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版)
说明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0年版)等示范文本实施以来,对规范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要求,结合近年来全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六类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修订工作.示范文本修订期间,广泛征求了各级主管部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意见,并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完成了示范文本的审查定稿工作.
示范文本中的投标人须知正文、评标办法正文和通用合同条款均应不加修改的引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及专用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示范文本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行业惯例进行了约定,招标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与实际需要,编制该部分的内容;招标文件中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应当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对投标人须知正文、评标办法正文及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细化或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上内容与示范文本不一致的,应在招标备案中予以说明,并经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相关使用说明如下:
一、《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版)依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以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8部委20号令)等编制,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监理招标.
二、《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版)用相同序号标示章、节、条、款、项、目时,招标人可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时,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
和实际需要填写,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时,可在空格中用“/”标示.
对中小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泵站更新改造及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中小型水利工程,要按照集中建设管理要求,由项目法人或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县为单位将区域内若干中小型项目(含二级及以下堤防)打捆招标,或以市为单位将同类中小型项目打捆招标,选择一个监理单位承担监理工作任务,实行监理区域负责制.采用区域负责制监理模式选用区域负责制监理项目的有关条款,其它选用项目负责制监理项目的有关条款.
三、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格式供参考.招标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书发出后,应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其发布所在的媒介名称.
,,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招标人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投标人须知”附件所提供的格式文件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文应全文引用.“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进一步补充、明确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正文之外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用.
示范文本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和所监理的项目合同估算价将工程项目划分为如下三类,供招标人参考.
A类项目:大型枢纽和水工建筑物(包括:大型枢纽、水电站、泵站、水闸工程,I~V级船闸、大型渡槽等工程),基础处理(含防渗墙)、水工隧洞、挖泥船疏浚三类专业技术工程项目(含专业技
术工程投资占所监理的项目合同估算价50%以上或其投资达800万元以上的项目),二级以上(含)堤防(含穿堤建筑物)及相应的河道工程项目,所监理的项目合同估算价在6000万元以上(含)的其它水利工程项目.
B类项目:中型枢纽和水工建筑物(包括:中型枢纽、水电站、泵站、水闸工程,VI级以下(含)船闸、中型渡槽等工程),三级堤防(含穿堤建筑物)及相应的河道工程项目,大型灌区干渠以上的渠下涵,所监理的项目合同估算价在6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上(含)的其它水利工程项目.
C类项目:除A、B类项目外其它水利工程项目.
评标办法分为项目负责制和区域负责制两大类,根据上述工程分类情况,相应地项目负责制分为A、B、C三类;区域负责制分A(B)类和C类两类.
建设监理招标一般采用资格后审:采用区域负责制监理模式的,招标人应采用综合费率招标.
用.“专用合同条款”系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七、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图纸(招标图纸)”相衔接.
八、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九、《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版)中有关招标人的约定除特别声明外,同时适用于受其委托承担招标代理任务的招标代理机构.