作方法 6.1定性分析 6.1.1样品前处理 6.1.1.1案件样品 取血液1mL 加入乙酸乙酯3mL 涡旋混合...
SF/Z JD0105012-2018 个体识别技术规范.pdf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5012——2018 个体识别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 of individual identification 2018-11-08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Ⅲ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5检验程序 2 6系统评估 2 7似然率计算. 3 8鉴定意见 4 9鉴定文书. 4 10特别说明 4 参考文献 5 SF/ZJD01050122018 前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北京市公安局.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李成涛、张素华、侯一平、刘雅诚、边英男、李莉、刘希玲.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SF/ZJD01050122018 引言 本技术规范运用法医物证学、遗传学和统计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物证鉴定的实践经验 而制订,为法医学进行个体识别DA分型及结果评判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III SF/ZJD01050122018 个体识别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法医学DA实验室进行个体识别的基本要求、检验程序、系统评估、似然率计 算、鉴定意见和鉴定文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383-2014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 SF/ZJD0105003-2015法医SNP分型与应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个体识别能力discrimination power DP 在调查群体中随机抽取两个体,二者的遗传标记表型不相同的概率. 注:DP是评价遗传标记系统识别不同个体效能大小的指标,DP值越接近1,说明遗传标记区分无关个体的能力越强. 3.2 随机匹配概率probability of matching PM 特定遗传标记表型在群体中的估计概率. 注:PM值越接近0,说明这种组合表型在群体中碰巧匹配的可能性越小. 3.3 似然率likelihood ratio LR 评估遗传标记分型提供证据强度的指标. 注:数值上似然率是两个条件概率的比值,LR数值越大,越支持证据检材来源于某个个体的假设. 4基本要求 4.1鉴定机构应具有从事法医物证的执业范围,且应满足如下要求: a)定期参加个体识别能力验证计划并考核合格; b)对影响鉴定结果的人员岗位规定相应的能力要求,包括教育、资质、培训、专业知识、技 能等,并保留相关记录;制定适宜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 ...
SF/Z JD0105011-2018 法医学STR基因座命名规范.pdf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5011—2018 法医学STR基因座命名规范 Specification of forensic STR nomenclature 2018-11-08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目 次 前言 .Ⅱ 1范围 1 2术语和定义 1 3STR基因座的命名. 2 附录A(资料性附录)法医学常见STR基因座的基序结构 4 参考文献. 6 图1样本在D6S1043基因座的信号峰及OL等位基因的命名 3 图2基因座D13S317的等位基因12测序信息以及与人类参考序列GRCh38的比对结果3 SF/ZJD01050112018 前 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北京市公安局.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李成涛、张素华、侯一平、刘雅诚、边英男、刘希玲、李莉. 本技术规范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SF/ZJD01050112018 法医学STR基因座命名规范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法医学常见STR基因座的命名原则及要求.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短串联重复序列short tandem repeats STR 存在于人类基因组DNA中的一类具有长度多态性的DNA序列,由2-6个碱基的重复单位串联构成, 是目前法医物证鉴定中应用最广泛的遗传标记. 2.2 等位基因allele 同一个基因座上的基因可以有多个,它们之间存在DNA一级结构的差异,这种有差异的基因互称 为等位基因. 2.3 微变异等位基因/中间等位基因microvariant allele/intermediate allele 基因座上表现为含有不完全重复单位的等位基因. 2.4 基序motif STR基因座核心序列重复单位碱基的组成形式. 2.5 简单序列simple repeats 重复单位长度和碱基组成基本一致的DNA序列. 2.6 复合序列pound repeats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重复单位组成,但重复单位的长度基本一致的DNA序列. 2.7 1 SF/ZJD01050112018 复杂序列plex repeats 存在序列差异和长度差异的DNA序列. 3STR基因座的命名 3.1基因座的命名 基因座的命名有以下两种方式: a)按照Genome Database(GDB)命名原则,以基因座所在染色体以及首次进入公共数据库的原始 序号为依据进行命名,记录为D#S# 其中字母D表示DNA S代表单拷贝序列,D与S之 间的数字代表所在的染色体序号,之后的数字表示该染色体上发现并进入公共数据库的序 号.该命名方式主要适用于非编码区中的STR基因座或染色体定位不明的STR基因座.例如, D3S1359是指位于人类3号染色体上入库数据中第1359号序列. b)按照STR序列的GenBank注册命名.该命名方式主要适用于位于蛋白编码基因及其内含子和 假基因的STR基因座.例如,人类-纤维蛋白原基因第3内含子中的STR序列命名为FGA. 3.2等位基因的命名 3.2.1DNA链的选择及核心重复单位的确定 法医学常见STR基因座的基序结构参见附录A. DNA链的选择及核心重复单位的确定原则如下: a)以D#S##命名的基因座,针对第一个进入公共数据库的文献报道的原始序列确定重复单位构 成; b)蛋白编码区域(包括内含子)的STR基因座选用编码链确定重复单位; c)未在附录A提供的STR基因座的重复单位序列确定宜采用人类参考序列Hg19或GRCh38进行 序列比对,且采用正向链进行比对; d)重复序列应从离5’端最近的一个核苷酸开始定义; e)已建立的与上述原则不一致的重复单位序列仍予以保留. 3.2.2基于长度多态性检测结果的命名 按照重复单位的重复次数进行命名.例如,基因座D13S317的某等位基因重复单位的重复次数与同 步电泳的Ladderl比对后为12,则该等位基因命名为12. 对于微变异等位基因,其命名是在完整重复单位的重复次数后用一小数点分隔,然后再记录不完整 重复单位的碱基数. 对于“off-ladder'”(OL)等位基因,可通过参照内标计算每个带有实际分子量标的信号峰的位置来 进行命名.例如,样本在D6S1043基因座的第一个信号峰是显示为OL等位基因,落入bin12~13 第二 个信号峰是等位基因14.计算方法可参见图1,其中,样本的等位基因14与Ladderl的等位基因14的大小 差值是0.12nt OL等位基因与等位基因13的差值是...
