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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 220. 20 CCS T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 1524-2024 营运车辆全景环视系统技术要求 和试验方法 Commercialvehicle aroundviewmonitor system technicalrequirements andtestprocedures 2024-11-08发布 2025-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JT/T 1524-2024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功能要求 5性能要求 6安装要求 试验方法 11 附录A(资料性)挂车摄像头与牵引车视频传输协议 20 附录B(规范性) 测试图卡、测试板技术要求 25 附录C(规范性) 图像分析软件技术要求 27 附录D(规范性)全景图像拼接质量测试场地技术要求 28
JT/T 152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1)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旅客车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徐州徐工汽车 制造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有为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清之鹰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南大学、深圳市华宝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锐驰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鹰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魔视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重庆渝微电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汉通信有限公司、华为 技术有限公司、南京晓庄学院、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公高远(北京)汽车检测技术有 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轩、王洪军、晋杰、吕书军、刘延、周炜、贾红、李旭、任春晓、李文亮、林成琳、 梁丰收、罗东海、周金应、曹琛、刘应吉、张浩、李阳、叶慧海、龙军、金大鹏、李军亮、张汝辉、袁卫波、 姚实聪、徐德强、胡佳妮.


JT/T1524-2024 营运车辆全景环视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营运车辆全景环视系统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安装要求和试验方法等.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营运车辆上的全景环视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9951一2019道路车辆电气/电子部件对静电放电抗扰性的试验方法 GB/T28046.3一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3部分:机械负荷 GB/T28046.4-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4部分:气候负荷 GB/T30038道路车辆电气电子设备防护等级(IP代码) GB34660道路车辆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39265-2020道路车辆官区监测(BSD)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ISO12233:2017摄影电子静态图像成像分辨率和空间频率响应(Photography一Electronic still picture imaging- Resolution and spatial frequeney responses) ISO 15739摄影电子静态图像成像噪声测量(Photography-Electronic still-picture imaging Noise measurements) ISO16505:2019道路车辆摄像监控系统的人类工效学和性能方面要求和试验规程(Road vehicles - Ergonomic and perfommance aspects of Camera Monitor Syslems- Requirements and tes procedures) 3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全景环视系统aroundviewmonitor system 由电子控制单元和摄像头等环境感知传感器组成的行车辅助系统,能够将同一时刻采集到的车身 周边环境信息处理成一幅空中某点俯视车身四周的实时全景乌瞰图,并在车辆屏幕上显示.

3.1.2 静态辅助线static trajectory line 全景环视系统显示画面上绘制于车身周围的静态标尺线,作为车周距离示意或车辆行驶区域界限 示意,辅助驾驶员根据标尺判断障码物与车身的距离.

3.1.3 动态轨迹线dynamie trajectoryline 全景环视系统显示画面上绘制于车身前/后的动态导向线,随着转向盘转动实时标记虚拟行车路 1
JT/T 1524-2024 线,辅助驾驶员规划行车路径.

3.1.4 可视范围visual range 全景环视系统显示画面中车身周边可见区域.

3.1.5 拼接缝隙stitchingseam 全景环视系统多摄像头拼接全景视图时,在画面特定位置(一般是各摄像头视野的连接处)产生的 画面衔接缝隙.

注:拼接缝隙示意见图1.

标引序号说明: 1-拼接缝隙.

图1拼接缝隙示意图 3.1.6 拼接错位sitchingdislocation 全景环视系统多摄像头视图拼接为全景视图时,在视图局部(一般是拼接缝隙处)发生的图像错位.

注:拼接错位示意见图2.

标引序号说明: 1拼接错位.

图2拼接错位示意图 3.1.7 拼接损失stitchingloss 消失.

注:拼接损失示意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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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5. 240. 60 CCS R 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1522-2024 交通运输数据安全分级和保护要求 Security classification andprotectionrequirements for transportation data 2024-11-08发布 2025-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JT/T 1522-2024 目 來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4数据安全分级要求 2 5数据保护要求 b 附录A(资料性)个人信息识别及参考示例 10 附录B(规范性)衍生数据分级规则 12 附录C(资料性) 数据安全级别变化规则示例 13 附录D(资料性)个人信息去标识化脱敏措施参考示例 14 参考文献 15
JT/T 1522-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交通 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银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综合交通大数 据中心有限公司、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涛、黄海涛、尚赞娣、景峻、郭明多、曹剑东、杨洪路、陈艳、刘志鹏、严茂胜、 姚俊峰、么新鹏、黄莉莉、潘一君、白紫秀、李慧娟、郭亚茹、王娜、刘娜、万千、李洪囤、余跃、王莹、周馨、 周艳芳、王一涵、董琦、尚华、田仁薪、张静、宋鹏飞、金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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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20.40 CCS R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1521-2024 邮轮运输服务指南 Guidelinesfor cruise transportation services 2024-11-08发布 2025-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JT/T 1521-2024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服务能力保障 5.1船员 5.2 设施设备 5.3 安全应急 5.4绿色环保 5.5医疗及急救 6服务提供 2 6.1 船票服务 6. 2 登离船服务 2 6. 3 餐饮服务 3 6. 4 客舱服务 6.5 休闲娱乐服务 3 6. 6 购物服务 6. 7 访问港旅游服务 6. 8 其他服务 参考文献
JT/T 152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全国内河船与水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商局邮轮有 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谢燮、方砚、刘国庆、李睿、杜珂、唐思远、程爵浩、叶欣梁、吴炜、张树凯、张略清、 赖浩斐.

JT/T 1521-2024 邮轮运输服务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邮轮运输服务的总则、服务能力保障和服务提供等方面的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口始发的邮轮提供的国际邮轮运输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港口始发的邮轮提供的海上游邮轮运输服务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3552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JT/T1481国际邮轮登船凭证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总则 4.1邮轮运输服务包括服务能力保障及服务提供.

4.2服务能力保障宜包含船员、设施设备、安全应急、绿色环保、医疗及急救等内容.

4.3服务提供宜包含船票服务、登离船服务、餐饮服务、客舱服务、休闲娱乐服务、购物服务、访问港旅 游服务及其他服务等方面.

5服务能力保障 5.1船员 5.1.1遵循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配备足额的船舶驾驶和轮机等人员,强化岗位培训.

5.1.2对船舶驾驶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掌握航路基本特征和船舶交通流量特点.

5.1.3对船舶驾驶人员开展商渔船防碰撞技能培训,掌握渔船突闯航道、结队航行等事件和行为的应 急处置技能.

5.1.4根据服务需求合理配备服务人员,结合岗位职责定期开展岗位培训.

5.1.5强化服务人员服务意识,倡导微笑服务.

5.1.6邮轮下铺旅客总数与固定床位的船员总数比宜小于3.0.

5.2设施设备 5.2.1做好甲板、机舱等设施设备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JT/T 1521-2024 5.2.2做好船上信息系统维护.使登离船、支付等流程和信息服务平稳有序.

5.2.3邮轮餐厅、客舱、娱乐空间等区域的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定期维护,使其安全可靠.

5.2.4邮轮客舱的床垫、床上用品、家具及设施、卫生间配置等符合安全、环保和卫生等要求.

5.2.5配备满足老羽残等特殊旅客需求的设施设备.

5.3安全应急 5.3.1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应急设施设备,加强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

5.3.2与行业管理部门、口岸部门和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络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 能力.

5.3.3开航前对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等开展安全自查.

5.3.5建立救生演习制度.

5.3.6在始发港离港前通过广播等方式通知并组织旅客完成救生演习.

5.3.7救生艇及其相关设施功能完备,物资配备齐全.

5.4绿色环保 5.4.1邮轮具备受电设施,靠港期间使用岸电.

