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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120 A00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39—2013 海关化验标准编写规则 Rules for the drafting of customs chemical analysis standards 2013-07-18发布 2013-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HS/T39—2013 目 次 前言 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海关化验行业标准编写的基本要求 3 5海关化验行业标准的概述部分 3 5.1前言 3 5.2引言 3 5.3标准名称 3 5.4警告 3 6海关化验行业标准的正文部分 4 6.1范围 4 6.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6.3术语和定义 4 6.4原理 4 6.5试剂与材料 4 6.5.1通则 4 6.5.2以市售形态使用的产品 5 6.5.3水溶液 丰丰丰丰丰 5 6.5.4确定了浓度的溶液 5 6.6仪器* 5 6.7分析步骤 5 6.7.1通则 5 6.7.2试样的制备 6 6.7.3仪器分析条件 6 6.7.4空白试验 6 6.7.5预试验或验证试验 *6 6.7.6测定 6 6.8结果表示 6 6.9精密度 7 6.10特殊情况 7 7海关化验行业标准的附加部分 7 7.1附录 7 7.2参考文献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海关化验行业标准正文编排示例8 参考文献 9 -I- HS/T39—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和HS/T1-20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邝杰炜、钟步江、贺劲松、李旭辉、王小康、刘水金.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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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 A16 备案号: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38-2013 报关服务质量要求 Requirement of service quality for customs brokerage 2013-07-04发布 2013-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HS/T38—2013 目 次 前言 I 引言 .IV 1范围 .1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1 4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2 4.1服务质量方针 .2 4.2管理和理念 .2 4.2.1经营管理 .2 4.2.2服务理念 .2 4.3资质 2 4.3.1企业资质 .2 4.3.2人员资质 .2 4.4服务场所 .2 4.5保密 3 4.6信息管理 .3 4.6.1覆盖范围. 3 4.6.2功能 .3 4.6.3安全 .3 4.7沟通 4.7.1与委托方沟通 3 4.7.2内部沟通 3 4.7.3与政府部门沟通 4.7.4与行业组织沟通 4.8档案管理 4 4.8.1档案范围 4.8.2档案管理要求 4.9社会责任 4 4.9.1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4 4.9.2环保 .4 4.9.3员工发展. .4 4.9.4企业提升 .4 5服务环节质量要求 .5 5.1基本服务质量要求 .5 5.1.1诚信守法 5.1.2快捷高效 5.1.3自律规范 5 5.2主要业务环节服务质量要求 5 I HS/T38—2013 5.2.1总则 5 5.2.2 委托代理 .5 5.2.3 接收单证 .6 5.2.4 向海关申报 6 5.2.5 配合海关查验 .6 5.2.6 缴纳税费 5.2.7申请办理现场放行、结关手续 .7 5.2.8申请办理其他海关手续 7 5.2.9结算费用 ....7 6报关服务质量的评价 7 6.1基本原则 .7 6.2服务质量标准 6.3委托方关系管理, .8 6.4委托方满意需求分析 .8 6.5委托方满意度评价 .8 6.5.1确立评价标准 .8 6.5.2确定评价程序 .8 6.6委托方满意信息收集方法 6.7渠道 9 6.8受理 19 6.8.1信息. 9 6.8.2处理 .9 6.8.3信息统计 .9 7报关服务质量监督 19 7.1内部审核要求 9 7.2风险控制评估 9 7.2.1概述.... 9 7.2.2流程, .9 7.2.3类型与措施. .9 7.2.4执行结果 9 7.2.5总结与改进 .9 8报关服务质量改进 .10 8.1概述 10 8.2持续改进 10 8.2.1方针与目标 .10 8.2.2预防与纠正 .10 8.2.3定期评审 110 8.3纠正措施 .10 8.3.1措施要求. .10 8.3.2措施内容. 10 8.4预防措施 .10 参考文献, 11 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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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35.240 L70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36—2018 代替HS/T36—2011 海关信息系统机房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of Customs 2018-11-16发布 2019-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HS/T362018 目 次 前言 IV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3.2缩略语 3 4总体原则 3 5机房分类与性能要求 4 5.1概述 4 5.2机房分类 .4 5.2.1一类机房 5.2.2二类机房 5.2.3三类机房 .4 5.2.4四类机房 5.2.5五类机房 .4 5.3性能要求 .5 5.3.1概述. 5.3.2一类机房 5.3.3二类机房 .5 5.3.4三类机房 5.3.5四类机房 .5 5.3.6五类机房 .5 5.4模块化机房定义和组成 5.4.1模块化机房概述 5.4.2模块化机房组成 .5 5.4.3模块化机房的技术类型及主要应用场景6 6位置及设备布置 .6 6.1位置选择 6 6.2区域划分. 6.3设备布置 ...7 6.4面积 .7 6.4.1主机房 7 6.4.2辅助区 ..7 7环境和节能要求 .7 7.1基本要求 .7 I HS/T36—2018 7.1.1温度、露点温度和相对湿度 ...7 7.1.2噪声及静电 7.2空气洁净度 .8 7.3节能环保要求 8 8建筑与结构. .8 8.1基本要求 8 8.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 .8 8.3地面 .8 8.4外窗. 9 8.5室内装修 .9 9空气调节 9 9.1基本要求 9 9.2负荷计算 10 9.3气流组织. 10 9.4系统设计 10 9.5设备选择. 10 10电气技术 11 10.1供配电. 11 10.2照明 11 10.3静电防护 12 10.4防雷与接地 12 11电磁屏蔽 13 12机房布线. 13 13 12.本要求 12.2分类要求. 13 13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 14 13.1基本要求. 14 13.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 .14 13.3安全防范系统 14 14给水排水 14 15消防 15 15.1基本要求 15 15.2分类要求 15 16施工与测试验收 15 16.1基本要求 15 16.2室内装饰装修16 16.3空气调节系统 16 16.4供配电系统 .16 16.5防雷与接地系统......... .16 II HS/T36—2018 16.6电磁屏蔽机房 .....17 16.7综合布线 ..17 16.8监控与安全防范 .17 16.9给水排水系统 16.10消防系统 ..17 16.11综合测试 .18 16.12竣工验收与交接 ...18 附录A(规范性附录)海关各类机房技术要求.19 参考文献, III HS/T36—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和HS/T1-20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HS/T36-2011的修订.本标准与HS/T36-2011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增加了5.3性能要求和5.4模块化机房; —增加了7.1.1露点温度的要求; —增加了7.3节能环保要求; —删除了8.3防火和疏散; —16章“施工与验收”修改为“施工与测试验收”,并对结构进行了调整: ——增加16.6电磁屏蔽机房.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哈尔滨海关、大连海关、南京 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合肥海关、武汉海关、拱北海关、黄埔海关、西安海关、全国海关信 息中心(全国海关电子通关中心)、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长杰、隋涛、辛鑫、李兵、蔡明、郭强、纪英揆、魏林、文敏、陈哲睿、 徐静波、谌详、陈永兴、何智勇、王宇杰、王康平、马珂彬、陶宏健. 