SF/Z JD0105010-2018 常染色体STR基因座的法医学参数计算规范.pdf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5010——2018 常染色体STR基因座的 法医学参数计算规范 Specification of the calculation methodology of forensic parameters for autosomal STR 2018-11-08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 Ⅱ 引言 Ⅲ 1范围. .1 2术语和定义. 1 3群体遗传学参数计算 2 参考文献 6 SF/ZJD01050102018 前 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李成涛、张素华、侯一平、边英男、刘希玲、李莉.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Ⅱ SF/ZJD01050102018 引言 本技术规范运用法医物证学、遗传学和统计学等学科的理论,结合法医物证鉴定的实践需求而制订, 为法庭科学采用常染色体STR基因座进行法医物证鉴定所涉及的法医学参数计算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 标准. Ⅲ SF/ZJD01050102018 常染色体STR基因座的法医学参数计算规范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采用常染色体STR基因座进行法医物证鉴定的群体遗传学参数计算.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基因座locus 基因在染色体的特定位置. 2.2 等位基因allele 基因座上的基因可以有多种形式,它们之间存在DA一级结构的差异,这种有差异的基因互称为 等位基因. 2.3 基因型genotype 个体在一个或者多个基因座上等位基因的组合,生物体可见性状的实际基因组成. 注:对一个基因座而言,指基因座上成对等位基因的组成. 2.4 杂合子heterozygote 对一个基因座而言,成对等位基因不同时,基因型表现称为杂合子. 2.5 纯合子homozygote 对一个基因座而言,成对等位基因相同时,基因型表现称为纯合子. 2.6 遗传多态性genetic polymorphism 控制遗传标记的基因座上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等位基因,且最小等位基因频率大于0.01;同时等位 基因在群体中能够保持稳定的频率,可认为该基因座具有遗传多态性. 2.7 Hardy-Weinberg平衡定律Hardy-Weinberg equilibrium 1 ...
SF/Z JD0105009-2018 法医物证鉴定标准品DNA使用与管理规范.pdf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5009——2018 法医物证鉴定标准品DNA使用与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use and the management of standard DNA 2018-11-08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目 次 前言 .Ⅱ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标准品DNA的类型 4标准品DNA的有效性检验和使用 5标准品DNA的管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标准品DNA管理表格 3 SF/ZJD0105009—2018 前 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李成涛、张素华、侯一平、边英男、刘希玲、李莉. 本技术规范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SF/ZJD0105009——2018 法医物证鉴定标准品DNA使用与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技术规范明确了法医物证鉴定标准品DNA的类型,规定了标准品DNA的有效性检验程序、使用 及管理要求.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法医物证鉴定标准品DNA的科学使用及有效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1163-2014人类DNA荧光标记STR分型结果的分析及应用 3标准品DNA的类型 标准品指试剂盒配套提供的,有预知分型的DNA片段.法医物证鉴定标准品DNA包括等位基因分 型标准品、阳性对照标准品、分子量标准品. 4标准品DNA的有效性检验和使用 4.1标准品DNA常作为独立包装包含于相关STR检测试剂盒内.对试剂盒进行有效性检验时,宜采 用试剂盒提供的标准品DA进行分型,并与试剂盒生产商提供的标准品分型图谱进行比对.当分型结 果满足GA/T1163-2014中4.1要求时,可认为试剂盒及标准品满足法医物证检验要求. 4.2在每批次PCR环节,要求同时扩增阳性对照标准品;在每批次毛细管电泳环节,要求同时检测等 位基因分型标准品、阳性对照标准品PCR产物、分子量标准品. 4.3新购试剂盒内含有的标准品DNA或者单独购买的标准品DNA经有效性检验合格后统一存放. 5标准品DNA的管理 5.1标准品DNA应由标准品管理员统一编号及管理. 5.2DNA实验室应建立标准品DNA的入库登记表,一物一表,列出标准品DNA的名称、编号、入 库日期、入库量、有效期限等信息;标准品DA的使用应及时登记领用日期、领用量及领用人等.标 准品DNA入库登记表和领用登记表参见附录A(供参考). 5.3同一批次新购标准品DNA在第一次开封后至少抽取一份进行有效性检验. 5.4原则上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使用标准品DNA.若标准品DNA已超过有效期限,实验室应进行标准 品DNA有效性检验并记录. 1 SF/ZJD0105009—2018 5.5对于有效性检验不合格的标准品DNA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作废处理. 2 ...