5.4.2邮轮按照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要求使用合规燃油或清洁能源.

5.4.3船舶垃圾集中分类存储.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和船舶垃圾回收、处 置和排放符合GB3552.

5.4.4设置有环保、禁烟、禁止向海域抛挪废弃物等宣传标志标识.

5.4.5鼓励船员和旅客节约用电、用水、用纸等.

5.5医疗及急救 5.5.1配备医务人员,设置应急药箱,备足常见晕船、中暑等内服药品和止血、消炎、消毒等外用药品.

5.5.2防范和监测邮轮上的传染性疾病和突发疾病,做好调查、应对和报告.

5.5.3对船员进行公共卫生实践培训.

6服务提供 6.1船票服务 6.1.1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航线产品和服务信息.

6.1.2邮轮船票销售可采取旅行社代理和邮轮公司直销等多种方式,鼓励采取直销方式销售船票.

6.1.3船票销售宜采用预售形式,预售期可提前半年以上.

6.1.4按照JT/T1481提供纸质或电子登船凭证.

6.1.5制定并公布船票退改规则.

6.1.6邮轮保险宜包括邮轮延误取消综合险.

6.2登离船服务 6.2.1登船服务 6.2.1.1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登船信息,包括登船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使旅客能够准确了解 登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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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43. 080.20 CCS T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1025-2024 代替JT/T 1025-2016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技术条件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hybrid electric citybus 2024-11-08发布 2025-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JT/T 1025-2024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技术要求 5试验方法
JT/T 102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JT/T1025-2016《混合动力城市客车技术条件》,本文件与JT/T1025-2016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删除了1类设备和Ⅱ类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见2016年版的3.3、3.4): 更改了高压系统的定义(见3.3 2016年版的3.5); 一更改了术语“电底盘“为“电平台”(见3.5,2016年版的3.6); 增加了高压系统控制装置和储能装置的术语和定义(见3.4、3.6): 更改了整车的一般要求(见4.1,2016年版的4.1); -更改了整车的性能要求(见4.2 2016年版的4.2); 一更改了整车的安全要求(见4.3.1 2016年版的4.3.1); -更改了储能装置的安全要求(见4.3.2,2016年版的4.3.2); -更改了储能装置舱安全要求(见4.3.3,2016年版的4.3.3); 增加了高压系统的安全要求(见4.3.4); -更改了充电系统的要求(见4.3.5,2016年版的4.3.5); 增加了电动空气压缩机的安全要求(见4.3.6); 一增加了电动液压转向助力泵的安全要求(见4.3.7); 一更改了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见4.4.1 2016年版4.4.1); 更改了电磁兼容性能、电磁场发射强度要求(见4.4.3,2016年版4.4.3); 一更改了整车的其他要求(见4.5 2016年版的4.3.6); 一更改了续驶里程检测要求(见5.1.2 2016年版5.1.2); -更改了整车的安全检测要求(见5.2.1 2016年版的5.2.1); 更改了储能装置检测要求(见5.2.2 2016年版的5.2.2); 更改了储能装置舱检测要求(见5.2.3,2016年版的5.2.3); 增加了高压系统的检测要求(见5.2.4); 更改了充电系统检测要求(见5.2.5,2016年版的5.2.5); 增加了电动空气压缩机的安全检测要求(见5.2.6); 增加了电动液压转向助力泵的安全检测要求(见5.2.7); 一更改了环保检测要求(见5.3 2016年版的5.3); 更改了其他的性能检测要求(见5.4 2016年版的5.2.6); 一删除了检验规则、标志的要求(见2016年版的第6章、第7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客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22)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 究中心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JT/T1025-2024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继红、周恩飞、梁兆文、于雅丽、刘灿、赵俊杰、陈燕、薛守飞、刘德兴、郭凯华、 孙越、刘小伟.

本文件及其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2016年首次发布为JT/T1025-2016; 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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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5. 080 CCS R 07 T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 T 1006.2-2024 代替JT/T1006.2-2015 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 信息系统第2部分:数据交换内容 Transportation statistics analysis monitoring and nvestment plan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Part 2:Data exchanging contents 2024-11-08发布 2025-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JT/T 1006.2-2024 目次 前言 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4交换数据分类 5交通运输统计报表数据交换内容 6高速公路运输量监测数据交换内容 7交通运输投资计划数据交换内容 14 附录A(规范性)项目计划编码规则 30 附录B(规范性)项目规划编码规则 31 参考文献 33
JT/T 1006.2-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JT/T1006《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的第2部分.

JT/T1006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业务功能要求; 一第2部分:数据交换内容.

本文件代替JT/T1006.2-2015《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数 据交换内容),与JT/T1006.2-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版的第4章); 将“高速公路承载量监测数据交换内容”及其要求更改为“高速公路运输量监测数据交换内 容”及其要求(见第6章,2015年版的第6章); -删除了客运站监测数据交换内容的要求(见2015年版的第7章); -更改了公路、水运、支持系统建设项目的数据交换要求(见第7章,2015年版的8.1); 删除了车辆购置税投资补助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数据交换要求(见2015年版的8.2); 更改了项目规划编码规则(见附录B 2015年版的A.1); 一删除了填报单位代码编码规则(见2015年版的附录B).

本文件由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提出.

本文件由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娜、郭亚茹、叶劲松、张晓征、张宇、韩红云、党欣媛、尚春璐、马景宇、王娜、 张平、黄莉莉、卢子、黄海涛、王涛、郭明多、徐志远.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年首次发布为JT/T1006.2-2015; 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JT/T1006.2-2024 引言 JT/T1006《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旨在规范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 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功能和部、省两级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的要求,以便于实现部、省两级系 统之间的功能同步、数据互通和业务协同,由两个部分构成.

一第1部分:业务功能要求.

目的在于为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 设确立系统的主要构成、规定系统的基本功能要求.

一第2部分:数据交换内容.

目的在于为部、省两级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 系统之间实现互通规定数据交换的类型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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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 天津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JJF(津)142-2024 总溶解固体(TDS)测定仪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Total Dissolved Solid(TDS)Meters 2024-12-03发布 2025-03-03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JF(津)142-2024 总溶解固体(TDS)测定仪校准 规范 JJF(津)142-2024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Total Dissolved Solid(TDS) Meters 归口单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JJF(津)142-2024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李君(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李红亮(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刘广荔(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付迪(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JF(津)142-2024 目录 引言... (II) 1范围. .(1) 2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计量单位 .(1) 4 概述. .(1) 5 计量特性 (1) 6 校准条件. ..(2) 7 校准项目和校 .(2) 7.1 温度示值 ..(2) 7.2 仪器示值 误关 .(2) 7.3 仪器重复性 ...(3) 8 校准结果 ..(3) 9 复校时间间隔 .(4) 附录A 标准溶液的配制方 法 附录B 校准记录推荐格主 ..(6) 校准证书页推荐格式 ...(8) 附录D 温度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9) 附录E仪器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 (11)
JJF(津)142-2024 引言 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 则》和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本规范制定的基础性系列规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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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 天津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JJF(津)141-2024 光伏组件旁路二极管测试系统 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PV Modules Bypass Diode Test System 2024-12-03发布 2025-03-03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JJF(津)141-2024 光伏组件旁路二极管测试 系统校准规范 JJF(津)141-2024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PV Modules Bypass Diode Test System 归口单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JJF(津)1412024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柳云秀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马新新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杨学毫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冯宇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任晟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于彩娟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JJF (津) 1412024 目 录 引言.. II 1范围. 2引用文件 3术语和计量单位 3.1突变时间 switching time. 4概述. 5计量特性 6校准条件 6.1环境条件 3 6.2主要测量标准及配套设 7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4 7.1校准项目. 7.2校准方法 8校准结果 9复校时间间陷 12 附录A原始记录参考格式. 13 附录B校准证书内页推荐格式 16 附录C校准结果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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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津)141-2024 引言 本规范依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和JJF1059.1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基础性系列规范进行编写.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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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49. 020 HB V06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行业标准 HB 8749-2023 民用飞机电气电子系统雷电间接效应防护 验证要求 Civilaircraftelectricalandelectronicsystemslightningindirecteffects protectionverifypliancerequirements 2023-12-29发布 202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B 8749-2023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符合性验证步骤. 4.1概述. 4.2确认被评估的系统 3 4.3确定飞机雷击区域 4.4确定飞机每个雷击区域的雷电环境 4.5确定与系统相关的雷电瞬态环境 4.6确定ETDL和飞机ATL. 4.7验证符合性 5 4.8改进措施 5验证程序. 5 5.1A级系统符合性验证程序. 5.2B级和C级系统符合性验证程序. 6维护和监控 图1瞬态电平之间的关系 图2A级系统符合性验证程序 6 图3B级和C级系统符合性验证程序 表1雷电失效状态和验证等级 表2雷电验证计划中包含的项目 表3A级显示系统ETDL确定
HB8749-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航空工业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合肥航太电物理技术 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伟科、胡平道、刘卓、司晓亮、杨武、李志宝、买华。