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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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 CCS A 16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32—2010 报关服务作业规范 Specification of services for Customs brokerage 2010-12-24发布 2011-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HS/T32-2010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V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4作业范围 2 5主要业务环节作业规范要求 2 5.1报关服务作业基本流程 2 5.2洽商委托 3 5.2.1确认委托事项 3 5.2.2确认双方资质 3 5.2.3 商定报关服务合同条款 3 5.2.4商定价格及支付条款 5.3评审报关服务合同 3 5.3.1评估合同风险 3 5.3.2解决争议 4 5.4签署报关服务合同 4 5.4.1规范签署 4 5.4.2管理合同 4 5.4.3管理客户资料 4 5.4.4跟踪合同执行 5 5.5接收单证 5.6申报前审查 5 5.6.1审查主要随附单证 5 5.6.2审查贸易方式 “ 5 5.6.3 审查商品归类 .5 5.6.4审查申报要素 5 5.6.5审查商品原产地 6 5.6.6 审查商品价格 6 5.6.7审查监管证件 6 5.6.8审查其他单证 6 5.7协助申报前看货取样 6 5.8缮制报关单 6 5.8.1填制报关单草单 6 5.8.2复核填制内容 6 5.9向海关申报 7 5.9.1预录人报关单 7 5.9.2复核预录人报关单 7 5.9.3电子申报 7 5.9.4现场申报 7 I HS/T32—2010 5.10配合海关查验 7 5.11 缴纳税费 .7 5.12申请办理现场放行、结关手续 7 5.13申请领取报关单证明联、核销联 8 5.14申请办理转关货物海关手续 8 5.15申请办理过境货物海关手续 8 5.16申请办理暂时进出境货物海关手续8 5.17申请办理加工贸易海关手续 8 5.18申请办理减免税海关手续 9 5.18.1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 10 5.18.2申请办理减免税证明 .10 5.19结算费用 10 5.19.1结算代垫费用 10 5.19.2结算服务费用 10 5.19.3使用规范票据 10 5.20留存单证 10 5.20.1留存单证范围 .10 5.20.2管理留存单证 11 5.21跟踪服务结果 11 5.22增值服务 .11 6主要作业风险 11 7服务作业的自律要求 .11 附录A(资料性附录)进口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13 附录B(资料性附录)出口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 14 附录C(资料性附录)转关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 15 附录D(资料性附录)过境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 16 附录E(资料性附录)暂时进境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 17 附录F(资料性附录) 暂时出境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 18 附录G(资料性附录)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服务作业流程图19 附录H(规范性附录)《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纸质格式20 附录I(规范性附录)《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样式 23 参考文献 24 Ⅱ HS/T32—2010 前言 本标准是在结合报关服务特点和作业实践的基础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标准化法》、《海关业务标准化规范》(2010版)、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 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以及HS/T1一2006《海关标准编写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的.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稽查司、中国报关协会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法司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报关协会、上海海关学院、天津报关协会、上海市报关协会、山东报关协 会、江苏报关协会、广东广州报关协会、广东深圳报关协会、天津市永诚世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欣海报关有限公司、上海申景报关有限公司、南京宏康报关有限公司、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 司、青岛翔通报关行有限公司、广东中衡报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商联物流报关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郑叔平、刘燕生、冯和平、但秀红、韩志涛、王辉、赵洋、顾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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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1.040.40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30—2010 混合甲酚组成的定量分析毛细管气相色 谱法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the position of mixed- cresols by capillary gas chromatography 2010-11-30发布 2011-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HS/T30—201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和HS/T1一2006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敏、徐建华、陈天峰、杜劲梅、沈勇猛、谢健梅. I HS/T30—2010 混合甲酚组成的定量分析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毛细管气相色谱法对混合甲酚中各组分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的仪器、 试剂和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毛细管气相色谱法混合甲酚产品组成的定性定量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722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通则 3总则 分别将标准试剂与试样注入色谱仪进行分析,测得保留时间,对试样组成定性:将适 量试样注入色谱仪进行分析,测量各组分的色谱峰面积,通过测定校正因子,以面积归一 法计算各组分质量百分比. 4仪器设备与试剂 4.1气相色谱仪 本标准推荐配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D)、分流/不分流进样口、自动进样器、动态 线性范围满足定量要求,并配有用于获取与处理数据的色谱数据处理器或色谱工作站. 4.2色谱柱 本标准推荐瓦里安CP WAX58(FFAP)-CP50m×0.20mmX0.30um 或能达到同等 分离效果的其他规格色谱柱,并不表示认可该商品. 4.3标准样品 邻甲酚、间甲酚、对甲酚、2.3-二甲酚、2.4-二甲酚、2.5-二甲酚、2.6-二甲酚、3 4-二 甲酚、3 5-二甲酚、2 3 5-三甲酚、2 4 5-三甲酚、2 4 6-三甲酚、3 4 5-三甲酚、邻乙酚、间 乙酚、对乙酚、萘、苯酚.混合甲酚各组分中英文名及CAS号码表参见附录A. 4.4试剂 无水甲醇(色谱纯). 4.5载气 氨气≥99.99%,V/V. 4.6燃气 2 HS/T30—2010 氢气≥99.9%,V/V. 4.7助燃气 空气. 5实验步骤 5.1本标准推荐分析条件 5.1.1气化室温度:250℃. 5.1.2检测器温度(FID):300℃. 5.1.3载气流量(氨气):1.5mL/min恒流. 5.1.4色谱柱箱温度:145℃(保留35分钟)→10℃/分钟升温到190℃(保留6分钟). 5.1.5进样量:1.0L. 5.1.6分流比:100:1. 5.2标样保留时间的测定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取适量4.3标准样品,按5.1分析条件,待仪器稳定后,将标准样品注入色谱仪,分别 测得混合甲酚产品各组分的保留时间,作为定性依据.同时测定两峰间分离度,应不低于 1.5.分离效果图参见附录B. 5.3试样的测定 按GB/T9722的要求开展实验. 按5.1分析条件,取适量试样,待仪器稳定后,将试样注入色谱仪,待分析完成后,由 色谱数据处理器自动收集各组分的保留时间与色谱峰面积. 6分析结果 6.1校正因子采用重量校正因子 选定间甲酚为基准物质,设其校正因子为1.按混合甲酚产品中各组分含量变化的比例 范围配制总重量约为0.5g-1.0g的混合甲酚标准样品,用无水甲醇稀释至5mL 并摇匀, 测量各组分峰面积. 组分的重量校正因子f按下式计算: f=m;A/m A; 式中: f—一潍分的重量校正因子: m—组分的重量,克: A—基准物质间甲酚的峰面积: m—基准物质间甲酚的重量①,克: A—组分峰面积. 注:①此重量应按其纯度换算成实际重量. 6.2各组分含量计算 试样中各组分含量C% 用面积归一化法按下式计算: 3 HS/T30—2010 C%=fA;x100 %/(fA) 式中: f一阻分的重量校正因子; A一组分峰面积. 三次重复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应符合重复性(见7.1)的要求. 计算结果精确到0.1%. 7精密度 7.1重复性: 同一操作者使用同一仪器对同一试样连续进行三次测定的不确定度,对于含量大于5%的 组分,绝对误差不超过1%:对于含量不大于5%的组分,绝对误差不超过0.2%. 