SF/Z JD0105008-2018 法医物证鉴定线粒体DNA检验规范.pdf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5008——2018 法医物证鉴定线粒体DNA检验规范 Specification of mitochondrion DNA testing for forensic purpose 2018-11-08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 .Ⅱ 引言 IⅢI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2 5检验程序 2 6结果比对与解释 4 7鉴定意见 5 8鉴定文书 5 9特别说明 5 附录A(资料性附录)IUPAC(International Union of Pure and Applied Chemistry).7 参考文献 图1线粒体序列比对模式及报告形式(A)样本Q和样本K的mtDNA序列与rCRS的比对;(B)简 化为仅报告与CRS存在差异的报告形式 4 SF/ZJD01050082018 前 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北京市公安局、 中山大学.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李成涛、张素华、侯一平、刘雅诚、边英男、孙宏钰、吕德坚、李莉、刘 希玲. 本技术规范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SF/ZJD01050082018 引言 本技术规范运用法医物证学、遗传学和统计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物证鉴定的实践经验 而制订,为法医学线粒体DNA检验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Ⅲ SF/ZJD01050082018 法医物证鉴定线粒体DNA检验规范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法医学DNA实验室进行人类线粒体DNA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程序、结果比对 与解释、鉴定意见和鉴定文书.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法医学DNA实验室采用线粒体DNA遗传标记对母系亲缘关系如母子(女)、隔 代外祖母/外孙(女)、舅甥关系、姨甥关系、同母的全同胞或半同胞进行亲缘关系鉴定.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法医学DA实验室对降解严重的毛干、骨、牙等生物检材,在无法获取核基因 组DNA或核基因组DNA量不足而无法完成检测时进行线粒体DNA检测,帮助个体身份信息的确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383-2014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线粒体DNA mitochondrial DNA mtDNA 人类唯一的细胞核外DNA 呈闭环双链结构,约16.5Kb;不遵循孟德尔遗传定律,表现为母系遗 传,通过卵细胞将其中的遗传信息传递给后代;无有丝分裂和减数分裂的周期变化;遗传物质位于细胞 器内,不受核移植的影响;单个细胞中mtDNA拷贝数多;存在异质性现象. 3.2 异质性heteroplasmy 当两种或两种以上的tDNA序列存在于同一个细胞、组织或个体时称为异质性,可分为长度异质 性和点异质性,常见于以下两种情况:(1)个体在同一组织检出不同的tDNA序列;(2)个体在不 同的组织检出不同的mtDNA序列. 3.3 高变区hypervariable region HVR 位于mtDNA非编码区的DNA区域,突变率可达到单拷贝核基因组的6-17倍,且无修复系统、不 受选择压力的影响,积累了较多的变异,多态性好. 注:也称为控制区(control region) 或者D-环区(D-loop region) 可分为高变区I(HVR-)、高变区II(HVR-II) 和高变区Ⅲ(HVR-I川I). 1 ...
SF/Z JD0105007-2018 法医物证鉴定Y-STR检验规范.pdf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5007——2018 法医物证鉴定Y-STR检验规范 Specification of Y-STR testing for forensic purpose 2018-11-08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SF/ZJD0105007—2018 目 次 前言 IⅡ 引言 ..Ⅲ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2 5检验程序 3 6鉴定意见. 4 7鉴定文书 4 8特别说明 4 参考文献 6 I SF/ZJD01050072018 前 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北京市公安局、 中山大学.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李成涛、侯一平、边英男、张素华、刘雅诚、孙宏钰、李莉、刘希玲.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SF/ZJD01050072018 引言 本技术规范运用法医物证学、遗传学和统计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物证鉴定的实践经验 而制订,为法医学Y-STR检验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III SF/ZJD01050072018 法医物证鉴定Y-STR检验规范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法医学DNA实验室进行Y-STR基因座检测的基本要求、检验程序、鉴定意见和 鉴定文书.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法医学DNA实验室采用Y-STR基因座进行同一父系亲缘鉴定和家系排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383-2014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Y染色体Y chromosome 决定生物个体性别的一种性染色体,仅存在于男性个体细胞中;属近端着丝粒染色体,由长臂Yq 和微小的短臂Yp组成,DNA长度约60Mb;呈男性伴性遗传. 3.2 Y染色体STR基因座Y-STR locus Y染色体上一类遗传标记,大多数具有复杂的串联重复结构:一个基因座内常含有两种以上不同的 重复单位,恒定重复序列和可变重复序列同时存在. 注:Y-STR基因座总体平均突变率与常染色体STR基因座的突变率相近.由于突变的逐代累积,同一父系越远的亲 属之间Y-STR差异越大,即便父子之间也可能在多个基因座发生突变. 3.3 Y-STR单倍型Y-STR haplotype Y-STR基因座组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遗传给子代,应视为一个遗传标记,个体Y-STR基因座上等 位基因的组合称为单倍型. 3.4 单倍型频率haplotype frequency 在一个群体中,某一个特定的Y-STR单倍型出现的频率. 注:一般可以采用计数法来评估,计算公式为: 1 ...