HB 8749-2023 民用飞机电气电子系统雷电间接效应防护验证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飞机电气电子系统雷电间接效应防护的验证程序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飞机电气电子系统适航符合性验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HB6167A一2017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HB8454民用飞机雷电防护分区布局要求 HB8724一2023民用飞机雷电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雷电放电lightningflash 发生在云内、云间或云地之间,由一个首次回击和后续回击组成,伴随有持续电流或中间电流的整 个当电过程。

3.2 雷击lightning strike 雷电对飞机的附着。

3.3 附着点attachmentpoint 雷电与飞机的接触点。

3.4 扫掠通道sweptchannel 由飞机的运动引起的雷电在飞机上的多次附着而形成的路径。

3.5 回击return stroke 当雷电先导接触到大地或接触到另一个电荷中心时产生的雷电电流浪涌。

3. 6 多次回击multiple stroke 一次雷电放电期间出现的两次或两次以上的雷电回击。

HB 8749-2023 3.7 结构IR电压structureIRvoltage 由分布于飞机蒙皮或结构上的雷电电流(1)与蒙皮或结构电阻(R)的乘积所产生的感应电压。

3.8 外部环境externalenvironment 用于设计和验证的飞机外部自然雷电环境。

3.9 内部环境internalenvironment 由外部环境在飞机内部产生的电磁场和结构IR电压。

3.10 直接效应directeffects 当雷电电弧附着时伴随产生的高温、高压冲击波和电磁能量对结构所造成的燃烧、熔蚀、爆炸、结 构畸变和强度降低等效应。

3.11 间接效应indirecteffects 当雷电放电时伴随产生的强电磁脉冲感应引起的过电压或过电流对系统电气电子分系统和设备所 造成的损坏或干扰。

3. 12 多重脉冲组multipleburst 由持续时间短、低幅度的电流脉冲组成的一系列间隔随机的脉冲组。

注:其中的电流脉冲均具有较高的变化率(即高di/dt值),这些脉冲组由雷电先导的形成或分支所引起,并与 云间及云内的雷电放电有关。

3.13 实际瞬态电平(ATL)actualtransientlevel 由于外部环境作用而出现在设备接口电路中的瞬态电压或瞬态电流的电平。

3.14 设备瞬态设计电平(ETDL)equipment transient designlevel 设备合格鉴定时所使用的瞬态信号峰值。

3.15 瞬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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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49. 020 HB V06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行业标准 HB 8750-2023 民用飞机系统电磁环境效应控制要求 Electromagneticenvironmenteffectscontrolrequirementsfor civilaircraftsystems 2023-12-29发布 202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B 8750-2023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一般要求. 4.1电磁环境效应控制程序 4.2电磁环境效应控制计划 -2 4.3电磁环境效应评估 5电磁环境效应控制要求 5.1概述 5.2电磁兼容性要求 5.3 高强度辐射场(HIRF)防护 5.4雷电防护 5.5静电防护 5.6电搭接 5 5.7线缆敷设 6研制过程电磁环境效应控制 6.1概述 6 6.2需求与论证阶段 6.3初步设计阶段 6 6.4详细设计阶段 6.5试制与验证阶段 6.6批量生产阶段
HB8750-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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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商飞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航空工业第一飞机设 计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伟科、陈洁、胡平道、刘卓、杨武、陈志贤、买华。

HB 8750-2023 民用飞机系统电磁环境效应控制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飞机研制过程中电磁环境效应控制工作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飞机整机、系统、分系统和设备,其他民用航空器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HB6167A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HB8412民用飞机系统电搭接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电磁兼容组织机构electromagneticpatibilityorganization 由采购商设立,负责管理、检查、建议和技术咨询,以及在主要系统的设计和采购过程中组织处理 电磁环境效应事务的组织。

3.2 电磁环境electromagneticenvironment 设备、分系统或系统在执行规定的功能时,可能遇到的电磁发射电平在适当频率范围内功率和时间 的分布。

3.3 电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patibility 电子电气设备、分系统和系统在预期的工作环境中正常工作,而不会因电磁干扰面遭受或导致不可 接受的降级的能力。

3. 4 电磁干扰electromagneticinterference 任何中断、阻碍,甚至降低或限制电子电气设备有效性能的传导或辐射电磁骚扰。

3.5 不可接受的响应unacceptableresponse 电磁干扰导致的系统、分系统或设备功能、性能超过其设计容差,并会影响到系统安全或功能完成 的一种响应。

HB 8750-2023 3.6 不希望有的响应undesiredresponse 电磁干扰导致的系统、分系统或设备功能、性能超过其设计容差,但不会影响到系统安全或功能完 成的一种响应。