7.2再现性: 两个不同实验室用同一方法对同一实验室样品进行测定的不确定度,对于含量大于5%的 组分,绝对误差不超过3%:对于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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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1.040.40 G10/14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3—2006 硅铝处理的金红石型钛白粉的鉴定方法 Identification of rutile-type titania treated with sil icon oxide and aluminium oxide 2007-03-28发布 2007-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1 HS/T3-2006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多兴、贺劲松、李鹏、谭朝勤、钟步江. 2 HS/T3-2006 硅铝处理的金红石型钛白粉的鉴定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鉴定硅铝处理的金红石型钛白粉的检验步骤和结果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硅铝处理的金红石型钛白粉的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Y/T009一1996转靶多晶体X射线衍射方法通则 JY/T016一1996波长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方法通则 3定义 3.1 硅铝处理的金红石型钛白粉rutile-type titania treated with silicon oxide and aluminium oxide 指在金红石型钛白粉浆料中加入可溶性的铝盐和硅化合物(或两者之一),使铝、硅以氧化物的形 式沉淀于钛白粉颗粒的表面,形成硅铝包膜. 4总则 使用X射线衍射法测定样品物相,使用X射线荧光光谱法分析样品的成分,从而确定样品是否经 硅铝处理的金红石型钛白粉. 5仪器设备及试剂 本标准使用下列仪器设备及试剂: a)X射线衍射仪:各参数符合JY/T009一1996要求; b)X射线荧光光谱仪:各参数符合JY/T016一1996要求; c)硼酸(分析纯). 6分析步骤 6.1物相的测定 将试样装在仪器专用的样品盒中,装上样品架,按JY/T009一1996设定X射线衍射仪参数,然 后对试样进行步进扫描,测定试样的物相. 6.2成分分析 将试样压片,放在样品盒中,按JY/T016一1996设定X射线荧光光谱仪参数,然后对试样组分 进行半定量分析. 7结果判定 如果样品的物相为金红石型(参见附录A) 样品的成分含二氧化钛、三氧化二铝和二氧化硅,或 二氧化钛及三氧化二铝和二氧化硅中的一种成分,则可判断样品为硅铝处理的金红石型钛白粉. 3 HS/T3—2006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X射线衍射图 70- 60 50 强度 40 30 20 10 01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28角 图A.金红石型钛白粉的X射线衍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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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1.040.40 G10/14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29—2010 碳纤维中碳含量的测定 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法 Q uantitative analysis of the content of carbon in carbon fiber method by high frequency infrared carbon sulphur analyzer 2010-11-30发布 2011-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HS/T29—20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和HS/T1一2006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润有、莫正娟、邝杰炜、谭朝勤、刘水金. 碳纤维中碳含量的测定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筛选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测定碳纤维产品中碳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碳含量大于80%的碳纤维产品中碳含量的测定. 2总则 测定样品中的碳含量是利用导体在高频磁场作用下产生感应电流,引起导体自身发热使 样品中的碳与纯氧反应,生成二氧化碳.利用二氧化碳在波长4260m处有强吸收,测量气 体吸收光强,根据朗白-比尔定律计算二氧化碳含量,再通过换算得到碳含量. 3仪器设备与试剂 本标准推荐使用下列仪器、设备与试剂: a)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 b)电子天平:感量0.1mg: c)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专用坩埚: d)烘箱: e)干燥器: f)坩埚钳: g) 纯铁颗粒(光谱纯): h) 纯钨颗粒(光谱纯): i)石墨(光谱纯) 4分析步骤 4.1试样制备 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专用坩埚在1050℃马福炉中灼烧12h后取出,在空气中冷却5 min~10min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称取3g~5g样品剪碎,在105℃~110℃烘箱中烘1h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 30 min. 4.2试样的测定 用石墨(光谱纯)校正仪器. 在坩埚中称取50mg左右(精确至0.1mg)千燥后的样品,加入300mg左右纯铁颗粒 助熔剂及1.5g纯钨颗粒助熔剂,用坩蜗钳轻轻晃动坩埚,使样品与金属颗粒混合均匀,置 于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进样器上,启动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进行测定.推荐分析条件参见附 录A. 5结果表示 分析结果要求如下: a)对于任一试样,均需以两次重复测定的算术平均值表示其分析结果: b)重复性: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超过2%: 2 )再现性:两个不同实验室用同一方法对同一实验室样品进行测定,两次独立测定结 果的绝对差值不超过5%: d)结果报告精确到0.1%. 3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推荐分析条件 推荐分析条件如下: a)氧气流量:180L/h: b)净化气流量:10L/h: c)动力气气压:0.4~0.6MBar: d)氧气压力:0.15~0.2Mbar.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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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35.020 L00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27—2018 代替HS/T27-2010 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 Informationization standard system for Customs 2018-11-16发布 2019-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HS/T272018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编制原则 .1 4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 .2 4.1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 .2 4.2子体系的内容及范围 2 附录A(资料性附录)海关信息化标准明细表 参考文献 .33 I HS/T27—XXXX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和HS/T1-20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HS/T27一2010《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与HS/T27一201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一修改了“标准”和“标准化”的定义,删除了“规程”、“规范”、“指南”(见2010版第 2章); 一一修改了图1“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结构图”(见2010版第4章); 一一修改了“分体系的内容和范围”(见2010版第4章); 一一删除了附录B(见2010版附录B). 本标准由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提出. 本标准由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全国海关信息中心(电子通关中心)、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常世慧、李宏图、陈芳、汤立、罗欣滢、石云峰、王玉柱、岳高峰、王志强、 杨青海、洪岩、刘守华. II HS/T27—2018 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 1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结构图、各子体系的说明以及标准明细表.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信息化标准的规划、管理和制修订.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标准standard 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 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 [GB/T20000.1-2014 5.3] 2.2 标准化standardization 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 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 [GB/T20000.1-2014 3.1] 2.3 标准体系standard system 由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GB/T13016-2018 2.4] 2.4 规范性文件normative document 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 注1:“规范性文件“是诸如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等文件的通称. 