SF/Z JD0105006-2018 法医物证鉴定X-STR检验规范.pdf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5006——2018 法医物证鉴定X-STR检验规范 Specification of X-STR testing for forensic purpose 2018-11-08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目 次 前言 .Ⅱ 引言 IⅢ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2 5检验程序. 2 6系统评估 3 7似然率计算 4 8鉴定意见 6 9鉴定文书 6 10特别说明. ..6 附录A(资料性附录)平均排除概率(mean exclusion chance MEC)计算公式.7 附录B(资料性附录)个体识别能力(discrimination power DP)计算公式 8 附录C(资料性附录)杂合度(heterozygosity)计算公式 . 9 参考文献 10 表1X-STR基因座在三联体亲权鉴定中LR值计算公式 表2X-STR基因座在女性一女性个体亲权鉴定中LR值计算公式 5 表3X-STR基因座在男性一女性个体亲权鉴定中LR值计算公式5 表4X-STR基因座在男性一男性个体亲权鉴定中LR值计算公式 6 SF/ZJD0105006—2018 前 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北京市公安局、 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李成涛、张素华、侯一平、刘雅诚、边英男、孙宏钰、朱波峰、李莉、刘 希玲. 本技术规范附录A、B、C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SF/ZJD0105006—2018 引言 本技术规范运用法医物证学、遗传学和统计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物证鉴定的实践经验 而制订,为法医学X-STR检验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III SF/ZJD0105006—2018 法医物证鉴定X-STR检验规范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法医学DNA实验室进行X-STR基因座检测的基本要求、检验程序、系统评估、 似然率计算、鉴定意见和鉴定文书.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法医学DNA实验室采用X-STR基因座进行全同胞姐妹、同父异母半同胞姐妹、 祖母和孙女、无法利用常染色体遗传标记检测得到明确鉴定意见的二联体(父女、母子或母女)或三联 体等亲权鉴定、以及个体识别案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383-2014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X-STR基因座X-STR Locus X染色体上一类具有长度多态性的DNA序列,由2-6个碱基的重复单位串联构成. 注:X-STR基因座具有伴性遗传的特征:女性在X-STR基因座具有两个等位基因,一个来自于父亲,一个来自于母 亲:男性在X-STR基因座仅具有一个等位基因,且来自于母亲. 3.2 连锁linkage 减数分裂过程中两条同源染色体重组的结果. 注:遗传重组后相邻的遗传标记更有可能作为一个总体从亲代传给子代. 3.3 连锁群linkage group LG 表现为连锁在一起遗传的基因(座). 注:在女性细胞减数分裂时,连锁群内的X-STR基因座等位基因可能发生交换重组.在分析过程中可借助重组率大 小判断遗传标记间的连锁紧密程度. 3.4 连锁不平衡linkage disequilibrium LD 1 ...
SF/Z JD0104005-2018 精神障碍者受审能力评定指南.pdf
司 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4005——2018 精神障碍者受审能力评定指南 Guidelines for assessment of petence to stand trail in the mental disordered 2018-11-08发布 2019-01-0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目 次 前言 .Ⅱ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定义. .3 4总则. ...3 5受审能力判定标准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受审能力判定标准细则 附录B(资料性附录)标准化评定工具简介及其评价7 SF/ZJD0104005——2018 前言 本技术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运用法医精神病 学及法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精神病学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为受审能力鉴定提供科学依据 和统一标准. 本技术规范由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与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起草.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赵虎、蔡伟雄、张钦廷、时燕薇、薛丽、管唯、汤涛、黄富银. 本技术规范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SF/ZJD0104005—2018 精神障碍者受审能力评定指南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受审能力评定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对刑事诉讼活动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受审能力(刑事诉讼能力)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技术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技术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 《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的分类,ICD》 3定义 3.1 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 又称精神疾病(mental disease) 是指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造成的心理功能失调,而出现感知、思 维、情感、行为、意志及智力等精神活动方面的异常. 3.2 受审能力Competence to stand trial 受审能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自己面临的诉讼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合理恰 当的理解能力、对诉讼程序及自我权利的认识能力、以及与辩护人配合进行合理辩护能力的有机结合. 3.3 有受审能力Full petence to stand trial 指行为人能理解其面临的刑事诉讼的性质和可能带来的后果,能了解自己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和义 务,能与自己的辩护人有效配合完成合理辩护. 3.4 无受审能力Inpetence to stand trial 指在精神障碍的影响下,行为人不能认识自己目前面临的刑事诉讼的性质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或 不能认识自己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不能与其辩护人有效配合完成辩护. 3.5 辨认能力Competence to appreciate 行为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自己面临的诉讼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的理解能力,以及对诉讼程序及自 身权利的认识能力. 3.6 3 SF/ZJD0104005—2018 辩护能力Competence to defence 行为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与律师的配合水平,以及对自己面临的诉讼进行自我辩护的能力. 4总则 4.1本技术规范以精神病学及法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精神病学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 定,为受审能力评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4.2受审能力的评定有两个要件:医学要件和法学要件.医学要件为存在某种精神障碍及严重程度; 法学要件为该精神障碍是否影响行为人对自身面临的刑事诉讼的性质及其可能后果、自己在刑事诉讼的 权力和义务的辨认能力,以及与辩护人有效配合进行合理辩护的能力. 4.3本技术规范将受审能力分为有受审能力、无受审能力二个等级. 4.4进行受审能力评定时,首先应评定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根据ICD或CCMD现行有效版本诊断 标准进行医学诊断;在医学诊断的基础上再检查被鉴定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辨认能力和辩护能力,根据 相关能力的损害程度评定受审能力等级. 4.4.1辨认能力可从以下方面评估:理解对其刑事起诉的目的和性质;理解诉讼相关的司法程序;理 解诉讼相关人员的职责及作用;理解自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与这场诉讼的关系;理解自己、 其他诉讼参与人证词的能力;理解自己当前被控告的罪名以及可能的后果. 4.4.2辩护能力可从以下方面评估: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保持有效交流;对其证词做出陈述或辩解;理 解自己、其他诉讼参与人(被害人及证人等)的证词,并对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提问做出合理的回答;与 辩护人进行...