3.7 高强辐射场highintensityradiated field 由于大功率射频能量发射到自由空间产生的电磁环境。

3.8 雷电lightning 发生在云内、云间或云地之间,由一个首次回击和后续回击组成,伴随有持续电流或中间电流的整 个放电过程。

3. 9 沉积静电precipitation static,P一STATIC 由于空气、潮雾、空气中的粒子与运动的飞行器之间的电荷转移所形成的电势累积。

4一般要求 4.1电磁环境效应控制程序 应在论证阶段为系统制定完整的电磁环境效应控制程序,并在其全寿命周期内执行。

控制程序应包 括满足本文件要求所需的必要方法、计划、技术设计和管理控制。

可对本文件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剪裁, 以满足采购商的需求。

在程序的执行期间,应密切保持与系统安全性、维修性和可靠性管理机构的协调。

同时,应成立电磁环境效应组织机构,以监控电磁环境效应控制程序,提供解决电磁环境效应问题 的方法以及建立高级别的协调途径。

电磁环境效应组织机构的详细情况和功能应包含在电磁环境效应控 制计划中,除非有其他规定。

4.2电磁环境效应控制计划 系统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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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图CAD安装程序V2.0.1.16.exe
└── 软件说明.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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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圆形塔平台通用图
HG/T 21543-2009
备案号:J982-2010
1任务来源
本标准图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文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石化协科发[2007]144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全国化工建筑设计技术中心站编制。
本标准图自发布之日起代替HG/T21543-1992《圆形塔平台通用图》。
本标准图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图的技术内容由全国化工建筑设计技术中心站(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7号,邮编:100029)负责解释。
本标准图由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主编,中国球工程公司、中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中国华陆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华冶钢格板有限公司、无锡市太湖防腐材料有限公司参编。
2适用范围
2.1 本图集为塔式设备塔周及塔顶平台设计标准图,适用于外径(OD)为800mm~11000mm有保温或无保温的塔式设备。2.2当800mm≤OD≤1000mm时,塔周围平台有1000mm、1200mm两种宽度。
2.3当1000mm<OD≤6000mm时,塔周围平台有1000mm、1200mm、1500mm 三种宽度。
2.4 当6000mm<OD≤11000mm时,塔周围平台有1000mm、1200mm、1500mm、2000mm四种宽度。
2.5 塔顶平台有800mm、1000mm两种宽度的外悬臂式平台;当平台需要加宽时,可向内延伸最大尺寸850mm,即有1650mm、1850mm两种宽度的双悬臂平台。
2.6 相邻两塔等高平台间或不等高平台间可设置过道,过道跨度不大于8000mm,过道宽度为800mm~1000mm。2.7 对于多边形塔平台可参照本图集。
2.8超出本图集适用范围及其他未尽事项,应在具体工程设计中由设计者另行设计。
3 设计依据
本标准图应遵守下列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3.1 规范: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2006版)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T50105-2001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 GB/T11263-2005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82-913.2标准:
碳素结构钢 GB/T700
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1228
碳钢焊条 GB/T5117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 GB/T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T4053.3
4材料及要求
4.1塔平台所用钢材性能不应低于Q235-B,钢材材质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 的要求。
4.2 焊条采用E43型,焊条应符合《碳钢焊条》GB/T5117的要求。焊接要求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技术规定。
4.3 螺栓除图中注明者外,均采用承压型高强度螺栓,性能等级为8.8级。普通螺栓应符合《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的要求,高强度螺栓应符合《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1228的要求距地南高度-4.4本图集平台栏杆高度一般为1050mm,当时则采用 1200mm。
5设计原则
5.2 塔平台结构构件安全等级为计使用年限为50年。
5.3 塔周围平台上允许作用有2.0kN/m°、4.okN/m两种均布活荷载;角撑式托架除允许作用有上述均布活荷载及铺板自重外,在图1所示范围内还允许作用一个15kN的集中可变荷载。塔顶平台上允许作用有4.0kN/m’的均布活荷载。两塔间过道上允许作用有2.0kN/m:的均布活荷载。
5.4受弯构件挠度不大于跨度的1/250,悬臂式托架挠度不大于悬臂长度的1/200。
6构件种类、编号及选用方法
6.1 托架分悬臂式托架和角撑式托架两种。
6.2过道分平直式过道和斜梯式过道两种。
6.4选用步骤:根据设计条件会制梯及过道布置图层钢平台平面图、直标注节点索引,然后按6.5~的规定进行构件选用。5-1~表 6.6.5 塔周围圆形钢平台托架按表-4 选用
6.6 塔周围平台托架根据塔设备的外径(OD、平台宽度(W)平台铺板上均布活荷载值及设备有无保温等件按表 6.1-1 和表6.5-2选用托架确定托架间夹角α值;当平台置有灯道时,则应按表6.5-3和表 6.选用托架并确定托架间夹角α值,架梁槽钢的开口均沿逆时针方向,只有平台最后一个托架槽钢开口沿顺时针方向(即槽钢开口朝平台内,托架型号中标注下标“s”)
6.7 塔顶圆形钢平台托架按表6.7-1~表6.7-2选用。6.8 塔顶平台的托架均为悬臂式托架。托架间夹角可根据既定的直位置和平台宽度,求得平台内边线直径(D),算出“当量塔外径”OD'=D-300mm,或根据布置条件给定的平台内边线直径(D),由表6.7-1和表6.7-2查出托架间的夹角值α。
塔顶平台托架梁([14a)允许向内径方向延伸850mm,但应满足平台内边线直径D大于或等于600mm和托架梁底面至设备封头顶面的最小距离大于或等于100mm(无保温)或200mm(有保温)的要求。为了避免延伸梁密集影响管道连接,托架可采用间隔向内延伸的方式布置。
6.9当选用塔周围悬臂式托架或塔顶平台托架时,不允许设置塔间平台过6.9道,平台上只允许作用规定的均布荷载。
6.10 支耳编号必须与托架编号一致,仅将托架编号中的“T”改为“ZE”即可。直梯支耳编号为独立编号TZE-1和TZE-2。
6.11 两塔间平直式过道和斜梯式过道选用时跨度应小于或等于8m。6.12塔顶过道在平面布置图中应示出过道立柱位置。过道长度适用于0.6m~5m。当过道长度为0.6m~1.5m时,过道钢梁下应设置一立柱;当过道长度大于1.5m时,过道钢梁下应设置两榀立柱。
J9.13由单项设计根据需要设置。每个直梯段长度应小于或等于8m,且每个梯段不得少于两个支撑点。
点的距离开
当直爬梯高度时,每隔5m~8m设休息钢平台,超过15m时,每隔5m设休息平台,直吧梯在休息平台处应交错设置。
生产制作及施工安装
7.1勾弯薺緣磹洳莳度巣惦燓嶸扒絀匆ぇ扬喬过唱桂ψ腒円デ綞蘚敲錩檬应确保螺栓孔位置的准性以及螺栓对孔壁表面粗糙度所有的要求,制成后应检查件是否齐全焊缝不应有裂纹、过烧现象,外磨平免露处应构件表面立光滑无毛旁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等缺陷。除图中注明者外,普求拧通 螺栓均要螺母后凿毛螺纹,以免松动。平台各构件表面应彻底除镑,除锈级为Sa2%或St3,刷防锈底漆两
遍保护金属表面。7.3 剖口焊缝质量等级为二级角焊缝质量等级为三级。现托架与支耳无法用螺栓安装时,也可将托架与支耳用角焊缝满焊连接,焊缝高度或等于 8mm。若保温层已施工,则应采取措施减少温层的不利影响。
7.5 栏杆立柱应与角钢梁或槽钢梁直接连接,不得焊在花纹钢板或钢格板上
7.6钢格板宜采用安装夹与支承梁牢固连接,安装夹由钢格板制造厂配套提供。
7.7 本图集中未注明的角焊缝焊脚尺寸应大于或等于5mm,且小于较薄焊件厚度的1.2倍,焊缝长度均为满焊。7.8本图集尺寸除注明者外,均以mm为单位。7.9本图集所注平台标高为托架梁顶标高,并以m为单位。钢平台平面布置图中均以正北方向为0°。
8 其他
8.1平台铺板可采用6mm厚花纹钢板或25mm厚的G255/30/100镀锌钢格板,铺板选项应在单项设计中注明,节点大样必须对应采用。钢铺板支撑在内环边梁和外环边梁上。
8.2 当平台铺板为花纹钢板时,按每1.4m?左右在钢板上钻$17mm的小孔以利于排水。每块铺板不得少于1个孔。8.3 支耳与设备的连接由设备专业设计。本图集列入的支耳内容可供设计参考。当选用本图集的支耳时,要求设备工作温度在-20℃~+200℃之间。
8.4低温设备在支耳与托架梁之间采用隔冷措施时,其连接节点应在具体工程设计中另行设计。
8.5 当设备的保温层厚度超过190mm时,悬臂式托架支耳应延长,以确保支耳的连接螺栓裸露在保温层外面,设备专业应根据保温层度、设备工作温度对连接材料强度折减的有关规定以及表8.5-1和表8.5-2的内力情况,对支耳各焊缝、部件的强度等作复核修改设计;角撑式托架支耳尚应按第52页的自定义角撑式支耳作修改设计;直梯支耳TZE-1的延长则参考第36页TZE-2进行设计。结构专业应对连接螺栓、托架、边梁等受力构件进行复核验算。
8.6本图集钢结构的表面防护,应采用适合室外环境、耐久性好的涂料,防腐蚀涂层最小厚度应为200mm,防护层预估使用年限为5~10年。当环境腐蚀性等级为强、中或对于高耸结构维修困难部位,应适当增加涂层厚度。钢构件运输途中的防护和涂料种类、涂料配套、颜色由单项设计确定。
8.7 本图集目录和详图图名中托架编号均未编入下标带“s”的构件编号,其结构构造及要求见各详图附注。
8.8 材料表数据为理论计算值,仅作材料估算参考用,施工时应放足尺大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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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 B66 DB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5/T3036-2009 杏树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 The RulesofFertilizationofApricotOrchard 2009-12-20发布 2010-02-01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 65/ T3036-200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制.