注2:”文件”可理解为记录有信息的各种媒介. [GB/T20000-2014 5.1] 3编制原则 本标准遵循以下编写原则: a)面向需求、兼顾已有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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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1.080.10 G17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26—2017 代替HS/T26-2009 甲苯二异氰酸酯中同分异构体含量比例的 测定气相色谱法 Determination of isomers of toluene diisocyanate in proportion -gas-chromatography 2017-06-16发布 2017-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HS/T26—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HS/T1-2011和HS/T39-2013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HS/T26-2009. 本标准与HS/T26-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一修改了标题,将含量的测定修改为含量比例的测定; 一一修改了范围、原理的表述; 一一修改了测定条件、各组分含量比例计算及精密度等内容: 一一增加了附录B精密度-重复性实验; 一一按照相关标准编写规则,修改了标准格式等内容.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朝勤、徐可、邝杰炜. HS/T262017 甲苯二异氰酸酯中同分异构体含量比例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2 4-甲苯二异氰酸酯(2 4-TDI)和2 6-甲苯二异氰酸酯(2 6-TDI)两种同分异构 体混合物含量比例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2 4-甲苯二异氰酸酯和2 6-甲苯二异氰酸酯混合物的含量比例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722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通则 3原理 分别将2 4-甲苯二异氰酸酯和2 6-甲苯二异氰酸酯注入色谱仪进行分析,测得保留时间,对试样组 成定性;将适量试样注入色谱仪进行分析,测量各组份的色谱峰面积,以峰面积百分比法计算两种同分 异构体的含量比例. 4仪器设备和试剂 4.1气相色谱仪(GC):配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D)、分流/不分流进样口、动态线性范围满足定 量要求,并配有用于获取与处理数据的色谱数据处理器或色谱工作站. 4.2毛细管色谱柱:固定相为50%聚苯甲氧基硅氧烷50%聚二甲基硅氧烷(30m×0.25mm×0.25μm) 或能达到同等分离效果的其它规格色谱柱. 4.3烧杯,容量200mL. 4.4微量注射器,10μL. 4.5载气:氮气≥99.99%(体积分数). 4.6燃气:氢气≥99.99%(体积分数). 4.7助燃气:空气. 4.8天平,感量0.01g. 4.9环己烷,分析纯. 4.102 4-甲苯二异氰酸酯,纯度≥98%. 4.112 6-甲苯二异氰酸酯,纯度≥98%. 5分析步骤 5.1测定条件 本标准推荐的测定条件如下: a)色谱共同测定条件:柱温采用程序升温:初温120℃,保持0min 以2℃/min升至140℃, 保持10min;柱头压力:55.16kPa(8psi) 恒压模式; b)气相色谱仪(带FID检测器)测定条件:进样方式为分流进样,分流比为100:1:FID检测器温 度250℃;进样量1L. 2 HS/T262017 5.2试样的制备 取适量样品配制成质量百分含量约1%的环己烷溶液. 5.32 4-甲苯二异氰酸酯和2 6-甲苯二异氰酸酯保留时间的测定 按GB/T9722的要求开展试验. 取适量2 4-甲苯二异氰酸酯和2 6-甲苯二异氰酸酯(4.10、4.11)分别配制成质量百分含量约1% 的环己烷溶液,按5.1分析条件,待仪器稳定后,用微量注射器吸取1山L上述溶液进样,测得2 4-甲 苯二异氰酸酯和2 6-甲苯二异氰酸酯的保留时间,作为定性依据. 5.4试样的测定 按GB/T9722的要求开展试验.分离效果参见图A.1. 按5.1分析条件,待仪器稳定后,用微量注射器吸取1山试样(5.2)进样,待分析完成后,由色 谱数据处理器自动采集两组分的保留时间与色谱峰面积A. 6结果表示 6.1各组分含量比例计算 比较标样的保留时间与试样中组分的保留时间,确认色谱峰对应成分,样品分离效果参见混合物的 典型气相色谱图见附录A. 以峰面积百分比法,按下列公式计算两组分含量比例: = ×100% 2A 式中:一试样中组分i的含量比例,%: A一组分i的峰面积. 6.2分析结果要求 a)对于任一试样,均需以两次重复测定的算术平均值表示其分析结果; b)结果精确至0.1%. 6.3精密度 本标准的精密度数据经过多样品,多次测试获得.精密度-重复性试验数据参见附录. 两次测得结果之间的差值应不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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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040.59 W50/54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25—2009 聚酯纤维中二氧化钛含量的测定法 Determination of titanium dioxide content in polyester fiber 2009-02-29发布 200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HS/T25—2009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敏、龚颖、耿俊、刘敏、韩厉萍. I HS/T25-2009 聚酯纤维中二氧化钛含量的测定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分光光度法测定聚酯纤维中二氧化钛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对进出口聚酯纤维中二氧化钛含量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 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总则 本标准在测试过程中应用以下原理: a)二氧化钛不溶于水,也不溶于一般的稀酸中,把它与浓硫酸共热时,可缓慢地发生如下的反应: TiO2H2SO4 TiOSO4H2O 上式中的TiosO4称为硫酸氧钛(IV) 在水溶液中,TiOsO4只有当溶液的酸性强时才稳定. b)在中等酸度的钛(IV)盐溶液中加入H2O2 可生成较稳定的桔黄色配合物(TiO(H2O2)2: Ti02H202→[Ti0(H202)]2 配合物颜色深度与钛含量成正比,利用这一灵敏的显色反应可进行钛的比色分析. 4试剂 4.1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所用下列试剂应使用分析纯和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 a)浓硫酸; b)硫酸铵; c)过氧化氢; d)过氧化氢溶液:3%(10mL过氧化氢加水至100mL); e)二氧化钛:光谱纯; f)二氧化钛标准溶液(100mg/mL). 4.2二氧化钛标准溶液(100mg/mL)的配制 称取约0.1g左右(精确到0.0001g)经150℃下干燥3小时的光谱纯二氧化钛(TiO2)于一个400mL 的烧杯中,加入40.0g的硫酸铵和100mL浓硫酸.在通风柜中慢慢地加热至沸,保持沸腾(5-10)min 让其冷却至室温.在不断搅拌下,小心地倾入到另一个预先盛有约300mL水的500mL烧杯中,待溶液 再次冷却至室温后,将其定量地转移到一个1000L的容量瓶中,用水淋洗两个烧杯,并将淋洗液也倾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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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220.10 X40/49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24—2009 酒花浸膏中α-酸和B-酸的测定方法液 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Qual 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a-acid and B-acid in hop concretes -LC-MS/MS method 2009-02-29发布 200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HS/T24—2009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兵、王恒毅、李大志、孙利. HS/T24—2009 酒花浸膏中α-酸和B-酸的测定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酒花浸膏中一酸和β-酸含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酒花浸膏中一酸和β一酸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 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a-酸a-acid 酒花浸膏中的葎草酮类成分,包括合葎草酮(cohumulone)和加葎草酮(adhumulone). 3.2 B-酸B-acid 酒花浸膏中的蛇麻酮类成分,包括合蛇麻酮(colupulon)和加蛇麻酮(adlupulone). 4总则 本标准应用了下列方法: 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样品制备,通过高效液相色谱对酒花浸膏中的α一酸和β-酸进行分离,使用二 级质谱对a-酸和β-酸进行检测,通过建立标准曲线,对酒花浸膏中a-酸和β-酸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5试剂和材料 本标准使用下列试剂和材料: a)甲醇:色谱纯; b)乙腈:色谱纯; c)甲酸:色谱纯: d)8%甲酸:量取8mL甲酸,用水稀释,定容至100mL 水为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e)酒花浸膏标准品. 安全提示:本标准使用的甲醇和乙腈为有害和易挥发试剂,使用者应当在无明火、通风良好的环境 中进行操作. 