SF/Z JD0104004-2018 精神障碍者民事行为能力评定指南.pdf
司 法 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4004——2018 精神障碍者民事行为能力评定指南 Guidelines for assessment of the 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 in the mental disordered 2018-11-08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定义. ..1 4总则....... 5民事行为能力判定标准........ 附录A(规范性附录)民事行为能力判定标准细则4 附录B(资料性附录)标准化评定工具简介及其评价. ....6 SF/ZJD0104004—2018 前言 本技术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及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运用精神病学及法 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精神病学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为民事行为能力评定提供科学依据和 统一标准.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蔡伟雄、韩臣柏、张钦廷、管唯、汤涛、王健. 本技术规范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SF/ZJD0104004——2018 精神邮障碍者民事行为能力评定指南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民事行为能力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判定标准.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对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技术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技术规范.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 《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的分类,ICD》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3.1 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 又称精神疾病(mental illnessi或mental disease) 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造成的心理功能 失调,而出现感知、思维、情感、行为、意志及智力等精神活动方面的异常. 3.2 民事行为能力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 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按照法律关系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具有法律关系上的 发生、变更、终止的能力或资格,具有辨认本人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以及理智、审慎地处理本 人事务的能力. 3.2.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full 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 行为人进行民事活动时,能良好地辨认有关事务的权利和义务,也能完整、正确地作出 意思表示,并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2.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limited 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 1 SF/ZJD0104004—2018 行为人进行民事活动时,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或不能作出完整、正确的意 思表示,或者不能全面、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2.3 无民事行为能力no 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 行为人进行民事活动时,不能辨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或不能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或 者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总则 4.1本技术规范以精神病学及法律理论和知识为基础,结合法医精神病学司法鉴定的实践 经验而制定,为民事行为能力评定提供科学依据和标准. 4.2民事行为能力的评定有两个要件:医学要件和法学要件.医学要件为存在某种精神障 碍;法学要件为该精神障碍是否影响其对民事行为的辨认能力及影响程度. 4.3本技术规范将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 能力三等级. 4.4进行民事行为能力评定时,首先应评定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按现行的CCMD或ICD 进行医学诊断,在医学诊断的基础上再考察辨认能力受损程度,依从辨认能力的损害程度评 定相应等级. 4.5辨认能力损害程度的判断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能否认识此次民事活动的起因、在 民事活动中所处地位、双方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双方各自主张、影响各自主张的主客观因 素、可能的解决方案及方案利弊、可能后果的预见程度,综合分析各种因素最终确定解决方 案的能力,是否具有明确的自我保护意识并在行动中体现,与相关人员进行联系、讨论、协 商的能力,为事务的处理主动采取合理行动的能力,在民事活动过程中的情绪变化,现实检 验能力,在民事活动中对自己言行的控制能力. 4.6进行民事行为能力评定可辅以标准化评定工具,但评定工具不能取代鉴定人工作. 4.7本技术规范分为正...
SF/Z JD0103012-2018 嗅觉障碍的法医学评定.pdf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3012—2018 嗅觉障碍的法医学评定 Forensic Medical Assessment of the Olfactory Dysfunction 2018-11-08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不同类型嗅觉障碍判定标准 2 6嗅觉障碍评定方法 3 7附则...... 6 附录A(资料性附录)实验室检查技术... .... 7 图1嗅觉障碍的评定流程 5 SF/ZJD01030122018 前 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刘霞,杨小萍,陈芳,范利华,夏文涛.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SF/ZJD01030122018 嗅觉障碍的法医学评定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术语和定义、总则、不同类型嗅觉障碍判定标准、嗅觉障碍评定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等级鉴定中涉及嗅觉功能的法医学鉴定,其它相关法律 规定涉及嗅觉功能的法医学鉴定亦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发 布并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SF/Z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检验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3.1 嗅觉障碍olfactory dysfunction 在气味感受、传导及信息分析整合过程中,嗅觉通路各环节发生器质性和(或)功能性病变,导致 的气味感知异常.