本标准由新疆农业科学院轮台果树资源圃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农业节水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梁智.

DB 65/ T3036 -2009 杏树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杏树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方案、施肥量、肥料配方及操作、施肥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杏树的测土配方施肥.

2规范性文件 本标准包括土壤样品采集、土壤养分测试方法、施肥种类、施肥量及配方、施肥方法等技术内容.

根据杏树需肥规律,在产前提出杏树不同土壤肥力条件下,不同目标产量的有机肥、氮肥、磷肥、钾肥 和微量元素肥料的适宜用量及科学施肥技术.

2.1土壤肥力分级指标 根据土壤养分含量,将土壤养分分为高肥力、中肥力、低肥力三个级别,见分级指标.

表1 杏园土壤的肥力分级指标 土壤养分 低肥力 中肥力 高肥力 有机质(%) 1.0以下 1. 0~1.6 1. 6~2.0 碱解氮(mg/kg) 60以下 60~90 90~110 有效磷(mg/kg) 18以下 18~33 33~40 有效钾(mg/kg) 130以下 130~210 210~250 有效铁(mg/kg) 10以下 10~15 15~20 有效锌(mg/kg) 1以下 1~2 2~3 有效锰(mg/kg) 5以下 5~7 7~10 有效硼(mg/kg) 1以下 1~2 2~3 2.2杏园土壤样品采集 40km取一个土壤样品,每个土壤样品由9个点组成,9个点均匀分布在40km果园内.

每个点在杏树 冠投影线周围用土钻均匀取6钻土,取土深度0cm~50cm.

将9个点的土壤样品均匀混合成一个土壤样品, 取1kg土壤样品供分析化验.

取土时间一般在果实采收后进行.

2.3土壤样品测试方法 土壤有机质采用重铬酸钾氧化-外加热法,土壤碱解氮采用还原碱解扩散法,土壤有效磷采用Olsen 法,土壤有效钾采用乙酸铵提取交换法,土壤有效微量元素锌、锰、铁、铜采用DTPA提取法,土壤有 效微量元素硼采用热水浸提法.

2.4施肥量、肥料配方及操作步骤 2.4.1杏园肥力等级 根据杏园土壤养分测试状况,依据表1综合判断杏园的肥力等级.

2.4.2有机肥、氮肥、磷肥、钾肥推荐 幼龄杏树根据不同树龄、不同土壤肥力进行施肥量及肥料配方推荐,见表A1.

成龄杏树根据目标产 量、不同土壤肥力进行施肥量及肥料配方推荐,见附录A中表A2.

“目标产量”根据树龄、树势、花芽 及气候、土壤、栽培管理等综合因素确定当年合理的目标产量,一般以前3年在正常气候条件下的产量 增加10%~20%来确定.

DB 65/ T3036 -2009 2.4.3微量元素肥料推荐 土壤微量元素有效含量,有效锌小于2mg/kg,有效锰小于7mg/kg,有效硼小于2mg/kg,有效铁小于 15mg/kg时,就应该补充该微量元素,可在秋季结合基肥同有机肥混合一并施入,每667m²施1kg~2kg微 量元素肥料,也可采用叶面追肥,喷施2~3次微量元素肥料.

微量元素肥料可采用硫酸锌、硫酸锰、硫 酸亚铁、硼酸或硼砂,也可施用复合微量元素肥料.

2.5施肥方法 2.5.1基肥 杏树施基肥主要在早秋果实采收后(9月份),结合深翻耕进行,将有机肥和氮磷钾化肥在这个时期 施入,有微量元素缺乏症的园片可在此时补充.

杏树基肥施用方法:在树冠两侧对称挖两条深50cm~60cm的条沟或在树冠一侧沿树冠挖一条深 50cm~60cm的半圆沟或在树冠周围挖5个~6个深50cm~60cm的坑穴,将化肥、有机肥和表土混合后施入 沟穴中覆土.

2.5.2追肥 幼龄杏树每年追肥1次,在4~5月份进行;成龄杏树追肥2次~4次,主要在开花前、落花后、 硬核期及着色期进行.

杏树追肥方法为:在树冠投影线周围均匀挖8个~12个深20cm~25cm的穴,将速效化肥按推荐 配方及推荐量施入后覆土.

2.6肥料的养分换算 配方施肥参照附录中表A1、A2.

表中的肥料用量为肥料养分纯量,应用时须换算成肥料实物量,换 算公式用数字表达式:使用肥料实物量=参照表中的肥料养分纯量/使用肥料养分含量(%)
DB 65/ T3036 -2009 附录A 表A1幼龄杏树测土配方施肥参照表 基肥(kg/株) 追肥(kg/株) 树龄 地力分级 (年) 氮肥 磷肥 钾肥 氮肥 磷肥 钾肥 有机肥 (纯N) (P0) (k0) (纯N) (P0) (k0) 1~2 5 0.01 0.01 0.00 0.01 0.01 0.00 高肥力 3~4 10 0.02 0.02 0.01 0.02 0.02 0.01 5~6 15 0.03 0.03 0.02 0.04 0.03 0.02 1~2 10 0.02 0.03 0.00 0.03 0.02 0.00 中肥力 3~4 20 0.04 0.04 0.03 0.05 0.03 0.03 5~6 30 0.06 0.08 0.05 0.08 0.06 0.05 1~2 30 0.03 0.04 0.00 0.05 0.04 0.00 低肥力 3~4 40 0.06 0.06 0.05 0.08 0.06 0.05 5~6 50 0.10 0.12 0.08 0.16 0.12 0.06 表A2 成龄杏树测土配方施肥参照表 地力分级 高肥力 中肥力 低肥力 目标产量 0.8~1 1~1.5 1.5~2 0.8~1 1~1.5 1.5~2 0.8~1 1~1.5 1.5~2 (t/667m²) 有机肥 500 800 1000 1000 1500 2000 1500 2200 3000 0.25~ 0.30~ 0.45~ 0. 70~ 0.80~ 1.20~ 1. 00~ 1. 20~ 1. 80~ 基肥 N 0.30 0.45 0.60 0.80 1.20 1.50 1.20 1.80 2.20 (kg/ 0.50~ 0.60~ 0.80~ 1.30~ 1. 60~ 2.60~ 1.80~ 2.20~ P0 3.40~ m²) 0.60 0.80 1.20 1.60 2.60 3.20 2.20 3.40 4.00 k0 0.25~ 0.30~ 0.45~ 0.70~ 0.80~ 1. 20~ 1. 00~ 1.20~ 1. 80~ 0.30 0.45 0.60 0.80 1.20 1.50 1.20 1.80 2.20 花前 1. 00~ 1. 20~ 2.00~ 1. 50~ 1.80~ 2.60~ N 追肥 1.20 2.00 2.50 1.80 2.60 3.20 (kg/ PO m²) k0 N 1. 00~ 1.20~ 1.60~ 1.60~ 2. 00~ 3.00~ 2.20~ 2.60~ 3.60~ 花后 1.20 1.60 2.00 2.00 3.00 3.70 2.60 3.60 4.40 追肥 P0 0. 40~ 0.50~ 0.70~ 1. 00~ 1.20 ~ 1. 60~ 1. 20~ 1.40~ 2.20~ (kg/ 0.50 0.70 0.90 1.20 1.60 2.00 1.40 2.20 2.60 m²) kz0 0.25~ 0.30~ 0.50~ 0.80~ 1. 00~ 1.20~ 1. 00~ 1. 20~ 1.80~ 0.30 0.50 0.60 1.00 1.20 1.50 1.20 1.80 2.20 0.50~ 0.60~ 0.80~ 1.60~ 2.00~ 2.60~ 1.80~ 2.20~ 3.40~ N 硬核 0.60 0.80 1.20 2.00 2.60 3.20 2.20 3.40 4.00 追肥 P;0; 0.60~ 0.80~ 1. 20~ 1. 20~ 1. 50~ 2.20~ 1. 60~ 1. 80~ 2.80~ (kg/ 0.80 1.20 1.50 1.50 2.20 2.70 1.80 2.80 3.40 n²) k0 0.80~ 1. 00~ 1.20~ 1. 00~ 1. 20~ 2.00~ 1.50~ 1.60~ 2.60~ 1.00 1.20 1.50 1.20 2.00 2.50 1.60 2.60 3.20 采前 N 追肥 P;0 0.60~ 0.80~ 1. 20~ 1. 00~ 1.20~ 1.80~ (kg/ 0.80 1.20 1.50 1.20 1.80 2.20 n’) kz0 1. 20~ 1. 50~ 2.20~ 1. 60~ 2.00~ 2.80~ 1.50 2.20 2.70 2.00 2.80 3.4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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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技术规程》的公告
2023年第35号 现发布《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规程》为水运工程建 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322-2023,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规程》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答复。