6仪器和设备 本标准使用下列仪器和设备: a)天平:感量0.1mg: b)超声波清洗仪;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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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1.080.10 G15/19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23-2009 萘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Determination of naphthalene content- gas chromatography 2009-02-19发布 200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1 HS/T23-2009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鹏、史芸、方文英. 2 HS/T23-2009 萘含量的测定方法气相色谱法 警告一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可能的安全问 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相色谱法测定萘含量的试剂、仪器、试样制备、分析步骤及分析结果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精萘和工业萘的定量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 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9722一2006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通则 3总则 本标准应用了以下原理. 试样被汽化后,随同载气进人色谱柱,各组分经色谱柱得到分离,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D)检测, 以内标法进行定量分析. 4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规定,应使用分析纯试剂. 4.1正己烷:在检测前均应做空白试验以检查试剂的纯度,色谱图上应没有干扰检测的杂质峰. 4.2无水硫酸铜:在300℃高温炉中灼烧3h 冷却后保存于干燥器中. 4.3萘:色谱纯,作标样用. 4.4正十六烷:色谱纯,作内标用. 5仪器和设备 5.1气相色谱仪:配有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D) 应符合GB/T9722一2006中第6章的要求. 5.2分析天平:精确至0.0001g. 5.3恒温水浴:保持温度85℃~90℃. 6试样制备 称取样品30g~40g置于洁净干燥的烧杯中,然后将烧杯置于85℃~90℃的恒温水浴中使样品完 全融解.向烧杯中加人无水硫酸铜,直至加入无水硫酸铜不变色为止(约需2g无水硫酸铜),静置脱水5 .min.移取溶解的上层样品于内置锡纸的洁净干燥的烧杯中,置于干燥器中冷却. 将冷却后的样品用研钵研成粉末,作为试样检测. 注:对于不含水的样品可直接研成粉末检测,但应在结果中注明. 7分析步骤 7.1分析条件 本标准推荐的分析条件如下: 3 HS/T23-2009 a)色谱柱:涂布有聚乙二醇的毛细管色谱柱(30m×0.25mmX0.25μm); b)色谱柱温度:150℃(3min)- 5℃/min →200℃(5min).; c)进样口温度:260℃; d)载气:氮气,纯度的体积分数≥99.99%,1ml/min; e)检测器温度(FID):260℃; .f)燃气:氢气,纯度的体积分数≥99.99%,40ml/min; g)助燃气:空气,450ml/min; h)尾吹气:氮气,纯度的体积分数≥99.99%,50ml/min; i)进样方式:分流进样,分流比10:1; j)进样体积:1.0gl. 注:目前海关使用HP一INNOWAX色谱柱. 7.2相对校正因子测定 用称量法分别称取4~5份约0.5g(精确至0.0001g)的萘标准品(4.3)和正十六烷内标物(4.4), 用正己烷(4.1)配置成100ml溶液,按7.1的分析条件测定;计算相对校正因子.测定结果按置信度 95%取舍,求出平均值(保留3位有效数字).色谱分离效果图及相对校正因子参考值参见附录A. 萘与正十六烷的质量相对校正因子f.按式(1)计算: fsl一 A mi (1) A;m 式中:A 一正十六烷的峰面积,单位为PAS; m—萘标准品的质量,单位为g; Ai一萘标准品的峰面积,单位为pAS; m 一正十六烷的质量,单位为g. 7.3试样的测定 分别称取约0.5g待测试样,精确至0.0001g 以及约0.5g正十六烷(4.4),精确至0.0001g 用正 己烷(4.1)配置成100ml溶液,按7.1的分析条件测定. 8结果计算 试样中萘的质量分数w 数值以%表示,按式(2)计算: w= m A:f.X100 (2) mA. 式中:m 一正十六烷的质量,单位为g; Ai—试样中萘的峰面积,单位为PAS; f一萘与正十六烷的质量相对校正因子: m—称取试样的质量,单位为g; .A 一正十六烷的峰面积,单位为pAS. 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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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040.03 A22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22-2018 代替HS/T22一2009 海关信息化术语 Terminologies of Customs informationization 2018-05-17发布 2018-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HS/T22-2018 目次 前言 1范围. 2业务信息化 1 3信息资源 4项目管理 .....14 5软件开发 .17 6系统运维. 7网络安全 .25 8硬件 .29 9网络. ........31 10其他. ....36 参考文献 .39 索引 .........40 I HS/T22-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和HS/T1-20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HS/T22-2009的修订.本标准与HS/T22-2009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为方便标准使用,将术语提升为一级目录; 一按网络安全新需要,将“信息安全”改为“网络安全”; 一按专业划分及术语量,将“软件开发与运维”分为两章,将“硬件及网络”分为两章; —为便于标准使用时的术语查询,增加了英文索引; —删除了风险管理平台、服务台和强电等8条术语; —增加了报文、大数据和公有云等133条术语; —修改了元数据、项目和安全事件等38条术语. 修订后的本标准共有291条术语,比HS/T22-2009多125条.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全国海关信息中心、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海关 大数据云平台(上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幼毅、常世慧、李宏图、高峰、张斌、陈芳、段佳楠、叶俏、姜立斌、姚 颖虹、梅申、汤立、高伟华、杨青海、刘守华 II HS/T22-2018 海关信息化术语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关信息化工作中的基本术语,包括业务信息化、信息资源、项目管理、软件开发、 系统运维、网络安全、硬件、网络和其他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信息化工作. 2业务信息化 1.1 海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steering group of customs cyber secur ity and informationization 海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领导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审定海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 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涉及海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大问题,审定海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资;推进海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体系、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海关网络安 全和信息化国际合作交流与宣传工作;承办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及海关总署党组交办的其 他事项. 注:各直属海关参照总署成立本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 1.2 电子海关e-customs 覆盖全国海关各项业务领域,连接海关各部门、各关区,以通关作业网络化、物流监控智能化和 现场执法规范化为主要特征的海关内部通关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1.3 电子总署e-GACC 在电子海关的基础上,通过对全国海关业务数据的采集汇总和监控分析,实现业务监控、信息反 馈、辅助决策和政务办公的信息系统. 1.4 电子口岸e-port 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建设的,以口岸通关执法管理为主,逐步向 相关物流商务服务延伸的大通关、大物流和大外贸的统一信息平台. 注:引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口岸建设的通知》(国办发〔2006)36号)有关电子口岸 的表述. 1.5 海关金关工程一期golden customs project I 金关工程一期 1 HS/T22-2018 以海关内、外网络为支撑,以建立全国进出境货物综合数据库为中心,提供通关事务处理、风险 管理、业务管理、分析决策以及与相应政府部门和企业联网作业等功能的信息化工程,主要包括电子 海关、电子总署和电子口岸三部分内容. 1.6 H2010工程H2010 project 以现代海关综合管理系统为目标的海关信息化总体设计、优化整合建设工程. 