嗅觉障碍包括嗅觉定量障碍及定性障碍,前者包括嗅觉减退、嗅觉丧失(失嗅)和嗅 觉过敏,后者包括嗅觉倒错和幻嗅. 3.2 嗅觉功能完全丧失total anosmia 双侧鼻腔均不能感知任何性质的气味,失去嗅感觉功能. 4总则 4.1评定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 第4条总则之规定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4.1.1对因损伤引起的嗅觉功能障碍评定,应以被评定人嗅觉系统原发性损伤,以及与原发性损伤有 直接联系的并发症或后遗症为基础,结合嗅觉障碍程度,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对因疾病引起的嗅觉障 碍评定,应以被评定人嗅觉系统疾病为基础,结合嗅觉障碍程度,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1 SF/ZJD01030122018 4.1.2对嗅觉系统损伤与疾病(或既往损伤)并存的,应分析损伤或疾病(或既往损伤)与嗅觉障碍 之间的因果关系.嗅觉障碍程度的确定应使用现有的嗅觉功能检查技术和方法,尽可能采用多种测试项 目组合,多种测试结果互相印证,其中必须包括1种主观检查方法及1种客观检查方法,综合评定. 4.2评定时机 嗅觉障碍的评定应在损伤6~12个月后,待医疗终结或者伤情相对稳定时进行. 5不同类型嗅觉障碍判定标准 按照病因可将嗅觉障碍分为以下类型:鼻-鼻窦炎相关嗅觉障碍、上呼吸道感染(上感)后嗅觉障 碍、外伤性嗅觉障碍、先天性嗅觉障碍、老年性嗅觉障碍、特发性嗅觉障碍(无明确已知的病因所致的 嗅觉障碍).上述6种类型的嗅觉障碍判定标准详见下文.此外,还包括神经系统疾病相关嗅觉障碍、 毒物/药物性嗅觉障碍、其他病因导致的嗅觉障碍(如鼻颅底手术、肿瘤等所致嗅觉障碍). 5.1鼻-鼻窦炎相关嗅觉障碍 5.1.1症状以嗅觉减退为主,常呈渐进性、波动性改变,同时伴有鼻塞、脓涕、头痛、阵发性喷嚏等 症状. 5.1.2鼻内镜检查可见鼻腔及嗅区黏膜充血、肿胀、息肉样变或有异常分泌物. 5.1.3嗅觉心理物理检查可显示不同程度的嗅觉障碍. 5.1.4鼻窦CT显示窦口鼻道复合体或鼻腔鼻窦黏膜炎性病变,嗅区黏膜增厚或有软组织密度影. 5.1.5对于经药物和(或)手术治疗后嗅觉功能仍未恢复的患者,可行ERPs、嗅通路MRI及fMRI检 查,以排除嗅通路结构及嗅中枢功能异常. 5.2上感后嗅觉障碍 5.2.1常有明确的上感病史,上感治愈后嗅觉障碍未好转,一般不伴有其他鼻部症状.询问病史时需 着重了解患者上感与嗅觉、味觉障碍发病的先后关系,并排除其他可能病因. 5.2.2嗅觉心理物理检查...
SF/Z JD0103011-2018 男性生育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pdf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3011—2018 男性生育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 Forensic Assessment for Male Reproductive Dysfunction 2018-11-08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2 5男性生育功能障碍判定 2 6附则.........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男性生育功能障碍判定细则.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男性生育功能检查方法及其结果评价 7 SF/ZJD01030112018 前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的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王飞翔、朱广友、夏文涛、李铮、戴继灿、张玲莉、周亦武、程亦斌、陈 俊、沈彦、沈寒坚. 本技术规范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SF/ZJD01030112018 男性生育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男性生育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的总则、判定及附则.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人身伤害等刑事案件,以及损害赔偿、婚姻纠纷等民事案件中男性生育功能障碍 的法医学鉴定,其他需要进行男性生育功能法医学鉴定的亦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世界卫生组织(WH0)《人类精液检查与处理实验室手册》第5版(2010) 中国医师协会男科医师分会《中国男性生育力规范化评估专家共识》(2018)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男性生育功能障碍Male reproductive dysfunction 男女性伴侣未采用任何避孕措施正常性生活1年以上,由于男方因素造成女方不孕. 注:包括睾丸前、睾丸性、睾丸后及特发性四类. 3.2 无精子症Azoospermia 连续3次以上精液离心检查,均有精浆而无精子. 注:按照病因不同又可以分为梗阻性和非梗阻性无精,其中非梗阻性无精又分为低促性腺激素和高促性腺激素两类. 3.3 少精子症Oligozoospermia 连续两次以上精液检测,间隔2周以上,均显示精子浓度<15×10/mL. 3.4 弱精子症Asthenozoospermia 连续两次以上精液检测,间隔2周以上,均显示前向运动精子(PR)<32%. 3.5 1 SF/ZJD01030112018 畸形精子症Asthenoteratozoospermia 连续两次以上精液检测,间隔2周以上,均显示严格精子形态正常率<4%. 注:临床上,上述少精、弱精、畸形精子症,可以以任何选项组合出现. 4总则 4.1本技术规范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临床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男性生育 功能障碍的法医学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4.2由于男性生育功能障碍鉴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仅对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男性生育功能进行 鉴定,仅对男性生殖能力进行鉴定,由于勃起或射精功能障碍导致的不育,另行男性性功能障碍法医学 鉴定.鉴定应在医疗终结后进行,对于损伤程度、伤残等级及离婚案件,需满1年. 4.3对于人身伤害案件中受害人的男性生育功能鉴定应依据损伤当时的伤情,与损伤有直接关系的并 发症和后遗症,以及目前男性生育功能障碍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详见附录A) 结合被鉴定 人的健康状况和生理心理特点,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4.4对于婚姻纠纷案件中男性生育功能鉴定应依据被鉴定人目前男性生育功能障碍的临床表现和实验 检测结果(详见附录A) 以及其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和生理特点,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4.5在使用本技术规范时,应严格遵循附录中的分级依据或者判定准则以及附录中正确使用技术规范 的说明,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男性生育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 5男性生育功能障碍判定 5.1男性生育功能障碍判定条件 5.1.1睾丸前生育功能障碍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有明确的下丘脑、垂体等损伤、手术或疾病史; b)有下丘脑、垂体损伤或疾病的临床表现; c)精液分析提示精子数量、活力、形态或精浆生化异常; d)内分泌激素和超声检查或可提示异常; e)无其他器质性原因可以解...