《规 程》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 专栏(mwtis..cn/syportal/sybz)查询和下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23年7月17日

制定说明
制定说明
本规程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的通 知》(交办水函[2019]778号)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经深人调查研 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编制而成。

联合调度是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的重要内容。

为统一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技术要 求,规范联合调度行为,提升通航建筑物通过能力、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船舶过闸安 全、畅通、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总结长江、珠 江、京杭运河、湘江、嘉陵江等河流上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8章2个附录,主要包括运行计划、运行调度、特殊运行调度、应急运行调 度、信息管理等内容。

本规程的主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和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 究院,参编单位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西西江开 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 室、广东正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本规程编写人 员分工如下: 1总则:李永恒古劲 2术语:雍清赠左自林 3基本规定:古劲左自林 4运行计划:齐俊麟冯小检陈作强张垂虎郭飞 5运行调度:齐俊麟冯小检汤建宏刘俊江张海波 6特殊运行调度:雍清赠林宁虞飞虎邹德华左自林 7应急运行调度:李永恒林宁刘俊江庞雪松左自林 8信息管理:冯小香张明张殿余郝品正 附录A:张明 附录B:李永恒
起施行。

本规程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 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程管理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 263号,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电话:,邮政编码:510110),以便修订 时参考。

目次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3) 4运行计划(4) 4.1一般规定.(4) 4.2单梯级通航建筑物运行计划(4) 4.3多梯级通航建筑物联合运行计划(4) 5运行调度.(5) 5.1一般规定(5) 5.2船舶过闸申报和报到(5) 5.3调度计划制定(6) 5.4调度计划执行(6) 6特殊运行调度(7) 6.1一般规定.(7) 6.2通航建筑物停航检修(7) 6.3特殊船舶过闸(7) 7应急运行调度(8) 8信息管理(9) 附录A通航建筑物运行信息发布表(10) 附录B本规程用调说明(11) 引用标准名录.(12) 附加说明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总校人员 和管理组人员名单(13) 条文说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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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港口工程建筑物试验检测费用 计算规则 JTS/T297-2024 主编单位: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中心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25年1月1日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24北京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港口工程建筑物试验检测费用计算规则》的公告 2024年第51号 现发布《港口工程建筑物试验检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为水 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297-2024,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则》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 主编单位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 额中心答复.

《规则》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 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mot.gov.cn/syportal/sybz)查询和下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24年11月1日
制定说明 制定说明 港口工程建筑物试验检测是港口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工程质量、推 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市场逐步放开,试验 检测市场规模快速扩张,市场竞争更趋激烈.

为加强港口工程建筑物试验检测工作造价 管理,规范试验检测工作计价,促进港口工程建筑物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水 运局组织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中心等单位,结合港口工程建 筑物试验检测特点,经深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制定而成.

本规则共分8章4个附录,主要包括港口工程建筑物试验检测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 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增值税等技术内容.

本规则主编单位为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中心,参编单位 为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港(集团)有限公 司、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和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则编写人员分工 如下: 1总则:钱文勋徐宁张宝华范卫国宋凯张建国 2基本规定:徐宁张宝华钱文勋范卫国 3定额直接费:徐宁蔡伟成张强张宝华 4其他直接费:孙爱国徐宁葛鹏飞吴建平刘海祥陈忠华 5企业管理费:陆来荣姚三蔡伟成葛鹏飞 6利润:杨虎吴建平刘海祥 7规费:张强陈忠华杨虎 8增值税:蔡伟成袁鹏飞张建国吴建平 附录A:徐宁钱文勋张宝华宋凯张建国 附录B:张宝华蔡伟成杨虎 附录C:徐宁陆采荣杨虎蔡伟成张强孙爱国葛腾飞吴建平 姚三刘海祥陈忠华 附录D:蔡伟成徐宁朱凯 施行.

本规则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 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则管理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23号,南 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邮政编码:210029,电话:025-85829627),以便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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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说明 修订说明 本规程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的通 知”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在《水运工程塑料排水板应用技术规程》 (JTS206一1一2009)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水运工程建设发展的现状,总结近年来塑料排水 板在我国水运工程中的应用经验,借鉴国内外塑料排水板应用的相关技术和标准,经深入 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修订而成。

《水运工程塑料排水板应用技术规程》(JTS206-1-2009)自发布实施以来,对推动 塑料排水板在水运工程中的应用发展、降低建设成本和保障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等发挥了 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水运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塑料排水板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应用水 平不断提高,为更好地适应我国水运工程地基加固的需要,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 位对《水运工程塑料排水板应用技术规程》(JTS206-1-2009)进行了修订。

本规程共分6章2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和质量控制 等内容。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原第3章塑料排水板修改为基本规定,对塑料排水板应用设计、施工和材料的一 般规定提出要求,增加了设计应提出的施工质量检测要求; 2.第4章工程设计,原第4.2节改为第4.1节,“水平排水垫层的设计”修改为“水 平排水设计”,增加了碎石垫层的要求,对滤膜等效孔径要求和渗透系数试验条件进行了 修订; 计”修改为”塑料排水板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应进行典型施工”;5.1.3节 水上施工准备工作,“CPS定位”修改为”卫星定位”,增加了“(6)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 排水板应满足工艺要求的外露长度;5.1.9节、5.1.10节和5.2.5节为新增要求;原5.4.5 节内容删除;原5.4.6节调整到5.1.11节,并修改内容为“斜坡上打设塑料排水板宣根据 工程经验采取保障垂直度和水平定位精度的措施”。

4.增加第6章质量控制,对材料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提出要求; 5.删除原附录A,相应内容纳人第4章; 6.删除原附录B。

本规程的主编单位为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交第一航务 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港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 限公司、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天津大学。