注:因2010年总署科技应用领导小组通过并开始实施《H2010工程总体方案》而得名. 1.7 海关金关工程二期golden customs project Il 金关工程二期 在海关金关工程(一期)和海关2010工程建设基础上,应对“十二五”时期中国海关实现深化改革、 全面提升把关与服务履职效率与能力,有效解决关境保护形势严峻和口岸通关环境亟待改善等社会问 题,通过顶层设计和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应用,推动海关业务与服务模式的创新,不断适应国 家诚信体系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建设、自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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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35.080 L77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2—2006 H2000通关系统软件开发规范 Software developing specification for H2000 clearance system 2007-02-01发布 2007-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HS/T2-2006 目 次 前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4开发过程管理规范 2 4.1概述 2 4.2编写项目实施方案 .3 4.3编写项目任务书 3 4.4需求分析 4 4.5系统设计 A 4.6程序编码 7 4.7系统测试 8 4.8开发测试验收 4.9应用培训 .12 4.10试点推广 .12 4.11系统维护 14 5开发技术规范 15 5.1概述 15 5.2界面设计原则 15 5.3数据库设计原则 15 5.4开发及测试环境 1G 5.5编码规范 16 附录A(资料性附录)组队模型和开发模型 .27 附录B(资料性附录) H2000通关系统的界面设计31 附录C(资料性附录)常见问题的处理 .39 附录D(资料性附录)H2000通关系统的开发环境 42 I HST2-2006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第一次制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根据实际需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负贵修订、更新.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小刚、郭佳、周青、千涛、曹泉、徐兰平、王瑶、罗听灌、姜莹、魏宏、 李文武. HS/T2—2006 H2000通关系统软件开发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H2000通关系统软件开发过程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开发过程管理规范”)和 H2000通关系统软件开发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开发技术规范”). 本标准仅适用于H2000通关系统及其子系统的软件开发、升级及维护. 注:本标准下面所提到的H2000通关系统一般指H2000通关系统及其子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457一1995软件工程术语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验收acceptance 客户接受软件产品的操作. 3.2 活动activity 要求角色执行的工作单元. 3.3 类class 对于一组具有共同属性、操作、方法、关系和语义的对象的描述.类可使用一组接口来指定它提 供给其环境的操作集合. 3.4 缺陷defect 工作产品中的瑕疵. 3.5 接口/界面interface 用于指定类或构件服务的操作参数、条件及结果返回方式的集合. 3.6 项目负责人project manager 承担项目总体责任的角色.项目负责人需要确保按照项目时间表、预算和质量要求来安排、分配 并完成任务. 3.7 角色role 在软件工程组织的环境中,个人或协同工作小组的行为和职责的定义.角色代表项目中个人承担 的作用,并确定了如何完成工作.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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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35.040 A24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18—2006 海关业务代码集 Customs code set 2008-02-25发布 200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HS/T18—2006 目 次 前言 V 引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代码集 2 4.1通用代码 2 4.1.1C101商品代码 2 4.1.2C102行政区划代码 3 4.1.3C103监管证件代码 4 4.1.4C104监管方式代码 5 4.1.5 C105 征免性质代码 8 4.1.6C106征减免税方式代码 4.1.7 C107洲别代码 9 4.1.8 C108 国家(地区)代码 10 4.1.9 C109市内经济区划性质代码 16 4.1.10 C110关区代码 17 4.1.11 C111货币代码 17 4.1.12 C112 组织机构代码 18 4.1.13 C113结汇方式代码 18 4.1.14 C114成交方式代码 .18 4.1.15 C115 运输方式代码 19 4.1.16 C116计量单位代码 .19 4.1.17 C117机构性质代码 .2] 4.1.18 C118 海关部门代码 22 4.1.19 C119 货物用途代码 22 4.1.20 C120 包装种类代码 .23 4.1.21 C121报关单类别代码 23 4.1.22 C122进出口标志代码 24 4.1.23 C123报核类型代码 .24 4.1.24 C124报关单来源代码 24 4.2计税管理用代码 24 4.2.1C201税种科目代码 .24 4.2.2 C202税单标志代码 25 4.2.3 C203 税费类型代码 .26 4.2.4 C204估价原因条款代码 26 4.2.5 C205估价方式条款代码 29 4.2.6 C206 协定代码 29 4.2.7 C207 支付方式代码30 4.2.8 C208保税方式代码 30 I HS/T18-2006 4.2.9C209申请担保原因代码 30 4.2.10C210退补税标志代码 31 4.2.11C211退费情况代码 31 4.2.12C212关税计征标准代码 31 4.2.13C213消费税计征标准代码 32 4.2.14C214增值税计征标准代码 .32 4.2.15C215罚没收入类别代码 32 4.3减免税用代码 33 4.3.1C301项月资金性质代码 33 4.3.2C302征免税项目类别代码 33 1.3.3C303时家审批部门代码 .34 4.4企业管理用代码 40 4.4.1C401 经营单位代码40 4.4.2C402 学历代码 40 4.4.3 C403投资方式代码 41 4.4.4C404报关资格类别代码 42 4.4.5C405 引进方式代码 42 4.5风险布控用代码 .42 4.5.1C501布控环节代码 42 4.5.2C502布控查验结果代码 43 4.5.3C503 布控处理结果代码 44 4.5.4C504 验货方式代码 44 4.5.5C505 布控指令类型代码 45 4.5.6 C506 保税布控等级代码 45 4.5.7C507 布控对象类别代码 45 4.5.8C508查获单位类别代码 45 4.6转关运输用代码 46 4.6.1C601运输工具类型代码 46 4.6.2C602转关类型代码 47 4.6.3C603运输企业类别代码 .47 4.6.4C604运输工具备案类型代码 47 4.6.5C605驾驶员备案类型代码 48 4.6.6C606运输企业备案类型代码 48 4.6.7C607运输企业经营范围代码 48 4.6.8C608转关单作废原因代码 .49 4.7舱单管理用代码 49 4.7.1C701舱单理货代码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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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35.040 L72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17—2006 海关业务基础数据元目录 Basic data elements directory for customs 2008-02-25发布 200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HS/T17-2006 目 次 前言 引言 V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数据元表达格式 .2 5数据元值的表示方法 2 5.1数据类型表示法 2 5.2字符长度表示法 .2 5.3应用示例 .3 6数据元分组与标识 3 6.1按其自然属性对数据元进行分组标记 .3 6.2采用WC0关于数据元的分类规则对数据元进行语境标识 3 7数据元的使用、维护与管理 8数据元目录 4 8.1与报文服务、单证、编号等有关的数据元 4 8.2与日期、时间、期限有关的数据元 12 8.3与参与方(机构、人员)、地址、地点、国家、联系等有关的数据元 24 8.4与条款、条例、条件、说明等有关的数据元 52 8.5与金额、费用、汇率等货币量有关的数据元 64 8.6与数量、计量单位等非货币量有关的数据元 84 8.7与货物、商品及其包装等有关的数据元 .101 8.8与运输(运输方式、运输工具、集装箱、航次等)有关的数据元 .102 8.9海关其他专用数据元 112 附录A(资料性附录)中国海关数据元与WC0数据元(草案)对照137 参考文献 148 索引 4 149 a)按数据元标记索引 149 b)按数据元中文名称的汉语拼音索引 165 I HS/T17—2006 前言 本标准是我国海关总署加强海关监督管理、实现信息交换、资源共享的重要基础标准. 本标准为动态维护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法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法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文来、程女范、张艳琪、罗昕灌、周青、张树隆、孔玥、王宏宇. HS/T172006 引言 经过二十多年的信息化建设,我国海关已经基本建成了以海关总署为中心,覆盖全国海关各项执 法与管理工作的、规模庞大、错综复杂、环环相扣的大型综合应用系统.