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5618-2017
Specification of social insurance budget planning basic servic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预算编制原则和编制范围4.1预算编制原则4.2预算编制范围6预算报表和指标体系 5预算编制流程6.1预算报表6.2指标体系7收入预算编制方法7.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的编制 7.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人预算的编制 27.3工伤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的编制7.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的编制7.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的编制 158支出预算编制方法.. 188.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的编制 188.3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预算的编制 8.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预算的编制8.4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的编制 358.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预算的编制 409结余预算编制方法 449.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预算的编制 9.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预算的编制 459.3工伤保险基金结余预算的编制 459.4失业保险金基金结余预算的编制 459.5生育保险基金结余预算的编制. 4510预算的审核 10.1审核程序 4610.2审核要求 46 4610.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审核 4610.4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审核 4710.5 10.6失业保险金基金预算审核 工伤保险基金预算审核 4950
GB/T 35618-2017
10.7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审核附录A(规范性附录)综合增长率的测算 5 2 55附录B(规范性附录)社会保险基金收人预算指标及影响因素指标结构图 9S附录C(规范性附录)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指标及影响因素指标结构图 6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江苏省淮安市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山东省枣庄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四川省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晓宇、王巍、杨东、杨建峰、魏栋鸿、谢额、付学宁、孙玉平、胡建明、马莉萍、谭继忠.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 基本业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基本业务的预算编制原则、预算编制范围、预算编制流程、预算报表和指标体系、收人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编制方法、结余预算编制方法、预算草案的初审要求.
保险服务的机构可参照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委托提供社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31596.1社会保险术语第1部分:通用
3术语和定义
GB/T3159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social insurance budget planning
依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由社保经办机构编写的筹集和分配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
4预算编制原则和编制范围
4.1预算编制原则
为保证基金的平稳运行和国家社会保险政策目标的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要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在统筹地区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方法和内容编制,遵循收支平衡、留有结余的原则.社会保险的收入和支出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
4.2预算编制范围
4.2.1险种范围
不同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失业保险基金预算.
4.2.2项目范围
各险种基金预算均包括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基金收人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收人、财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