本规程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1总则:刘爱民
水运工程塑科排水板应用技术规程(JTS/T206-1-2023) 2术语:叶国良宫云增 3基本规定:朱耀庭郑爱荣李立新 4工程设计:别社安刘爱民谢善文刘文彬 5工程施工:宫云增刘亚平刘文彬李立新 6质量控制:喻志发王婧郑爱荣朱罐庭 附录A:宫云增刘亚平 附录B:郑爱荣 本规程于2022年11月29日通过部审,2023年10月11日发布,自2023年12月1日 起施行。

本规程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和意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 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程管理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02 号,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00222,电话:),以便再 修订时参考。

关于发布《水运工程塑料排水板应用技术规程》 (JTS206-1-2009)的公告 2009年第31号 现发布《水运工程塑料排水板应用技术规程》。

本规程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 JTS206-1-2009,自2009年11月1日起旅行。

《塑料排水板施工规程》(JTJ/T256- 9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组织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我部水运 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00九年八月九日
《水运工程塑料排水板应用技术规程)(JTS206-1一2009)修订说明 《水运工程塑料排水板应用技术规程》 (JTS206-1-2009)修订说明 本规程是在《塑料排水板施工规程》(JTJ/T256一96)的基础上,总结我国近年来水 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我国水运工程建设发展的实际修订而成。

主要包括 塑料排水板在水运工程地基加固中的设计和施工等内容。

本规程的主编单位为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参加单位为中交第一航务 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塑料排水板施工规程》(JTJ/T256-96)自发布实施以来,对推动塑料排水板在水运 工程中的应用发展,降低建设成本,保障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 我国水运工程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塑料排水板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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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建设 技术规范 JTS/T196-12-2023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23年11月1日 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北京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的公告 2023年第43号 现修订发布《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为 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196-12-2023,自2023年11月1日 起施行.

《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JTS196-12-2017)同时废止.

《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答复.

《规范》文本可在 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 mot.gov.cn/syportal/sybz)查询和下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23年9月11日
修订说明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新立项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 制计划的通知》(交办水函[2022]697号)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在 《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JTS196-12-2017)(以下简称《试行规 范》)的基础上,总结我国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设计、施工、检验、调试和维护的经验,经 广泛征求意见,并借鉴国外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及先进经验编制而成.

《试行规范》自2017年9月1日施行以来,对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起 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随着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建设和使用经验的积累、油气排放标准 和设施安全要求的提高、回收处理工艺技术的发展,为更好地适应我国码头油气回收和处 理建设需要,提高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进行本次修订.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设计、 施工、检验、调试和维护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对“油气”术语的定义进行了修订.

2.增加了化学方法的油气处理工艺及对应的油气处理装置.

3.完善了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确定方法.

4.增加了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与船舶相关设施对接的技术要求.

5.提出了不同类型码头对应执行的油气排放标准及监测要求.

6.完善了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的安全要求.

7.删除了“验收”和“运行”章节内容.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参编单 位为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 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 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本规范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1总则:徐洪磊潘海涛邱春霞 2术语:徐洪磊潘海涛邱春霞 3基本规定:邱春霞魏红彤刘杰何正榜 4设计:魏红形马辉孙红彦何正榜耿红林结庆邱春霞马吴立 王惠勤何龙辉徐洪磊刘杰刘玉晗 5施工:何正榜孙红彦马辉林结庆邱春霞马昊立 6检验和调试:马吴立何正榜马辉邱春霞孙红彦 7维护:宫中昊邱春霞何正榜马昊立孙红彦 附录A:邱春霞刘杰
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规范(JTS/T196-12-2023) 审查.

2023年9月11日发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 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院 2号楼,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邮政编码:100028,电话:010-57802718;北京市东城区国 子监街28号,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00007,电话:010-84199490),以 便再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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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运通信工程技术规范 JTS/T194-2023 主编单位:北京金交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23年9月1日 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北京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水运通信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2023年第36号 现发布《水运通信工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 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194-2023,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海岸电台总体 及工艺设计规范》(JTJ/T341-96)、《港口地区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JTJ/T 343-96)和《甚高频海岸电台工程设计规范》(JTJ/T345-99)同时废止.

《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 主编单位北京金交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答复.

《规范》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 查询和下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23年7月17日
制定说明 制定说明 知》(交办水[2014]130号)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经深人调查研究、 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编制而成.

随着通信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海岸电台总体及工艺设计规范》(JTJ/T341一 96)、《港口地区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JTJ/T343-96)和《甚高顾海岸电台 工程设计规范》(JTJ/T345一99)已不能完全适应水运通信建设发展需要.

为了提升水运 通信工程技术水平,提高水运通信工程建设质量,指导和规范水运通信工程建设,以上述 规范为基础,借鉴国际国内相关标准,结合我国水运通信工程建设实际及发展需求,制定 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9章2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中高频海岸电台,甚高频海岸电 台,港区有线、无线通信,配套设施,施工,工程测试等.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北京金交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 研究所、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金交恒通有限公司.

本规范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1总则:王玮闻津田士海 2术语和缩略语:阀津高倍力 3基本规定:肖飞程莉维 4中高频海岸电台:张长远邓李晖刘学志 5甚高频海岸电台:邓李晖张长远肖飞金燕 6港区有线、无线通信:李东升龚葵周昱城陈丽 7配套设施:王闯李晓宇刘永刚 8施工:刘永刚李阳 9工程测试:邓李晖王维圳 附录A:张长远 附录B:邓李晖 施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 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外馆斜街后身 1号,北京金交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电话:010-65299463,邮政编码:100011),以便修订时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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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内河助航标志工程设计规范 JTS/T181-72023 主编单位: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23年12月1日 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北京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内河助航标志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2023年第53号 现发布《内河助航标志工程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为水运工程建设 《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 主编单位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答复.

《规范》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 询和下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23年10月19日
制定说明 制定说明 随着内河水运的持续快速发展,作为水运的基础,近年来我国内河助航标志工程建设 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在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提升航道通航能力、促进内河水运发展等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

内河助航标志工程所涉专业领域多、设备设旅多、技术发展快,垂须制 定技术标准指导工程设计.

为此,交通运输部组织有关单位,通过大量调查研究、开展专 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和多次修改完善,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8章1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内河助航标志工程设计基础资 料、总体设计、视觉航标、无线电航标与虚拟航标、其他助航工程等技术内容.

本规范主编单位为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为武汉理工大学、长江航道 局、长江航道测量中心、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海事局、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 心、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本规范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1总则:李昕刘怀汉初秀民 2术语和缩略语:刘怀汉初秀民蒋仲廉石磊 3基本规定:李昕初秀民宋成果郭涛 4工程设计基础资料:温泉蒋仲廉郭涛刘轰范银彬 5总体设计:初秀民张钦松黄国军刘轰杨保岑 6视觉航标:宋成果李昕范银彬张钦松黄国军温泉 7无线电航标与虚拟航标:刘轰郭涛杨保岑初秀民蒋仲廉石磊 李佳 8其他助航工程:宋成果李昕范银彬张钦松黄国军温泉 附录A:温泉 本规范于2021年12月13日通过部审,2023年10月19日发布,自2023年12月1日 起施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 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 道620号,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邮政编码:430040,电话:027-82765080),以便修订 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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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说明
制定说明 本规程是根据2020年度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 单位,在归纳总结相关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深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 改完善,编制而成。

交通运输部于2019年12月6日修订并出台了《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 部令2019年第44号),对航道工程验收责任主体、验收方式等作出了新的规定,根据我 国航道工程建设情况和峻工验收需要,为进一步规范航道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统一航 道工程建设项目峻工验收现场核查技术要求,提高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工程 建设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6章18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交工验收、阶段验收、峻工验收 等内容 本规程主编单位为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天津中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参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航道局、广西平陆运河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高等级航道事务中心、湖北省港航事业发展中 心、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道勘察设计院(武汉)有限公司、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