为了满足海关业务信息系统 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系统建设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提高我国海关的管理和 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中国海关与世界各国海关组织的合作,进一步推进海关与国内各部委、企业间的 合作,实现现代海关制度的第二步发展战略,全面建设现代化海关,必须加快推进海关信息化标准化 建设. 《海关业务基础数据元目录》是海关业务活动中涉及的基础性的、通用性的数据元的总称.在本标 准的制定过程中,根据数据元标准化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采用标记、名称、定义(说明)、表示格式、 值域等一组科学属性对海关业务活动中涉及的通用的、基础性的数据单元进行规范性描述. 海关业务采用统一的数据元标准,能够最大限度地消除因对信息的命名、描述、分类编码不一致 所造成的混乱现象,使不同的用户对相同概念的数据元拥有一致的理解、表达和标识,即实现语义上 的无歧义理解,建立“电子海关”、“电子总署”、“电子口岸”,从而实现全国海关跨系统、跨环境的通 关作业,实现数据共享,大大提高海关监管的严密性和快速性,实现货管、征税、统计业务一体化处 理,减少作业环节,创造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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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85.060 Y30/39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16—2006 无尘纸绒毛浆的鉴别方法 Identification of air-laid paper and fluff pulp 2007-03-28发布 2007-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77 HS/T162006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鹏、方文英、高瑞峰、郭仲怀. 78 HS/T16-2006 无尘纸与绒毛浆的鉴别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鉴别无尘纸与绒毛浆的试样处理、分析步骤和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无尘纸与绒毛浆的区分鉴别.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688一2002纸浆、纸和纸板纤维组成分析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无尘纸air-laid paper 以绒毛浆为主要原料,采用干法造纸技术制造的纸.生产工艺有热粘合法和化学粘合法. 3.2 绒毛浆fluff pulp 经起绒处理的长纤维硫酸盐木浆. 4总则 通过显微镜对纤维组成进行分析,根据生产无尘纸的原料和工艺不同,对木浆纤维、化学纤维、 粘合剂进行观察检测,对无尘纸和绒毛浆加以区分鉴别. 5试剂 本标准使用的Herzberg染色剂见GB/T4688一2002的B1. 在分析中,应使用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6仪器 本标准使用下列仪器和设备: a)生物显微镜:可放大倍数为40~120倍,带有机械载物台; b)照明:日光灯或具有日光灯滤光片的一般真空灯; c)显微镜载玻片:尺寸为25mm×75mm; d)显微镜盖玻片:尺寸为22mm×22mm; e)解剖针和镊子:不锈钢; f)培养皿:直径约为100mm; g)滴管:长约100mm 内径为5mm~8mm 玻璃管一端短粗细平滑但不封闭,另一端套一个 橡胶管; h)滴瓶:30mL或50mL. 79 HS/T162006 7分析步骤 7.1试样的准备 7.1.1从样品的不同部位各撕下少量试样共约0.5g. 7.1.2将试样放入培养皿里,加入少量的水,待试样完全润湿后,用解剖针将试样纤维解离. 7.1.3取少量纤维移于载玻片,滴上两滴Herzberg染色剂,用解剖针均匀分散纤维,尽量避免纤维 絮聚,最好是倾斜纤维载玻片,并用吸水纸从边缘吸多余的染色剂,试样即可供观察分析. 7.2显微镜观察 将染色的纤维载玻片于显微镜下,在40~120倍放大倍数下进行观察.观察时应沿水平或垂直方 向一条线一条线地慢慢地、有规律地移动载玻片,以便观察到全部纤维区.观察纤维的形态特征和染 色情况,按照GB/T4688一2002表B.1来鉴别纤维种类. 至少观察两块载玻片,对于难以鉴别的纤维,应多观察一个或多个载玻片. 8结果分析 8.1无尘纸 显微镜下应观察到木浆纤维,同时应观察到粘合剂或化学纤维. 8.2绒毛浆 显微镜下应仅观察到木浆纤维,不应观察到粘合剂和化学纤维.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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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S91.100.15 D00/09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15—2006 微化锆英砂的鉴定方法 Identification of mic-zirconium silicate 2007-03-28发布 2007-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69 HS/T152006 前言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孔洲、黄芳华、杜劲梅、刘敏、耿俊、龚颖. 70 HS/T152006 微化锆英砂的鉴定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化错英砂的鉴定方法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微化错英砂和错英砂区分的鉴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错的化合物的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077.1-2003粒度分析-激光散射法 JY/T009-1996转靶多晶体X射线行射方法通则 JY/T016-1996波长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方法通则 3总则 使用X射线衔射法测定样品晶型:使用X荧光光谱法测定样品中氧化物的组成:使用激光衔射法 粒度分析法测定样品粒度分布. 4技术要求 本标准测定的微化锆英粉样品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表1要求: 表1微化锆英粉样品的技术要求 微化锆英砂的总量 >90% X行射测定出的物相谱图 与硅酸锆的行射标准谱图的峰位和峰强比例相匹配 粒度分布体积累积不大于10μm的含量 >90%(D 50≤10μm) 5仪器设备 本标准使用下列仪器设备: a)X射线衍射仪; b)X射线荧光光谱仪; c)激光衍射法粒度分析仪. 6检验步骤 6.1X射线衍射仪对其晶型进行测定 6.1.1仪器分析条件 本标准推荐的分析条件如下: 步长[2Th.]:0.02 开始角度[2Th.]:15.00 结束角度[2Th.]:80 能量设置:40kV 40mA 步进时间[s]:5.0000 71 HS/T152006 靶材:Cu 6.1.2试样的测定 按Y/T009-1996的制样和测定步骤,取少量样品放置于样品架上,用载玻片压平,测定出硅酸 锆的特定晶型(晶型数据参见附录A) 6.2X荧光光谱仪对其组分进行半定量分析 6.2.1仪器分析条件 本标准推荐的荧光光谱仪分析条件应满足下表的要求: 表2X荧光光谱仪分析条件 ka X品体 收集器 检测器 起始角度Th. 结束角度Th. Xe-Ce LiF 220 150μm 闪烁 14.0 18.6 Te-Sn LiF 200 150μm 闪烁 12.0 21.0 Br-Mo LiF 220 150μm 闪烁 26.6 45.0 Zn-Br LiF 220 150μm 闪烁 42.0 62.0 V-Cu LiF 220 150μm 流量 61.0 126.0 F-V LiF 200 150um 流量 76.0 142.0 P-CI Ge 111 700μm 流量 91.0 146.0 Si-Si PE002 700μm 流量 100.0 115.0 Al-Al PE002 700μm 流量 130.0 147.0 O-Na PXI 700μm 流量 20.0 60.0 6.2.2试样的测定 按Y/T016-1996的制样和测定步骤,取适量样品装入样品皿,样品量以不超过皿口高度为宜, 用每平方厘米300千克的压力在压片机上制片,测定样品中氧化错的含量,并同时检测其他氧化物的 含量. 6.3激光衍射法粒度分析仪对其粒度分布进行分析 6.3.1仪器分析条件 本标准推荐的分析条件如下: 分散介质:蒸馏水(如果有明显团聚现象,可改用0.2%六偏磷酸钠水溶液); 超声波振荡器振荡约10min; 样品量约0.3g~0.5g(或以仪器自检程序建议的最佳用量): 分散介质折射率:1.333 6.3.2试样的测定 按GB/T19077.1-2003的制样和测定步骤,测定样品粒度分布,计算出体积累积不大于10μm含 量. 7分析结果的表述 7.1X射线衍射仪结果 样品衍射数据,以及硅酸锆、氧化锆和氧化硅的衔射数据对比. 7.2X射线荧光光谱仪结果 报告微化硅酸中主要氧化物含量. 7.3粒度分布 报告样品体积累积粒度分布及不大于10μm粒度分布的含量. 72 HS/T152006 8仪器的校准 本标准所采用仪器应进行以下校准: a)X射线衍射仪预先用硅晶体校正峰位; b)X荧光光谱仪预先用所带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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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120 B40/49 H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 HS/T13—2006 牛、羊、鹿源性成分鉴定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 Identification of bovine sheep goat and deer-derived materials Real-time fluorescence PCR method 2007-03-28发布 2007-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55 HS/T13—2006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兵、李大志、孙利. 56 HS/T13—2006 牛、羊、鹿源性成分鉴定方法实时荧光PCR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牛、羊、鹿(指牛、羊和鹿种属)源性成分产品使用实时荧光PCR定性分析方法的 DNA的提取、实时荧光PCR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含牛、羊、鹿源性成分产品的SYBR Green I实时荧光PCR定性分析. 