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9436.1-2025/IEC61496-1:2020代替GB/T19436.1-2013
Electricalsafety ofmachinery-Electro-sensitiveprotective equipmentPart1:Generalrequirementsandtests
(IEC 61496-1:2020 Safety of machinery-Electro-sensitive protective equipment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 IDT)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目次
前言引言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功能、设计和环境要求4.1 功能要求4.2 设计要求84.3 环境要求 14试验5 195.1 195.2 功能试验 215.3 故障条件下的性能试验 235.4 环境试验 245.5 可编程或复杂集成电路的确认 326 识别标志和安全使用标志 336.1 通则 336.2 专用电源供电的ESPE 336.3 内部电源供电的ESPE 336.4 调整 336.5 外壳 336.6 控制装置 346.7 端子标志 346.8 标志的耐久性 347随机文件. 34附录A(规范性) ESPE的选择性功能 36A.1 总则 36A.2 外部装置监控(EDM) 36A.3 停止性能监控(SPM)37A.4 副开关装置(SSD) 37A.5 起动联锁 38A.6 重新起动联锁 38A.7 抑制 39
A.8用于重新起动机械的ESPE 40A.9设置检测区和/或其他安全相关参数 41附录B(规范性)影响ESPE的电气设备的单一故障一览表 42B.1 总则. 42B.2 导线和连接器.. 42B.3 开关... 42分立电气元件.B.4 42B.5 固态电气元件 42B.6 电动机. 42附录C(规范性)设计评定 43参考文献 44
表1安全性能的类型和要求.表2要求的PLr或SIL及对应ESPE类型.表3 固态OSSDs接通和断开状态的输出 11表4 交流电源端口的电源电压骤降和中断14表5 直流电源端口的电源电压骤降和中断 15表6 脉冲试验要求 ..... 15表73型和4型ESPE脉冲试验附加要求. 15表8浪涌试验要求 16表93型和4型ESPE浪涌试验附加要求 16表10电磁场试验要求 16表113型和4型ESPE电磁场试验附加要求 17表12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试验要求 17表133型和4型ESPE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试验附加要求 17表14静电放电试验要求 17表15 53型和4型ESPE静电放电试验附加要求 18表16 固定使用设备的振动试验 29表17 地面车辆上设备的正弦振动试验 29表18地面车辆上设备的宽带随机振动试验 30表19 固定使用设备的冲击试验 30表20 地面车辆上设备的冲击试验 30表B.1 电动机故障及排除方法 42
前言
起草.
本文件是GB(/T)19436《机械电气安全电敏保护设备》的第1部分.GB(/T)1943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机械电气安全电敏保护设备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GB/T19436.1);一机械电气安全电敏保护设备第2部分:使用有源光电保护装置(AOPDs)设备的特殊要求(GB/T 19436.2);特殊要求(GB19436.3);(GB/T 19436.4).
与GB/T19436.1一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3年版的第1章);更改了术语“消隐”及定义(见3.1,2013年版的3.1);更改了术语“故障”的定义(见3.9,2013年版的3.9);更改了术语“最终开关装置”及定义(见3.10,2013年版的3.10);更改了术语“输出信号开关装置”(见3.19,2013年版的3.19);更改了术语“副开关装置”(见3.24,2013年版的3.24);更改了术语“停止性能监控”(见3.27,2013年版的3.27);增加了术语“型式试验”(见3.31);增加了“功能要求”中对“正常工作”的规定和解释(见4.1.1);增加了“安全性能的类型和要求”(见4.1.4);增加了“要求的PLr或SIL及对应ESPE类型”(见4.1.5);4.2.2.1);更改了“2型ESPE的特殊要求”中周期检测手段的表述(见4.2.2.3,2013年版的4.2.2.3);更改了“4型ESPE的特殊要求”中因故障使ESPE立即进人锁定状态的特殊要求(见4.2.2.5,2013年版的4.2.2.5);增加了“火灾和火焰的保护”(见4.2.3.7);容(见4.2.4.3,2013年版的4.2.4.3);“指示灯和显示器”更改为“指示灯和显示”(见4.2.5和5.2.5,2013年版的4.2.5和5.2.5);“子系统的脱开”更改为“电气组件的脱开”,相应技术内容变化(见4.2.7,2013年版的4.2.7);更改了“共因失效”中对多通道系统的要求(见4.2.9,2013年版的4.2.9);更改了“集成电路的软件、编程及功能设计”的若干要求(见4.2.11.2,2013年版的4.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