SF/Z JD0103010-2018 法医临床学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pdf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3010——2018 法医临床学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 The Guidelines on visual electrophysiological examination for clinical forensic medicine 2018-11-08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原则............................... 2 3 6结果评价.. * 5 附录A(资料性附录)参考正常值.........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生理结果的分析与报告.... ......9 附录C(规范性附录)电极的安放位置. 10 SF/ZJD01030102018 前言 本技术规范运用眼科学、视觉电生理的理论和技术,参考视觉电生理国际标准化委员会ISEV发布 的视觉电生理国际标准化文件制定,并结合法医学鉴定实践,规范视觉功能检查的内容、步骤和方法, 为法医临床学鉴定提供依据.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王旭,朱广友,于丽丽,项剑,常林,喻晓兵,夏文涛,范利华,杨英恺, 史肖倩,卢韦华琳,糜忠良,郑拓.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SF/ZJD01030102018 法医临床学视觉电生理检查规范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检测中的传统VEP技术及多焦VEP技术操作和结果评价.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法医临床学鉴定中涉及视觉功能客观检查的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 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31147-2014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 布并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行)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 布并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行) SF/Z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检验规范 SF/ZJD0103004-2016视觉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方法. 3.1 视觉功能visual function 是指人体通过视觉系统的外周感觉器官(眼)接受外界环境刺激,经视觉中枢进行编码加工和分析 后获得的主观感觉.人眼的视觉功能一般包括:光觉、形觉、色觉、立体觉和对比觉等. 3.2 视觉电生理学visual electrophysiology 是指以临床神经电生理学的检测方法,对视网膜至枕叶视中枢不同部位的视觉相关神经电反应,进 行检查并记录,客观测量人眼视觉功能的方法.一般分为传统视觉电生理学和多焦视觉电生理学.传统 电生理学包括:视觉眼电图(Electrooculogram EOG) 视网膜电图(Electroretinogram ERG) 视觉 诱发电位(Visual evoked potential VEP).多焦电生理学包括:多焦视网膜电图(Multifocal ERG mf-ERG) 多焦视觉诱发电位(Multifocal VEP mf-VEP). 本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视觉电生理检查方法为法医学鉴定中常用的传统VEP技术及多焦VEP技术. 3.3 视觉诱发电位visual evoked potential VEP 1 SF/ZJD01030102018 是指用闪光或图形刺激视网膜,在枕叶视皮层诱发出的电位活动.VEP反映了从视网膜神经节细 胞到视皮层的视觉通路的功能状态,是对视路功能的客观的检查方法.主要包括闪光视觉诱发电位 (Flash visual evoked potential FVEP)和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attern visual evoked potential PVEP). 3.4 扫描视觉诱发电位视力Sweep pattern visual evoked responses acuity SPVERA 是在记录稳态VEP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客观...
SF/Z JD0103009-2018 人体前庭、平衡功能检查评定技术方法.pdf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JD0103009—2018 人体前庭、平衡功能检查评定规范 Guideline for Vestibular and Balance Function Examination 2018-11-08发布 201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检查方法.... . 2 6前庭、平衡功能的评价 3 7附则........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实验室检查技术 ..... 6 SF/ZJD0103009——2018 前言 本技术规范由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旨在确立法医临床鉴定中前庭及平衡功能障碍 的检查方法和技术指南,确保相关鉴定活动的规范有序.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杨小萍、周晓蓉、范利华、陈芳、董大安、朱广友、夏文涛、程冬梅. 本技术规范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SF/ZJD0103009——2018 人体前庭、平衡功能检查评定规范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前庭、平衡功能检查的基本内容、要求和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人体损伤程度和致残程度法医学鉴定中需要进行的前庭、平衡功能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技术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技术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A/T914-2010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 SF/Z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检验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3.1 前庭功能Vestibular Function 前庭感受器感知人体在空间的位置及其位置变化,并将这些信息向中枢传递的能力. 3.2 视频眼震图Video Nystagmography 应用红外线摄像技术直接摄取眼球运动图像,并连接计算机将眼球运动图像转换为波形图. 3.3 平衡功能Balance Function 人体在不同环境和情况下保持身体直立姿势的能力.本文中的平衡功能主要包括站立平衡、行走平 衡及负重平衡功能. 3.4 计算机动态姿势图Computed Dynamic Posturography 应用高敏传感器记录人体在不同刺激条件下(视觉、本体觉、前庭位置觉)重心运动的轨迹,经过 计算机处理分析,将人体重心的细微运动以数字和图像的形式表现. 4总则 1 SF/ZJD0103009——2018 4.1评定原则 4.1.1在前庭、平衡功能的检查和评定时,应使用现有的前庭及平衡功能检查技术和方法,尽可能采 用多种测试组合,多种分析指标相互印证,综合评定. 4.1.2前庭、平衡功能检查需多项检查指标综合判断,应注意鉴别伪装.在应用计算机姿势图评价平 衡功能时,应注意分析运用原始数据和曲线来鉴别伪装. 4.2鉴定时机 前庭、平衡功能检查应在损伤3~6个月后,待医疗终结或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 5检查方法 5.1一般检查 5.1.1基本信息核查 核对受检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了解简要案情、外伤史或疾病史,获取耳部、颅脑的影像学资料. 在此过程中观察受检者是否具有配合检查的能力,排除各项检查的禁忌证. 5.1.2耳科及听力检查 对受检者按照《听力障碍的法医学评定》标准(GA/T914-2010)进行常规耳科检查,清除外耳道耵 聍,了解外耳道及鼓膜的情况;进行常规听力学检查,了解是否有听力障碍. 5.1.3前庭、平衡功能询问与体格检查 观察受检者有无自发性眼震,了解是否有眩晕、摔倒等病史;同时要仔细观察受检者的行为,观察 其行走时的步态,以及站立和行走时的平衡情况. 5.1.4骨骼运动系统及神经系统检查 对受检者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JD0103003-2011)进行检查,包括各关节的主、被动 活动功能、肌力、肌张力、生理反射、病理反射,需特别注意是否存在共济失调的病理征,如跟膝胫试 验、轮替试验、指鼻试验等. 5.2检查方法的选择 检查方法包括前庭功能检查和平衡功能检查两大类.方法的选择需根据损伤情况的不同具体分析. 5.2.1前庭功能检查 包括眼动试验(如自发性眼震检查、凝视试验、扫视试验、平稳跟踪试验、位置性眼震、变位试验 及视动眼震等)和双耳变温试验. 5.2.2平衡功能检查 包括运用计算机动态姿势图进行站立平衡、行走平衡...