2总则 按照本方法规定提取样品的DNA 应用实时荧光PCR技术针对特异性牛、羊、鹿动物源性成分基 因片段进行扩增,对目的基因进行扩增,反应体系中加人SYBR Green I嵌合荧光染料,通过检测目 的基因是否有荧光信号的增幅来判断样品中是否存在牛、羊、鹿动物源性成分,并通过测定扩增产物 的DNA融解温度判断反刍动物源性成分的种类.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1 牛、羊、鹿源性成分bovine sheep goat and deer-derived materials 牛、羊、鹿种属特异性DNA片段. 3.1.2 实时荧光PCR Real-Time Fluorescence PCR 通过在PCR扩增过程中检测产物的荧光信号积累实时监测整个PCR进程. 3.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BSA牛血清白蛋白(bovine serum albumin) ddH2O双蒸水(double distilled water) DNTP脱氧核糖核苷三磷酸(deoxyribonucleoside triphosphate) EDTA乙二胺四乙酸(ethylene diaminetetraacetic acid) GuSCN异硫氰酸胍(guanidinium isothiocyanate) PCR聚合酶链式反应(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Taq水生栖热菌(Thermus aquaticu) TE Tris-Cl、EDTA缓冲液 Tris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hydroxymethyl aminomethane.) Triton X-100辛基苯氧基聚乙氧乙醇 4试剂和仪器 4.1试剂和材料 本标准使用下列试剂和材料: a)牛、羊、鹿动物源性成分检测用引物(对)序列为: 正向引物:5'-GAT GCT CCG TTT GCG TGT A-3' 反向引物:5'-ACA GGC CTA TTC CTA GCA AT-3' 57 HS/T132006 b)氯仿 c)异丙醇 d)70%乙醇 e)裂解液:5mol/L GuSCN;0.05mol/L Tris-HCl pH6.4;0.02mol/L EDTA pH8.0; 1.3%Triton X-100. f)TE缓冲液:10mmol/L Tris-HCl pH8.0;1mmol/L EDTA pH8.0. g)ddH2O h)Tag DNA聚合酶 i)dNTPs:dATP、dTTP、dCTP、dGTP j)10XPCR缓冲液:100mmol/LKCl 160mmol/L(NH)2SO4 20mmol/L MgSO4 200mmol/L Tris-HCl(pH8.8) 1%Triton X-100 1mg/mL.BSA. k)SYBR Green I嵌合荧光染料 除另有规定外,其他试剂为分析纯或生化试剂,水为灭菌去离子水. 安全提示:本标准使用的氯仿和异丙醇为有害和易挥发试剂,使用者应当在无明火、通风良好的 环境中进行操作. 4.2仪器和设备 本标准使用下列仪器和设备: a)离心机; b)pH计; c)移液器:10uL、20gL、100gL、1000gL; d)实时荧光PCR仪. 5测定步骤 5.1模板DNA提取 称取50mg经粉碎的试样于1.5mL离心管中,加入200uLTE 混匀;加入400uL裂解液,加 400L氯仿,混匀;10000rpm离心5min 取上清液;加0.8倍体积异丙醇,沉淀;10000rpm离 心5min 弃上清液;70%乙醇洗涤一次,晾干;加入50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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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1123—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鞋工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 footwear manufacturing industry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件为准. 2020-03-27发布 2020-03-27实施 生态环境部 发布 HJ1123—2020 目次 前言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4重点管理排污单位 4.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申报要求 4 4.2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 4.3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16 4.4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18 4.5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20 4.6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21 4.7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21 4.8合规判定方法 5简化管理排污单位 ...24 5.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申报要求 .24 5.2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 5.3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35 5.4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36 5.5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5.6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39 5.7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40 5.8合规判定方法 40 附录A(资料性附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重点管理排污单位)42 附录B(资料性附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简化管理排污单位)42 附录C(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表格形式(重点管理排污单位)50 附录D(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表格形式(简化管理排污单位).56 附录E(资料性附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推荐性公式 .62 附录F(资料性附录)废气和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 .65 HJ1123—2020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 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 范制鞋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鞋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 限值确定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 理要求,提出了制鞋工业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F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协会、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0年03月2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03月27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HJ1123—2020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鞋工业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鞋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 限值确定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 理要求,提出了制鞋工业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制鞋工业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 息,适用于指导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审核确定制鞋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鞋工业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制鞋工 业排污单位中,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生产设施和排放口,适 用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 本标准未作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气、废水或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制鞋工业排污单 位的其他生产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执 行. 固体废物运行管理相关要求,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将固 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后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9340 鞋和箱包用胶粘剂 GB27632 橡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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