本规程编写人员分 工如下: 1总则:刘晓宇 2术语:范滋胜刘晓字黄宏宝
4交工验收:王静王致维李恒黄宏宝李春良 5阶段验收:蒋贤亮罗春黄宏宝潭权陈沿伊 6峻工验收:黄宏宝李锋范滋胜何传金高艳辉王静李恒 徐元 附录A~C:王静王致维李恒黄宏宝李春良 附录D~H:蒋贤亮罗春黄宏宝覃权陈沿伊 附录J~M:黄宏宝李锋范滋胜何传金李恒 附录N~S:黄宏宝王静李锋高艳辉徐元 附录T:王静
施行。

I
航道工程峻工验收规程(JTS125-2-2024) 本规程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 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程管理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899号,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邮政编码:300300,电话:;地址:天津 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472号,天津中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00222,电话: ),以便修订时参考。

目次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3) 4交工验收(4) 4.1交工验收条件(4) 4.2交工验收组织(4) 4.3交工验收内容(5) 5阶段验收(8) 5.1阶段验收条件(8) 5.2阶段验收组织((9) 5.3阶段验收内容(10) 6竣工验收(13) 6.1峻工验收条件(13) 6.2峻工验收组织(13) 6.3峻工验收内容(14) 6.4峻工验收现场核查(17) 6.5峻工验收会议 附录A航道工程建设项目交工验收流程图(22) 附录B航道工程建设项目交工验收申请表(23) 附录C航道工程建设项日交工验收表(24) 附录D航运枢纽工程阶段验收流程图(25) 附录E航运枢纽工程阶段验收报告(26) 附录F航运枢纽工程阶段验收现场核查表(29) 附录G航运枢纽工程阶段验收表(31) 附录H航运枢纽工程阶段验收现场核查备忘录(32) 附录J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流程图(33) 附录K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34) 附录L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告(38) 附录M航道工程峻工验收鉴定书(40) 附录N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43) 附录P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核查记录(45) 附录Q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现场核对记录(46)
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规程(JTS125-2-2024) 附录R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现场核查表(47) 附录S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现场核查备忘录(49) 附录T本规程用词说明(50) 附加说明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总校人员 和管理组人员名单(51) 条文说明.(53)
1总则
1总则 1.0.1为规范航道工程建设项目验收行为,明确交工验收、阶段验收和峻工验收工作的 程序、方式和主要内容,保障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航道工程,包括为改善航道条件而进行的航道整 治、航道疏浚工程和航运枢纽、通航建筑物等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验收工作。

1.0.3航道工程建设项目交工验收、阶段验收和峻工验收工作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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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20.40;53.060 CCS R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880-2024 代替JT/T880-2013 港口牵引车 Port tractor 2024-11-15发布 2025-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JT/T 880-2024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分类与基本参数 5技术要求 6试验方法 13 7 检验规则 17 8标志、包装和运输 18 附录A(规范性) 可靠性强化试验 21 附录B(规范性) 自动驾驶系统自主泊车试验 24 附录C(规范性)自动驾驶系统精准对位停车试验 25
JT/T 880-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全挂港口牵引车、半挂港口牵引车、鹅颈的术语和定义(见3.2、3.3、3.6); -删除了最大行驶速度的定义(见2013年版的3.3); -更改了最大牵引力、外廊最小转弯半径的术语和定义(见3.4、3.5 2013年版的3.2和3.4); -增加了牵引车分类(见4.1)和牵引车结构图(见4.2): -更改了全挂牵引车基本参数(见4.2,2013年版的4.1); -增加了半挂牵引车基本参数(见4.2); 删除了工作环境条件的海拔高度要求(见2013年版的4.2.2); -删除了液压系统元件的技术要求(见2013年版的4.7.5-4.7.8); 一更改了牵引车工作环境温度(见5.1.1.1 2013年版的4.2.1); 一更改了柴油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见5.1.2.9 2013年版的4.6.2.3); 一更改了金属结构主要受力构件的材料性能要求(见5.1.3.2 2013年版的4.4.2); 增加了涂装中对牵引车防腐的要求(见5.1.6.1); 增加了LNG发动机驱动要求和电力驱动要求(见5.2.2和5.2.3); 一增加了车轮的技术要求和悬架系统要求(见5.3.4和5.3.5); 一更改了操纵装置为转向系统(见5.4 2013年版的4.6.10); 一增加了制动系统技术要求(见5.5): 一更改了驾驶室仪表盘指示信息要求(见5.6.5 2013年版的4.6.11.5); -增加了LNG发动机驱动、电动驱动和自动驾驶系统试验方法(见6.3.2、6.3.3和6.10): 更改了检验规则(见表3 2013年版的表3): 一增加了LNG牵引车、电动牵引车和燃料电池牵引车产品标志的内容要求(见8.1.3-8.1.5); 增加了LNG牵引车的运输要求(见8.3.28.3.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北京主线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港口渤海湾港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天玑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 有限公司、三一海洋重工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海波、张天雷、李雯、张攀攀、庞博、王里、吴宇震、徐鲁强、王宇、张德文、 王晓东、吴小勇、毛祥党、王超、黄志威、安利峰、毛正松、赵剑飞、周东才、邹云飞、张波、马琦.

本文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年首次发布为JT/T880-201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JT/T 880-2024 港口牵引车 1范围 输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全挂港口牵引车和半挂港口牵引车的设计、生产、检验和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699-2015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755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T985.1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985.2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GB/T1222-2016弹簧钢 GB/T1591-201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3323(部分)焊缝无损检测射线检测 GB/T3766液压传动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 GB/T4025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指示器和操作器件的编码规则 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4606一2006道路车辆半挂车牵引座50号牵引销的基本尺寸和安装、互换性尺寸 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T4942-2021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 GB/T5053.1道路车辆牵引车与挂车之间电连接器7芯24V标准型(24N) GB/T5053.2道路车辆牵引车与挂车之间电连接器7芯12V标准型(12N) GB/T7593机动工业车辆驾驶员控制装置及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 GB/T8923.1-201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 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 GB/T9286-2021色漆和清漆划格试验 GB/T10827.1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1部分:自行式工业车辆(除无人驾驶车辆、伸缩 臂式叉车和载运车) GB/T13306标牌 GB/T13880道路车辆牵引座互换性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7676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
JT/T 880-2024 GB18384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T18488.1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18488.2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18849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 GB/T19418-2003钢的弧焊接头缺陷质量分级指南 GB/T20070道路车辆牵引车与半挂车之间机械连接互换性 GB/T20234(部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GB/T20734-2006液化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安装要求 GB20891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T21935土方机械操纵的舒适区域与可及范围 GB/T24549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T25986汽车用液化天然气加注装置 GB/T26779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口 GB/T27544工业车辆电气要求 GB/T27693工业车辆安全噪声辐射的测量方法 GB/T29729氢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 GB/T31498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GB/T31879道路车辆牵引座通用技术条件 GB/T34510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 GB/T34657.2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2部分:车辆 GB/T35544车用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 GB/T36288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燃料电池堆安全要求 GB/T36883液化天然气汽车技术条件 GB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GB/T38661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 GB/T40559平衡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 HJ1014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 JB/T3300平衡重式叉车整机试验方法 JB/T4198.1工程机械用柴油机第1部分:技术条件 JB/T8816工程机械驱动桥技术条件 JB/T10559-2018起重机械无损检测钢焊缝超声检测 JT/T733港口机械钢结构表面防腐涂层技术条件 QC/T691车用天然气单燃料发动机技术条件 QC/T755液化天然气汽车燃气系统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港口牵引车port tractor 以内燃机或电动机为动力,用来牵引半挂车、全挂车或其他非机动车辆的港口专用工业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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