SF/T 0082-2020 智慧矫正 远程视频督察系统规范.pdf
ICS35.240.01 A90 SF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行业标准 SF/T0082—2020 智慧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规范 Smart munity-corrections-Remote video supervision system specification 2020-09-23发布 2020-09-2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发布 SF/T0082—2020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3术语和定义 1 4总体架构.,, 5部署要求..... 2 6联网及功能应用要求,.... 3 7基础设施层... ,,, 8数据资源层............. 9 9服务支撑层. . . 10 10业务应用层.......... ...... 10 11智慧矫正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 11 12智慧矫正信息化运行维护体系 11 13业务应用场景...... . 11 14数据结构要求 11 15视频点位统一编码. 17 16视频画面显示......... ........17 附录A(规范性附录)数据字典.19 I SF/T0082—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司法部信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北京市司法局、安徽省司法厅、江西省司法厅、重庆市 司法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上海依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 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爱东、刘晔、刘其昌、郭健、肖运出、奚军庆、张庆、江铁生、熊志明、魏 淑燕、谭爱国、杨齐、侯子峰、郭彦义、才智、李雪亮、田勇、蔡江、唐玉晟. II SF/T0082—2020 智慧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慧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的总体架构、部署要求、联网及功能应用要求、基础设施 层、数据资源层、服务支撑层、业务应用层、运行维护体系、安全保障体系、业务应用场景、数据结构 要求、视频点位统一编码和视频画面显示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智慧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与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408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35678公共安全人脸识别应用图像技术要求 GA/T1325安全防范人脸识别应用视频图像采集规范 GA/T1400.3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3部分:数据库技术要求 GA/T1400.4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4部分:接口协议要求 SF/T0008一2017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总体技术规范 SF/T0012一2017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平台技术规范 SF/T0015一2017全国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SF/T0055—2019社区矫正术语 SF/T0081一2020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 司法行政视频监控联网编码规则及视频图像命名规范(试行) 3术语和定义 SF/T0055一20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总体架构 远程视频督察系统总体架构包括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服务支撑层和业务应用层,以及智慧矫 正信息化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维护体系.各层具体内容如下: )基础设施层:包括网络设施、云服务平台、物联感知设施以及场所设施等; b)数据资源层:包括音视频数据; )服务支撑层:包括视频联网平台、人脸识别、数据接口服务和行为分析等: d业务应用层:远程视频督察系统是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的组成部分,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主要提 供视频监控、工作活动记录、事件记录和视频点验点名等应用功能; 1 ...
SF/T 0081-2020 智慧矫正 总体技术规范.pdf
ICS35.240.01 A90 SF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行业标准 SF/T0081—2020 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 Smart munity-corrections-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020-09-23发布 2020-09-2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发布 SF/T0081—2020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2 4总体架构 2 5基础设施层. 4 6数据资源层.... . . . 5 7服务支撑层. 8业务应用层..... 11 9智慧矫正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 ..16 10智慧矫正信息化运行维护体系........... .1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社区矫正业务场景.17 附录B(规范性附录)移动执法终端产品代号编码结构..................19 附录C(规范性附录) 自助矫正终端产品代号编码结构20 参考文献 21 I SF/T0081—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司法部信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广东省司法厅、安徽省司法厅、浙江省司法厅、中国电 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纽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名都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爱东、刘晔、刘其昌、郭健、肖运出、奚军庆、钟蕾、吕彤、江铁生、郭彦 义、朱海江、江普、才智、李雪亮、葛白、成杰、徐榕、姚琴. II SF/T0081—2020 引言 信息化是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科技信息化工作,党的十八大 以来,提出了“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人工智能战略以及‘互联网’行动”等一系列决策部署.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社区矫正机 构提高信息化水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 国战略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司法部决定在全国全面开展“智慧矫正”建设,于2019 年1月,印发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智慧矫正”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运用互联网、 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方位改造,推 动社区矫正工作从人工管理到网上管理,从数字管理到智能化管理,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现代化水平. 为加快和规范推进全国“智慧矫正”建设,根据司法部“智慧矫正”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标准. II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